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thorns0102於2006-12-13 18:15發表的 關於「刑法~分則」 和 「民法~債各」 的法條: 這篇文章本來是給霞客兄在「刑法~分則」法條上如何作出取捨的一個建議應霞客兄之請,把這篇訊息分享給大家另外,因為原本的訊息的篇幅很小所以我又把「民法~債各」的部分增補上也請有能力的版友們幫我裨補疏漏.......
下面是引用CUNNING於2006-12-14 10:01發表的 : 因為我從準備國考到現在發覺幾乎每個人都很自私很少有像你這樣的把自己心得分享出來的丫可惜你沒唸商事法@@好可惜
下面是引用thorns0102於2006-12-14 17:37發表的 : TO ~ CUNNING大大~『準備國考到現在發覺幾乎每個人都很自私』【回覆】「一樣米養百種人」...我覺得是CUNNING大您運氣比較不好我在補習班也看過那種筆記和教材絕對不借別人看(只是抄錄剛剛上課沒寫到的部分)的同學阿不過我相信論壇裡的各位版友都是善良且大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