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25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ccreba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4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行政程序法-行政处分一问
下列何者为行政处分
(A)内政部公告指定林家花园为古迹
(B)台北市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3-06 15:54 |
洪法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5 鲜花 x57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 行政处分(对物之一般处分)
B 行政计画(法规命令性质)
C 行政私法行为
D 行政辅助行为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06 23:34 |
my2007hsieh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原来是这样子的啊,我自己没念通,难怪不知道。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 | Posted:2009-03-07 00:19 |
winkor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5 鲜花 x29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内政部公告指定林家花园为古迹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92条第2项规定,指定古迹乃系直接对物设定一定之公法性质或提供一般共同使用,为对物之一般处分,亦即行政处分之一种。


(B)台北市政府通盘检讨台北市都市计划
都市计画为行政计画之一种,就其性质而言:
一、【公布计画】:学说上有法规命令说与行政处分说之分,惟通说采【法规命令说】(与发布法规命令类似)。
二、【变更计画】:依我国大法官会议解释释字第156号解释内容,将变更计画之范围区分为二种型态,即个案个别性之变更(因符合行政程序法第92条之内容),对一定区域之人民权利义务有所影响,即具有行政处分之性质;若为通盘性之检讨,则并未直接对一定区域人民权利义务有所增加负担,则非行政处分。
(晚近学者:廖义男则认为上述见解不妥,无论是否为通盘性的检讨,均得认系行政处分,而许其提起行政争讼-允为少数说)


(C)交通部公告招标北二高工程
本题虽为行政机关之欲为工程契约而为之前置行为,但公告本身则为一【事实行为】,对外并不会对具体个案人事发生法律上之效果,故并非行政处分。


(D)中央标准局购买鉴定专利技术之仪器
行政机关与民间机构购买仪器,为行政机关立于与一般民众平等之地位而为之私经济行为,属私法之买卖契约行为,非行政处分。
表情 表情


[ 此文章被winkor在2009-03-07 01:16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正解


四无量心
愿诸众生具足乐与乐因
愿诸众生脱离苦及苦因
愿诸众生永久不离安乐
愿诸众生弃爱憎住平等
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2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3-07 01:0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972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