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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time67
2008-01-19 16:00 |
12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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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但是我更相信人性的厚皮書,這 世界不是一堆善於利用人性的事業工作,所以法律的功能在於人性的不知足,延申至社會群體,故要法律來規範界限,也就是凡事要卡差不多,知足目前的身份所需而不愈矩,此矩即是法律,所以 法律不是信或不信,而是一種基於人性的需要。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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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gice
2008-01-28 08:00 |
12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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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個民調還不錯,
法律是用來欺負百姓的. 沒有法律時,以前有糾紛時,是靠一些有聲望的人出來排解 現在有糾紛對簿公堂,花錢又不見得可以打贏官司, 且兩造的當事人事後雙方都不滿意, 哼!目前的法律可以解決什麼問題呢?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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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73421
2008-02-03 12:09 |
12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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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為什麼要相信法律? 法律還不是人制訂出來的?既然是人為制訂的,必有漏洞。 更何況,我也不相信那些制訂法律者,在當初制定法律時真的就抱持公正無私的心態 就算有一兩位立法人員是這樣吧,別忘了,立法工作不是靠一兩個理想主義者就能幹起來的啊 有太多法令,是靠著背後工商資本的遊說和獻金才通過立法 有太多法令,是與立法人員自己的私心私利密切相關的 教我如何能信? 就算今天我是立委,我也不信我參與立法過程的法令會是公正無私的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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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o929
2008-02-04 22:44 |
12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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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這個東西要如何講啊~~!!!!
我來說一句話這是我聽法官演講說的話, 法官說:「法院不是在說公平與正義的地方, 法院是一個說證據的地方。」 看完這一句不只到各位有何想法。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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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ble123
2008-02-05 18:40 |
12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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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沒有所謂公不公平......始有懂得法律的才會受法律保護
但是擁有司法知識都是有財力的人 所以囉..才會有這種法律公不公平的想法囉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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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7
2008-02-06 16:46 |
12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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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在保護懂法律的人,但是稍懂一點法律遇上流氓似的警察也是沒用的,
在他未違法的範圍內,你也別想主張你該有的權利, 他會告訴你該怎麼做他們很清楚,不用你來告訴他怎麼做。 這就是我們的法律,我們的執法人員...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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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man0911
2008-02-16 22:41 |
12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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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一把雙面刃,端看握在誰的手中。
小弟我本來是它的信徒, 但是自從看了楊智傑的大作"千萬不要唸法律"&陳長文律師的"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之後,持保留態度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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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0128
2008-02-18 10:57 |
12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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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法律是沒有對與錯
而只有攻防 所以囉 打官司要請對律師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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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rina0604
2008-03-04 17:42 |
12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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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喔
台灣法律是講求證據 很多人都做偽證 還有公理嗎 我一點都不相信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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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k
2008-03-08 20:48 |
13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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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是第二法律
所以判決時要考量到道德 才不會讓攅法律漏洞的人逍遙法外還沾沾自喜 更有人因此到處炫耀認為自己是對的 此後就更加膽大妄為 好人越來越少是因為都抑鬱而死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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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screat
2008-03-18 10:44 |
13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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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法律
只可惜法律如同雙面刃 凡事總有兩面 但不可否認 雖然現在司法制度不是很好 但我還是選擇相信法律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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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6866
2008-04-20 00:31 |
13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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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法律
1. 是用來保護有錢人的 2. 是用來制裁善良老百姓的 3. 是官員用來推卸責任的 因為 法院的天平 永遠都不公平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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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by
2008-05-29 21:18 |
13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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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唉~都只會重點辦案
沒權沒錢當然沒辦法得知更多訊息進而讓自己有利 法律不是正義也不代表道德 真正對錯存乎你心 法律只是規範大部分人的界限~並不會去保護弱勢或者維持正義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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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ylovesu
2008-06-01 17:09 |
13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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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當然,仍帶有點無奈。
就像民主制度、資本主義、自由經濟、國際貿易,為地球上多數人所認同,但其實不是那麼無懈可擊。 在更優秀的替代方案出來之前,以上仍是一時之選。 譬如有一天,正義女神的秤,會公正衡量是非,那民事庭就可以打烊了。 譬如有一天,正義女神的劍,會主動追殺壞人,那刑事庭就可以停工了。 譬如有一天,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境界實現了,就可以來試試共產了。 譬如有一天,出現一位天縱英明,絕不犯錯的領導人,那就不用民主了。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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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kugo
2008-06-05 14:08 |
14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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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金錢
有錢能使鬼推磨...有錢才是大爺... 不然民間怎會流傳:法律是保護有錢人呢 打一場官司下來,花個幾年甚至10幾年,所 花費的時間不在話下,更別提金錢了...市井 小民怎跟有錢人對抗呢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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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852158
2008-06-16 22:43 |
14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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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前人人自由 人人指的是有錢的人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人人指的是沒有錢的人 守法者死,違法者富,玩法者貴,毀法者富且貴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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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aehbaby
2008-06-17 20:41 |
14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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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真得不信. 司法太黑暗.
懂法律的人. 就大鑽法律漏洞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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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28902
2008-06-26 10:54 |
14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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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在哪一方面,法律是人類維持社會秩序最後的手段,如果不能相信法律,那這個社會恐怕不再有正義可言。相信每個人遇到問題時都會先想到該問題是否有法律解決之途徑。
很多人都說法律是用來保護壞人的,其實不然,法律所設計的方式是必須符合公平正義的,例如加設有人說你殺人,且僅憑一個證人的證詞,你希望法官判你有罪或無罪,也就是說在未能證明其人確實犯罪之前,每個人都必須被認定為無罪,因此法律並不是保護壞人,而是必須明確能證明該人確實犯罪,否則應該罪疑惟輕,以免冤枉人。 至於法律的設計本來就有其不完備的地方,所以為了適應社會才必須一再修改。 其實大家對於法律都有所誤解,因為法律包含太廣,而影響人民最深者不是刑法或民法,而應該是行政法規,因為行政法規才是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舉凡食衣住行,且行政法規時常變動,標準不一,因此對人民的影響也就越大。 小弟愚見!!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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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wingking
2008-07-18 13:56 |
14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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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法律與否定法律?
這真是個漫長的道路,就選項而言,幾乎抱持了正面與反面兩種極端的 選擇,這跟法律謙抑思想的本質簡直大相違背。 大部份時候,法律不獲得人民的信任,其實原因就在於人民不了解法律 ,於是被動的接受與吸收一些似是而非的知識與想法。 如果有大多數選擇不相信法律,絕對是選擇設計失誤,美國曾經也有一 份對法律制度認同與不認同的調查,結果一般人民選擇不認同法律制度 ,但若以專業背景來看,會計師以及律師行業卻較為認同法律制度。 咸認為是因為專門領域的人對法律制度較為熟悉的緣故。 光比較台灣的徵信業與美國的徵信業就完全不一樣了。 美國徵信業是專業的資訊搜集公司,專幫客戶如銀行或法律服務業者搜集 對手的信用或者公開資訊,以便在進行策略選擇的時候能有正確的判斷。 我們的徵信業者竟然只剩抓猴這項重大使命? 其實情報的重要性就在於資訊的選擇上,往往影響了重大決策的運作。徵 信業者不求轉型,也不注重形象,也難怪剩下抓猴功能上還能搏得一席之 地,也算是台灣奇蹟啦。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