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要求」這是個通知是「唬爛」的!!
查也不查,看也不看就因為「榮譽會員」的始作甬而判定!
實在令人感到作噁!
自認為法律需經驗的alxxxsy ,根本就是屁話一堆!
「法律是經驗」這句話是哪一個教授教的!
還是他自已發明!
那這篇論文一定不及格!
「法律是經驗」會打出這句話的一定是不懂法律的人所說的!
才會有如此令人可笑的見解
難怪alxxxsy的見解老是那麼有「經驗」!
是被笑的經驗吧!
都已經不懂法律,竟然還有更比「不懂法律」的非「法律用語」出現
還大喇喇的公眾於世!
也許是這版沒有專業人員給他「糾正」
才讓alxxxsy「自以為」見解正確,而高傲於本版
這就是該版的「榮譽會員」
什麼是「榮譽」!看來有待「檢驗」
唉~~alxxxsy,等著看吧,會有更多志士挺身而出來把你這個「假面具」拆下來
一直幫人作錯誤的解答,就是alxxxsy!
繼續戴吧! alxxxsy,「囂張沒有落迫的久」
一直認為「法律是經驗」alxxxsy,就一直認為下去,記得!就一直認為下去喔!
記得!就一直認為下去喔! 記得!就一直認為下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