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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悠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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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政法的雙階問題

請問一下,行政法理面的雙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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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晚的雨季
載走許多愁與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02 17:53 |
mi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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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像給付行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02 18:02 |
0悠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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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水 我打錯 。。。 我的問題是給付行政, 所以 並不等於雙階囉? 有實際的例子嗎~表情


秋晚的雨季
載走許多愁與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02 20:44 |
TJQAZ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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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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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540號:政府興建國宅出租、出售或獎勵民間投資興建為私法關係;
      申請承租、承購或貸款,經主管機關依法裁量為公法關係。


討論問題歡迎~ 拒絕 惡意貶低人格~
問題無關事及未細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個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後有座山,稱"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稱"礙山"~
以前,想要剷平它,但力未逮;
現在呢?? 想輕盈的飛越過它,
越過這座名為人生之"礙山"。
使它爾后為我之"靠山"~~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02 20:48 |
mi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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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階~~~ETC就是例子
前階~申請核准~行政處分
後階~締約~私法契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02 21:05 |
0悠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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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嗯 表情


秋晚的雨季
載走許多愁與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02 23:05 |
yangleg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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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階理論不是等於給付行政
這種說法太狹隘

三樓的南瓜頭大人說的比較正確

主要說的是我國司法二元訴訟制度
公法上的爭議歸於行政訴訟
私法上的爭議歸於民事訴訟
一件事情可能可以分二個部分來看
所以叫雙階
第一階是公法爭議
第二階是私法爭議

區分實益在訴之利益 表情

以前主要用在留學生.貸款.等等
現在是促參法的政府採購.招標

ETC是個實例沒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亞太線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03 20:20 |
我愛布布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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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階理論,由H.P.Ipsen於一九五六年提出,意謂行政主體與受補助人間(行政機關施行給付行政時)之法律關係可分為兩個階段,在主管機關決定「是否」予以補助時屬公法關係(可以訴願、行政訴訟);於決定之後「如何」履行補助則為私法關係(只能民事訴訟)。
如國宅之申請(資格是否相符)為公法關係,通過之後,購買之國宅(出售國宅之行為)有瑕疵則為私法關係。
給付行政,依其性質有屬公權力之行使而為公法事件,其行為方式有以受益處分或行政契約方式,如社會救助。亦有屬私經濟活動而歸諸私法範圍。
私經濟行政可分四大類:行政任務私法型態之行為、私法組織之營利行為、私法型態之輔助行為、參與純粹交易行為。
後三者很明顯為私法行為,適用民事訴訟。
而行政任務私法型態之行為其法律性質則較難判斷。如對清寒學生之助學貸款、對民眾之提供住宅貸款、對廠商紓困貸款或提供補助。此時兩階段理論提供了公法與私法之區分。
(詳參吳庚老師「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增訂十一版,頁12~19)


不行~作廢~駁回
放肆~無理~大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04 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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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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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05 17:50 |
往真裏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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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行政屬於私經濟行政嗎?
不ㄧ定
有些書是列在公權力行政
不過 這也證明
給付行政的確是「同ㄧ事件混合公、私法關係」出沒最多的地方
這與雙階理論-觀察同ㄧ事件而區分公、私法關係的功能,一拍即合

雖然是二種不同的東西,卻是關係緊密...
也難怪你會認為
雙階理論"等於"給付行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臺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Posted:2011-12-07 1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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