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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jj007
2007-01-20 23:43 |
6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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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法律.....那要相信啥???
信佛嗎?? 基督嗎??? 畢竟法律不等於道德... 那如果不需要法律...那就回到君主皇帝時代拉...或是蠻荒時代???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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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o
2007-01-24 17:04 |
6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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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uujj007於2007-01-20 23:43發表的 : 那現在跟君主專制的封建時代有何不同?? (在亂的不都是古代的宦官,俗稱的太監,現在的立委) 現在台灣是藍綠鬥爭時代,這個跟古代的宦官俗稱的太監有何不同呢?? 還不是都在捧某個人的LX嗎?? 目前台灣的太監們是不是真的在為民意發聲呢?? 這些.......是我們這些還在分紅不紅、藍不藍、綠不綠的糊塗百姓們當前最該思考的問題!! 也是目前要重振台灣經濟奇蹟最亟需解決的問題!!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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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哥哥】
2007-01-24 19:58 |
6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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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不能說都不相信啦~投票算是對大部分的不滿~現今社會真的是糟透了~只要自身遇過的應該會這樣解釋出來...維護維持..好久沒出現了...\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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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jj007
2007-02-03 19:08 |
6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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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ydo於2007-01-24 17:04發表的 : 相信這明顯構成 網路毀謗罪....刑法310條 第二項 利用文字散播不當事實 拘役罰金或2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已列入電信警察偵查的範圍之一.....小心言論不當^^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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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O
2007-02-11 20:04 |
6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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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保護懂的法律的人~不懂請律師但是要花.....................錢......所以法律呢?要懂法律也要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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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scy
2007-02-14 18:36 |
6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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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係不能絕對相信的....特別是在台灣這種社會....
可說是「有法無天」...只要你有錢...有勢力...有地位... 哈哈...何懼之有...跟早期中國大陸差不了多少.... 哎...不說了...說了也是白說..............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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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onny
2007-04-16 04:07 |
7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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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由立法院表決,總統公佈實施的。
台灣的法律,其實是故意留下一絲生機,給為非作歹的人,有機會翻身。 至於為什麼有這麼多的漏洞,想也知道;立法院是多麼的用心工作。 相信法律嗎??我寧願相信有報應的存在!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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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chung66
2007-04-23 21:41 |
7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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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法律,因為,法條是死的。
但,我不相信那些不食人間煙火、只會背法條的法官和檢察官。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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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e3200
2007-05-20 21:53 |
8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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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沒有所謂的信與不信吧.. 它好像是直接推定 大家都要了解的 所以有句話叫 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雖然 許多有錢人 有能力雇用人 專研法律 走漏洞 但相信司法 仍舊會隨時代 而不停的更改 進步的 也許現今 它仍欠缺完整 但在民主法治的現在 我們仍須遵循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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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08187
2007-06-01 01:04 |
8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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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相信,
老一輩不是說,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何況法律中不是有緩刑, 這對有錢人比較有利, 還有關律師費、訴訟費就要花不少錢了, 一般人那花的起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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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zailai
2007-06-10 15:41 |
8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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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已經邁進了民主法治社會。這是無疑的。
法治要義來源於契約精神。 台灣社會不誠實風氣太濃,騙子太多。甚至還不如大陸。 所以,法治的效果大打折扣!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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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1314
2007-06-14 01:57 |
8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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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法律嗎?」
以前對中華民國的法律是抱悲觀態度的, 但在經歷和目賭一些事情之後, 我覺得法律還是可以相信的, 但前提真的是~要先懂得法律,你才能受其保護。 為了要讓自己開心的過下去, 寧願選擇相信法律, 相信社會是有公平正義存在的。 但, 要讓自己有更可信可靠的法律可依循, 還是要人人有所自覺, 發揮每個人的社會道德意識和公民力量, 選出真心替人民服務和把關的立委諸公, 法律才能更與時俱進地切合人民真正需求, 也才能真正發揮正義的力量, 讓大家都能信賴和樂於遵循。 如果大家能更相信自己一些, 相信自己是有力量改善社會的且切實力行, 那麼法律必定能成為讓每個人信服的規範, 而不再只是讓大家悲嘆和唾罵的無字天書。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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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us
2007-06-15 15:42 |
8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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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相不相信法律的問題!
法律規定在哪裡,你要在這社會生存,就必須去了解它,使用它 再說這是一個專業的時代,專業的就交給專業 不是所有的法律服務都要收錢的,如果你不了解,有疑問,各縣市政府都有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 再不濟,可以去翻翻法條,網路上一查就有所有的資料 如果連這樣的事都不做,那只說不相信法律,也實在可笑 再說 法官是人 不是神 當事人之間發生什麼事情 只有當事人間最了解 法官只能就證據認定 期待法官如媽祖婆保佑大家 那是緣木求魚 更何況平時大家還有向媽祖婆拜拜咧 還知道他叫林默娘 那法官呢 如果沒上法院你哪知道哪一位是法官阿 因此證據保全最重要 也不要期待任何人會幫你作證據保全的動作,連警察都不可期待 警察雖是人民的保母,但一定不只是你的保母 個案間本就會有差異 也有裁量的問題 不然就不會相同是殺人案 有的判十年 有的判永世不得超生(外加死後閻羅王判入十八層地獄) 如果你關心自己權益 請去了解與自己有關的法律吧 別事情發生後再怨天尤人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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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nchan
2007-06-16 00:03 |
8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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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法律是用來保護懂得法律的人的
也許是因為法律本身不夠周延 也許是因為當想要勝訴時 會有許多無所不用其極的人 所以 通常 法律保護到的 是懂得法律的人 人善良真的是沒有用阿~~ 雖然制法的最初精神 是因為想要保護絕大多數的善良老百姓 但是通常被保護到的是有錢打官司的惡人 唉唉 可嘆呀!! 是說 現在的立法院 真的有認真在立法嗎? 怎麼每次立出來的法 總是批評多於褒獎呢?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