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要求」这是个通知是「唬烂」的!!
查也不查,看也不看就因为「荣誉会员」的始作甬而判定!
实在令人感到作恶!
自认为法律需经验的alxxxsy ,根本就是屁话一堆!
「法律是经验」这句话是哪一个教授教的!
还是他自已发明!
那这篇论文一定不及格!
「法律是经验」会打出这句话的一定是不懂法律的人所说的!
才会有如此令人可笑的见解
难怪alxxxsy的见解老是那么有「经验」!
是被笑的经验吧!
都已经不懂法律,竟然还有更比「不懂法律」的非「法律用语」出现
还大喇喇的公众于世!
也许是这版没有专业人员给他「纠正」
才让alxxxsy「自以为」见解正确,而高傲于本版
这就是该版的「荣誉会员」
什么是「荣誉」!看来有待「检验」
唉~~alxxxsy,等着看吧,会有更多志士挺身而出来把你这个「假面具」拆下来
一直帮人作错误的解答,就是alxxxsy!
继续戴吧! alxxxsy,「嚣张没有落迫的久」
一直认为「法律是经验」alxxxsy,就一直认为下去,记得!就一直认为下去喔!
记得!就一直认为下去喔! 记得!就一直认为下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