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198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下頁 >>(共 3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yygg111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因為考試快到
但不會
真很不懂
所以來問
但是有好心網友回答(這些好心人會考上)---(好人有好報)
我現在也會這些題目

而且有些選項我會
但是有部分選項卻不懂
所以來問
表情 

我也會翻法條

打字也需要時間

如果大家都會法律

何必來這法律討論區?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29 17:44 |
ELISHA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 鮮花 x12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12191219 於 2009-07-29 17:1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我不能禁止別人發問
但如果問
1.基本法條解釋
2.基本法條運用
這一些基礎法律人都應具備
如果問個2.3題大家都願意幫忙
如果是大量的
不管用什麼帳號
ip會說話
習慣語氣也會說話
說難聽的
誰有耐心
有道:人必自助而後人助
太依賴 表情


支持+1
是不太想發言
不過
一點進來法律版就看到一整串問題
就覺得...
表情 表情 表情

真正法律系的
我相信不多
但是...
為了樓主好
我認為
或許應該先自己好好的讀、充實自己後
再來寫題目

而不是課本、法條都沒有讀過
就直接發問
這樣
就算真的大家把錯的地方指出後
我猜樓主可能還是一知半解吧

況且考試也不一定會考一模一樣的東西

其次把一堆選擇題的題目po上來
問錯在哪裡?
大家也很難回答
應該是把自己不懂處、或是疑問的地方略述後
讓大家明瞭
大家才知道如何去幫助樓主解決問題

國考沒有僥倖
即使有
也是很少數

真正的循序漸進
就算落榜
還是學到很多東西
而那些東西
才是屬於自己的

(個人想法,沒有任何批判的意思......)


Ohne Fleiss, kein Preis!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29 17:50 |
yygg111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ELISHA 謝謝您

但是司法特考要到

所以沒辦法

我真不會



但是有家人以及經濟生活重擔
也沒辦法

所以來問?

因為法條不熟

也不知道問題意思

但是有好心網友幫忙解題

我很感動
--------------------------------------------------
也謝謝您說真話

"真正法律系的我相信不多"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29 18:03 |
0857risk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本人也不是法律系的丫,既然要走法律的路,法律這種東西本來就是靠時間、靠自己,日積月累學習得來效果…

試問現在大環境有那一個家庭經濟好,會選擇讓國家養你?

基於憲法言論自由,你當然可以發問,你更要感謝那些幫你解答的網友,沒有他們,你的問題仍然存在;那今天題目答案相同,選擇內容變的更艱澀,你是不是又來發問?懂或不懂差別在於有沒有理解…不是死背…

照情形個人研判你應該是買書自修,我建議你如果沒有準備到一定的程度,報名費就省下來吧!不要浪費錢…這是很現實的問題,考場如戰場…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29 19:56 |
daisyfair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說實在的,
剛開始我也樂意地幫yyggxxxx解答了不少問題,
但最後發現他怎麼一直問一直問...@@
連回答過的他應該知道的還是會再問...
而且帳號一直換一直換...表情
所以後來就沒在回答了...
有些基本的法條其實翻翻書就可以知道了說...表情
如果想單靠寫歷屆考題,問網友答案來準備訴訟法...
雖不失為一方法,但這樣對一些努力準備的考生而言,是顯得有些狡猾點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7-29 21:25 |
daisyfair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大家沒有要指責你的意思,
但樓上幾位大大們講得也很有道理,
知道你也有你的苦衷,我們也都能體諒的,
只是,自己努力研讀的才是自己所獲得的。
總歸一句,大家一起努力加油吧表情

不經一番寒徹骨,焉得梅花撲鼻香?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7-29 21:34 |
kittylove99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daisyfairy 小姐

謝謝您幫忙
先預祝您會考上今年司法特考

感恩

至於其他人士

難道那些人從小到大都沒問過問題嗎?

不過這些人更激勵我要考取決心

總而言之,感謝以前幫忙我好心人

我想說

即使是考選部也會事後更正答案

有些答案還一律送分

這些法律出題之大師也沒像這些人如此囂張

答案有錯也會更正

我知道國考競爭很激烈

但不要用這卑劣方法來批評來達到自己上榜就好(自私目的)


------------------------------
與其攻擊我,不如多看法條還有上榜機率

那些人
我沒在怕
給我放馬過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29 23:07 |
kittylove99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0857risk

先謝謝您指教

您又怎知我沒理解?

您又不是我肚子裡蛔蟲?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29 23:09 |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與其攻擊我,不如多看法條還有上榜機率
那些人
我沒在怕
給我放馬過來

你很強
你很猛
要上國考
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不是等別人餵你
上面
已上司法特考的人告訴你方法了
意思就是
你不聽
還要繼續讓我好看
那我唯一的方法就是
相似文章來個不看,不評
我來看幾個理你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8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9-07-30 06:58 |
kittylove99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0857risk  他自己說他也是中部書記官

也非法律系畢業

版主你是神嗎?(不是很瞧不起非法律系人嗎?)

連這種品格之人都會考上(如果他真是書記官如他所述)

還有版主若你建議若是建立在貶低人的話

大可不必

法律司法真黑暗----以前還不太相信這種話

現在總算見識到

我也是提建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9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30 08:51 |

<< 上頁  1   2   3  下頁 >>(共 3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362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