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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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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考情資訊] (民法修正條文資料)-不再父債子還 聲請限制繼承 不到半小時就辦好


獻花 x3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8-01-06 11:08 |
紫蝴蝶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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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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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

以前每次看到   年幼的小朋友替長輩背債   都覺得很可憐

現在   修法   希望能幫到許多無辜的人

畢竟   自己種的因   應該要自己償


看到好文章   [回覆+送花花+推薦]  

是每個好國民   應有的美德   ^^

http://bbs.mychat.to/user.php?u=391384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06 11:21 |
y_p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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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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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669 鮮花 x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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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一堆銀行唉唉叫~

不過我絕對贊成這種修法!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感謝你的瀏覽,更感謝你的鼓勵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06 12:04 |
yukifcu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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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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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也相當支持此立法,畢竟未成年身上就背負龐大的債務,幾乎看不到未來的希望。

但是記者講的太簡單了,如果沒記錯這是中國時報的報導,記得上課時民法老師曾說過實務上限制繼承,真正麻煩的是遺產清冊,詳言之,被繼承人的衣服要不要列進去,平日用的文具要不要列進去,甚至家中的碗筷被繼承人有無財產權....這些都可能有爭議,因為你不知道債權人會不會「花」(台語發音 ),債權人由於部分債權無法追討,可能會以此爭議修理繼承人,故想要半小時辦好,那是指不含前置作業。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01-08 10:32 |
ju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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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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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立意良善~是蠻好的立法
感謝大大的分享喔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7-24 1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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