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刑法]毁损罪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7291
个阅读者
<<
1
2
3
下页
>>
(共 3 页)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冰咖啡
级别:
初露锋芒
x5
x863
分享:
▼
x
0
[讨论] [刑法]毁损罪
某美术班之学生,于课堂上完成一张极为满意的素描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7-08 09:37 |
lancesan
级别:
小人物
x0
x56
分享:
▲
▼
没有。依一般人角度观之,该素描仍为「作业」,打上分数没有破坏功能。如果学生自认为是艺术品而非作业,那为何还交给老师?
另,就算一般其他人可认为是艺术品,该老师仍然无此认知。此为认识上的错误而阻却故意,依然无罪。
虽不知冰大从哪边改编成的例子,但要成立毁损实在很困难
教学相长,有未达尽善之处,敬请指教,口气不限
x
1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7-08 10:03 |
冰咖啡
级别:
初露锋芒
x5
x863
分享:
▲
▼
例子是我乱想的。
另外请问,老师的错误认知,算是「包摄错误」吗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x
0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7-08 11:18 |
Dragon-Q
级别:
小有名气
x0
x1156
分享:
▲
▼
我觉得这题所谓的作品跟是不是艺术无关!毁损要看是功
能与否,行为人对行为结果有没有故意!客观上一定会过
,只是要怎么认定『故意』而已!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x
1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7-08 11:22 |
lancesan
级别:
小人物
x0
x56
分享:
▲
▼
我觉得没有错误的问题.... 应该连该生都认为他交的是作业,不然何必交给老师,何必要求不要打分数在上面?或许该生有其他想法,但这二点足使一般人认为是作业而非艺术品。
这里只是回答冰大的问题:假设单纯是该老师发生误解,这也不是包摄错误。这是对客体本身意义的误解,在第一阶就直接阻却故意,包摄错误是对法律解释发生错误,为不法意职的问题,在第三阶有责性处理。
另,作品是否为艺术品正是判断的重心。如果是作业的话,打上分数不只没毁损,甚至是一种「完成」。作业交上去,老师打分数是理所当然的事,不会因为写(画)太好所以老师分数就不打了。但如果是艺术品的话,那打上分数就是毁损无疑。有人到展馆看到艺术品然后顺手打分数在上面的吗?应该没有吧
这例子我认为是在一阶的客观就排除了。感觉考的不是刑法,而是「推理」
教学相长,有未达尽善之处,敬请指教,口气不限
x
1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7-08 14:00 |
leosedward
级别:
小人物
x1
x21
分享:
▲
▼
我觉得打分数 比较像是行政处分的意涵
x
2
[5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7-08 14:07 |
Dragon-Q
级别:
小有名气
x0
x1156
分享:
▲
▼
其实是不是艺术品真的不重要,因为刑法只有处罚毁损(352~354),没有处罚毁损艺术品罪,至于他是不是艺术品只是归属法条的认定,因为其实建筑物可以说是艺术品(353),书法也可以是艺术品(352)。再且真的关键词是『作品』,这个东西(作品)的功能是什么,主要功能与附随功能的范围如何!
一个画作素描是归属谁的动产,画作的功能是什么,这才是354要探讨的!只是看老师之度知道行为以及行为危险性,结果状态与财产损失。这里不会过的机率很大!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x
0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7-08 14:14 |
lancesan
级别:
小人物
x0
x56
分享:
▲
▼
我觉得我讲得够清楚啰,「作业」还是「艺术品」当然是判断功能上的重要依据。
再讲简单点:
作业的功能:被打分数
艺术品的功能:被观赏
学生把画作交给老师的心态上是:1.交作业 2.爱现 3.得到评价
如果是2或3又很不希望老师在上面打分数的话,那实无必要交给老师。
一直觉得是不是艺术品不重要,反而表示打自内心就觉得是艺术品吧?难道楼上认为是「毁损了一张纸」?必须要是艺术品才有机会讨论毁损吧
教学相长,有未达尽善之处,敬请指教,口气不限
x
0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7-08 14:28 |
Dragon-Q
级别:
小有名气
x0
x1156
分享:
▲
▼
不是!我说不重要是它的属性是不是艺术品,而是要看他的『功能』是什么!
泛说艺术品根本就是无价值判断的东西,不是判断构成要件的主客观要件!
毁损一张纸它也是毁损,再去分功能是什么,就本题也可以说作业=打分数,
但也是可以说该作业也是提供观览,也就是说这是『功能的范围』,就样机车
一样,功能是给人骑的,难道在不影响使用功能(骑车)以外的行为都不会是
毁损,甚何况这作业的同事具备供人观览与批改分数的2种功能,这也是是毁
损罪客观构成要件审查的要素。至于主观则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是不是艺术品真的不重要,只是他的功能为何范围为何!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x
0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7-08 14:57 |
往真里修
级别:
小人物
x0
x100
分享:
▲
「依其意思而为支配」也是物权的表现
此例的作品归学生所有 老师的举动 实际上已然侵害学生的物权
只是
毁损罪并未宽大到兼含「任意支配」的保障
依其文义 也仅有保护物权的核心部份(物的存在与功能)而已
此为刑罚谦抑使然也
x
1
[9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 |
Posted:
2011-07-08 16:09 |
<<
1
2
3
下页
>>
(共 3 页)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10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