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8262 个阅读者
 
<<   1   2  下页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horns010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0 鲜花 x4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心得分享] 关于「刑法~分则」 和 「民法~债各」 的法条
这篇文章本来是给霞客兄在「刑法~分则」法条上如何作出取舍的一个建议
应霞客兄之请,把这篇讯息分享给大家
另外,因为原本的讯息的篇幅很小
所以我又把「民法~债各」的部分增补上
也请有能力的版友们帮我裨补疏漏
谢谢^o^p

「刑法~分则」和「民法~债各」这两编
对于许多准备考试的版友
实在是个负担

不花心力去准备...
可是几乎每一~两年都会出个一题(尤其是刑法分则)
那不是拿三题去拼人家的四题...
恩...胜算不大!
要花心思去准备...
这两部分的法条可是又多又细
准备起来真是备感辛苦
要人老命!

在这里给大家一个取舍的建议吧
如果时间不够
只要针对下列几个部分来准备就好

在国家考试里
刑分的法条是越后面越重要(就是出题机率越高啦)
基本上刑法分则可以分成4个部分:
(1)侵害国家法益:刑法 第100条 ~ 第172条
(2)侵害社会法益:刑法 第173条 ~ 第270条
(3)侵害个人专属法益:刑法 第271条 ~ 第319条
(4)侵害个人财产法益:刑法 第320条 ~ 第363条
近年来,出题趋势多在(3)、(4)两个部分
尤其是第(4)部分
在民国90年时已被法务部命为「假性财产犯罪」

债各的法条比刑分还要多
不过分析一下考古题
命题的重心就显而易见了
以下列五种契约为考题重心:
(1)买卖:民法 第345条 ~ 第397条
(2)租赁:民法 第421条 ~ 第463-1条
(3)承揽:民法 第490条 ~ 第514条
(4)运送:民法 第622条 ~ 第659条
(5)保证(+人事保证):民法 第739条 ~ 第756-9条

当然以上的建议
是在准备时间不够的前提下才成立的
基本上如果版友们备考的时间充分的话
还是尽量要把「刑分」和「债各」作一个完整体系的研读
因为谁也不敢保证xx年度的民法、刑法考题
不会像今年基特的「法学大意」考题一样
另类地让大家跌破眼镜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上大家一点小忙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200 (by 霞客) | 理由: 非常感谢 我决定全读过一遍后 再主打兄台的建议专区~ ^^:



虽然这是一段艰苦的旅程...
但是我无法抑制一种信念,愿意为这股信念献身...
「纵使力量微弱...我仍愿意以法律的荆棘去守护正义那幼小的蓓蕾!」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宇宽频网路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6-12-13 18:15 |
myv368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您的分享。
看完您的文章,比较懂怎么去看法典了。
平常我都是乱翻= =
翻到那里就看一下@_@。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6-12-13 18:52 |
霞客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2 鲜花 x10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thorns0102于2006-12-13 18:15发表的 关于「刑法~分则」 和 「民法~债各」 的法条:
这篇文章本来是给霞客兄在「刑法~分则」法条上如何作出取舍的一个建议
应霞客兄之请,把这篇讯息分享给大家
另外,因为原本的讯息的篇幅很小
所以我又把「民法~债各」的部分增补上
也请有能力的版友们帮我裨补疏漏
.......


非常的感谢~这样有个方向~
不过 在准备选择题的考友 就要注意 一定要全部看过 有印象 因为申论 有些地方不好出
但选择...看出题的高兴.为了要证明 他法学素养非常好 常常有些题目 补习班名师都写不出正解的

另thorns0102大大 好像诉讼法就一定要全部融会贯通比较好理解吼?


尘与土. 云和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6-12-13 23:42 |
CUNNIN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商事法的吗^^
你挺用心的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6-12-13 23:49 |
thorns010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0 鲜花 x4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回覆一下大家的问题喔~~
也欢迎有问题的版友尽量提出来
能力范围之内
一定帮大家解答的
另外还是希望学有专精的版友们能帮我裨缺补漏一下


霞客兄~『像诉讼法就一定要全部融会贯通比较好理解吼?』
【回覆】
这个问题现在没办法帮您解答喔
因为补习班的课程还在「刑法-刑分」和「民法-债各」
等我开始上「诉讼法」的课程后
也许能给您一个满意的答案

不过在此可以给您一个建议
有空的时候可以去法院旁听一下
看完实务界Run过几次流程
在读书时比较能将实际执行状况和书本上的理论配合起来
(这是一个法律系毕业,现在服务于法院的替代役男告诉我的)

