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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lien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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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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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问-人事行政-公务人员考试法
请问-公务人员考试法-第2条第2项

前项考试,应依用人机关年度任用需求决定正额录取人数,依序分发任用.并得视考试成绩增列增额录取人员,列入候用名册,于正额录取人员分发完毕后,由分发机关配合用人机关任用需要一考试成绩定期依序分发任用.

请问该条是否任用考试兼具资格考试双重性质.

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18 08:48 |
ingja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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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就性质而言
答案: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3-19 00:51 |
huilien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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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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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感谢解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19 17:03 |
jerry680112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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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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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呢,考试法明文规定是只有任用考资格,并不是资格考的,所以不是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12 19:45 |
kyo20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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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用名册跟以前时代的资格考
性质类似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13 07:41 |
Y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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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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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额录取者是任用考试
增额录取者类似资格考
不保证分发
任用资格只保留到下次该种考试举行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10-04-13 1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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