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rex810於2005-03-6 21:50發表的 :收到了不過....講是這樣講,台灣還是...情理法道義責任還是佔了大部分的判決@@
下面是引用PS3於2005-03-6 22:42發表的 :如果真的法律改採「絕對路權」,如果你是對的,你至少講話可以大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