**************************************************
CUNNING大大~『有商事法的吗?』
【回覆】
抱歉耶...我是准备司法特考的考生
所以专业科目只有上「民法」、「刑法」、「法院组织法」、「诉讼法」
商事法的部分祇在法学绪论和民法的部分有稍微带过而已
所以不能给您什么意见...sorry~~~
       
另外您说我「挺用心的」
这个愧不敢当
这些都是王将老师(民法)和周昉老师(刑法)上课中曾讲授过的教材
我不过是借花献佛
希望能帮上版友们一点小忙罢了


[ 此文章被thorns0102在2006-12-14 01:22重新编辑 ]


虽然这是一段艰苦的旅程...
但是我无法抑制一种信念,愿意为这股信念献身...
「纵使力量微弱...我仍愿意以法律的荆棘去守护正义那幼小的蓓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和宇宽频网路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6-12-14 01:14 |
CUNNIN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因为我从准备国考到现在
发觉几乎每个人都很自私
很少有像你这样的把自己心得分享出来的丫
可惜你没念商事法@@
好可惜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0 (by 霞客) | 理由: 这是一定的 他跟weifan是我们数位国考版的守护神~ 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6-12-14 10:01 |
weifan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6 鲜花 x19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CUNNING于2006-12-14 10:01发表的 :
因为我从准备国考到现在
发觉几乎每个人都很自私
很少有像你这样的把自己心得分享出来的丫
可惜你没念商事法@@
好可惜

嗯~~其实也不能说自私耶....

究其原因....

以刑法来说好了,实务,学说等门派百家争呜(说百家是譬喻...不是真的上百....)

幸好数位国考版里的会员们都很好,不会各持己见互相攻讦.....

当然....大部份会员少留言或回覆并不代表他们不想分享他们的心得或想法

只是文笔有限....词意表达并不如面对面的讨论来得容易

且若表达与内心有误很容易误导而造成反效果@@".....(我也很想分享我的读书方式,但碍于文笔 表情 )

所以我只有在我可以回覆及帮助的范围内才会发回文^^"

加上大家考试科目不一定相同,若要分享又从何目的出发?????(就是....写给谁看????)

所以^^,还是不要说太多....自己用心用功努力看书写题才是首要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6-12-14 16:04 |
CUNNIN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像我去某些讨论版
他们会因为你也是同类科的所以不想解
不想增加竞争对手
凡事都靠自己
只是我非法科出身
对这种法条真的很头大
以前我修商事法是翻身在期中考...还是一当再当
当了又当像WINDOWS一样
直直当....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6-12-14 16:47 |
thorns010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0 鲜花 x4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TO ~ CUNNING大大~『准备国考到现在发觉几乎每个人都很自私』
【回覆】
「一样米养百种人」...我觉得是CUNNING大您运气比较不好
我在补习班也看过那种笔记和教材绝对不借别人看(只是抄录刚刚上课没写到的部分)的同学阿
不过我相信论坛里的各位版友都是善良且大方的
也希望CUNNING大您继续支持国考版

**************************************************
TO ~ 霞客兄~『国考版守护神』
【回覆】
是在说我吗?
太夸张了啦...
我只是法律的初学者
不敢和维帆大相提并论
在此要借个版面谢谢维帆大
私下向您请教这么多问题
都蒙您亲切回应
真的非常谢谢您(要是将来我变成伟人...要写回忆录的时候...我一定会帮您宣传您的高风亮节!)

**************************************************
TO ~ 维帆大~『我也很想分享我的读书方式,但碍于文笔...』
【回覆】
请您一定要分享啦~~~


虽然这是一段艰苦的旅程...
但是我无法抑制一种信念,愿意为这股信念献身...
「纵使力量微弱...我仍愿意以法律的荆棘去守护正义那幼小的蓓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和宇宽频网路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6-12-14 17:37 |
weifan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6 鲜花 x19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thorns0102于2006-12-14 17:37发表的 :
TO ~ CUNNING大大~『准备国考到现在发觉几乎每个人都很自私』
【回覆】
「一样米养百种人」...我觉得是CUNNING大您运气比较不好
我在补习班也看过那种笔记和教材绝对不借别人看(只是抄录刚刚上课没写到的部分)的同学阿
不过我相信论坛里的各位版友都是善良且大方的
.......

噗噗.....那我早晚都要向上天祷告....祈求荆棘大大有天一定要成为..... 表情

是怎样啦....在国考版的大家都是很棒的....ok~~~~ 表情

引用一下胡适先生的名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任何事都要尽最大努力,且要发自内心的去做......(我在说什么....@@").....呵~~~今天有点冷了....

在国考版大家都是守护神~~~~没有大家的热烈参与那有今天的国考版(这么说的话反倒是要把霞客捧为开版之父啰XD~~~哈哈哈....)

我是真的很逊咔 表情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6-12-14 19:19 |

<<   1   2  下页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777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