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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t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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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硬碟] 賣出二個月的外接硬碟故障,換一顆新硬碟還要求償一萬六,合理嗎?
話說這位客人在六月份來買了一顆外接硬碟回去,使用了二個月後又拿回來說硬碟故障了,

我們除了嘗試讀取資料之外,確定無法讀取,就換一顆新硬碟給客戶,壞的硬碟則送修廠商,

但二天後客人又要來拿回壞的硬碟去救資料,我們則又從廠商那裡把壞的硬碟追回來還客人

客人說他要自行送去(原廠)救資料,我們則沒想太多,只交待客戶不要去拆硬碟,不然會無法保固

但過了幾天,客人告到消基會去了,要我賠他資料的損失

資料救援費用一萬六仟元,還要把拆過的硬碟更換一顆新品給他


.......(縣政府消保官) 調解要求我要賠一半 八仟元,而且要換一顆全新的硬碟給客戶


合理嗎?......以後誰敢賣硬碟....


(我還沒和解)....請問有經驗的人或有法律相關人員幫忙一下...謝謝


謝謝大家的討論...我覺得我對客人的處理過程已盡心盡力了,只有一件事做錯了吧.如果當時沒一直打電話請廠商把故障的硬碟追回來,後續也應該沒有救資料賠償的問題了吧,當然也沒有硬碟被拆的問題了,不知是不是真的做錯了

還有一個重點...消費者也是縣政府員工

===============================================================

首先消保官聲明對於此文針對消保官的人身攻擊保留法律追溯權

我也聲明..此文我只是陳述所遇到的事實,我並無對消保官有人身攻擊的文字敍述,並不是所有的po文都是我發言

也請各位網友針對事件來討論,不要有人身攻擊的言語,請網友謹慎發言,對自己的發言負責,因為.消保官有在看

------------------------------------------------------------------------------------------------------------
10月13日調解說明

陪同出席有代理商及電腦公會的代表

一.消保官只願針對損害賠償的問題來調解,對於資料的備份,資料的重要性及價值,使用方式及其他技術性問題完全不談.(就是因為消費者使用了我賣出的硬碟而造成他一萬六的損失要賠償八仟及更換一顆新硬碟)

二.消保官說有問律師,這種情形是我們店家和代理商都要賠償.

三.消保官也建議消費者告上法院由法官來判,如果告贏了,以後代理商,店家,製造商硬碟要怎麼賣,就要由此案例處理

四.目前還是沒有結果,消費者可能會去提告,消保官要我們先調解看看,若還是無解,一個月後請wd原廠一起調解或是若真的不賠,也可先告知,請消費者直接去法院提出告訴.

五.消保官有說,企業型客戶有自己保護資料的義務,不在此例範圍,他只針對 End User做消費者保護(應該是這意思)

在處理糾紛這二個多月以來,心情一直陷入低潮,電腦門市已經被量販店拚到很難生存了,遇到這件事更讓我覺得生意不好做,真的是該要收起來了嗎?做了廿多年,不曾遇到的事情,竟然發生在我身上,不是八仟塊賠不起,人不就爭那口氣嗎?有的人勸我和解,有的人要我力爭到底,真的好累,真的不想做了.

現在我只能等待代理商和原廠及電腦公會他們協助處理有結果後..再做後續的po文,不方便在此先公開.抱歉


[ 此文章被bstck在2010-10-15 20:29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10-08 13:56 |
Apr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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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理他,他說要修硬碟,又沒有說要救援資料
把當初的維修單( 視同合約 )看一下,應該沒寫要把資料救回
跟他耗,讓他告到法院去再來揮.................
全世界沒有廠商修硬碟還保證救資料的
超級奧客之一...................... 表情


[ 此文章被April在2010-10-08 15:07重新編輯 ]


Hello April.ryan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0-08 1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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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碟廠的維修部份有說明
資料要客戶自行備份

還有硬碟保固條約內有明定是不保固資料的
而且他拆了硬碟就以違反保固條約
廠商可以不保固

而且保固人是硬碟廠
只要你有幫忙送修就可以了
他要告的話只能去告硬碟廠


你也因該把廠商的保固條約看一下
找出有利於自己的條約
在調解時拿給調解員看

調解委員會只是要業績而已
他們不會認真去看問題點在那
真的懂法律的沒幾個


[ 此文章被流浪者在2010-10-08 22:08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0-08 22:02 |
bst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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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調解會時有列印硬碟的保固條款給消保官看過了,

但是消保官認為那是硬碟廠商片面的合約,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

所以不認為硬碟保固合約是有效的.

只對硬碟故障而導致使用者資料毀損做出需要連帶賠償責任來要求我們賠

我不賠,消保官則要求我和代理商一起賠

我則說明無法替代理商決定是否賠償而延期調解

等下星期再調解,由代理商出面一起去面對消保官

現在有好多疑問

要我換一顆硬碟,那過一年如果那顆硬碟又壞了,是不是又要求償一次呢..硬碟保固三年耶

那記憶卡咧...終身保固...賣了等著被告賠錢就好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10-08 22:47 |
Apr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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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bstck 於 2010-10-08 22:4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但是消保官認為那是硬碟廠商片面的合約,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
所以不認為硬碟保固合約是有效的.

那請消保官一起連 WD Seagate 等一起告好了...............


Hello April.ryan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0-08 23:39 |
chohy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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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屬個案
不會為常態案
很想知道最後結論為 ....

現在外接硬碟真地很爛,二次切身之痛
    莫名就不能用了,供應商當然換顆可用的.
但原裡頭寶貴資料當然沒了.

養成備份好習慣是必要的.


陽光男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0-10-09 13:58 |
pcc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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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還有一個重點...消費者也是台南縣政府員工"
態度強硬,那就盡量把硬碟原廠拉下來處理吧!
看新聞全都是在大魚吃小魚!
看誰的魚比較大!
祝大大能夠圓滿解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10-10 10:50 |
pc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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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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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碟資料流失並非你導致.送修也合乎流程

廠商有其保固條約..這是廠商既定條約..資料須自行備份也是條約內容

消保官的認知怎會指向你?畢竟你並非廠商.負責送修的動作並沒有錯.救援資料賠償方面的問題有也是要對廠商而並非你.況且保固條約應該在廠商他們的通路(許多國家)都是相同.除特別條例有負責幫忙備份之外.也並無幫忙資料救援的這個規則吧.

我也想知道這個台南縣政府員工及消保官能引用甚麼條法去告廠商...期待中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0-14 13:42 |
harryp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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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 板上大大   我挺你 雖然硬碟賣出2個月故障 但客戶資料要您賠償一半 很不合理

只要當初硬碟是全新拆封的 而客戶也認同是全新的 高科技產品爾而也會拿到王牌 所以資料要勤備分

2份不嫌多 3份不嫌少 4份剛剛好而已 硬碟故障您頂多只是要負責送修的部份 至於裡面資料則是要客戶和硬碟廠商去負責

畢竟妳只是經手買賣硬體 而不是QC 即便是硬碟廠商QC檢核過關 那客戶那邊的硬體設備是否有問題 連帶影響到硬碟壽命?

如客戶的電壓 是否有用穩壓裝置 濾波裝置 或者是否有使用不當 運轉移動到 這都是造成硬碟損壞原因之一 因此你不用怕他

找蘋果報 讓社會大眾去評評理   ...加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0-16 08:21 |
tai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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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該負責
也應該找代理商跟廠商
那投訴人也真怪
既然送回原廠救資料
就應該主張原廠負責救回資料跟保固
如果不是送原廠保固不是就沒了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10-16 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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