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58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huilien04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問-人事行政-公務人員考試法
請問-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條第2項

前項考試,應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數,依序分發任用.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一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用.

請問該條是否任用考試兼具資格考試雙重性質.

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18 08:48 |
ingjaan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6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若是就性質而言
答案: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3-19 00:51 |
huilien04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
感謝解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19 17:03 |
jerry68011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為什麼是呢,考試法明文規定是只有任用考資格,並不是資格考的,所以不是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12 19:45 |
kyo20168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後用名冊跟以前時代的資格考
性質類似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13 07:41 |
YUME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正額錄取者是任用考試
增額錄取者類似資格考
不保證分發
任用資格只保留到下次該種考試舉行前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10-04-13 10:3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983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