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顶楼违建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484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54745
级别:
路人甲
x0
x4
分享:
▼
x
0
[求助] 顶楼违建
当初顶楼(6楼)就是违建(5楼自己加盖住人)
去年5楼卖人了,结果他竟然连6楼一起卖
而且更...的是
买方把5.6楼都改房屋架构
(5楼本是3房一听.他把它改成好像6间隔间吧
还把后阳台打掉做套房的卫浴,而6楼改成3间隔间+一卫浴)
当然,5楼他把他改成什么我们是管不着
但是我看"既存违建之修缮条例"里面说
6楼的违建,只能针对原房屋架构作修缮的工作,但不行改建
而如果改成雅房,就变成"改建"了,是吗?
(前一阵子他们还打算把通往顶楼的门给关起来
是有其他住户去报说会影响逃生安全才拆除门的
只不过现在还有没有在我们就没上去看了!!
之前施工还用公用水勒,每家水费都多了
上个月是有补贴每户250元)
而且它就算要修理6楼的违建
不是要除了他之外的住户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1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
2009-04-22 15:33 |
firstnoel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303
分享:
▲
▼
世间冷暖,此时尝知!
x
0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9-04-22 16:05 |
伟诚
级别:
小人物
x0
x72
分享:
▲
▼
屋顶平台应该是公寓住户共有的吧
如果是的话
可以考虑直接向地检署提出窃占不动产(刑法320条第二项)的告诉
也许会得罪该住户
但是他们窃占住户共有的屋顶平台在先
而且如果大家都不想得罪别人
那这个社会就不会进步了
学习知识从谦卑开始
谦卑的心反应在态度
x
1
[2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
2009-04-25 16:21 |
L54745
级别:
路人甲
x0
x4
分享:
▲
▼
是可以啦!!
但是我家人就是因为要上法院告他们
所以才嫌麻烦的呀~~
如果不用上法院的话,那就简单多啰...
不过,大大说用窃占不动产(刑法320条第二项)的告诉来提告
但那是前屋主卖给他的
那要告不就是连前屋主一起告了吗?
(话说前屋主也是极恶至极的一家人...)
x
0
[3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
2009-04-28 09:56 |
morganhan
级别:
路人甲
x0
x7
分享:
▲
▼
可先看房子是否位在台北市?台北市是随报即拆,就算是之前已立案的违建仍得拆除.你必须先联合公寓的住户,当初建商卖房子时是否有签下顶楼使用权为顶楼住户专用,若无则为全体住户使用权,住户若要主张权力则要向法院提告,但后续的事会很多,你们尚无法从中获利,因他房子尚未出租.而且邻居们也有可能打退堂鼓.目前比较简单的就是打电话给建管处违建科报拆,找立法委员或民代帮忙施压,邻居最少找两人联合签名才有力量,因怕邻居退缩你个人力量就会单薄,祝你成功~外县市我就不太了~
x
0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9-05-01 22:43 |
从零开始
级别:
初露锋芒
x6
x169
分享:
▲
台北市何时那么好了
还随见即拆!?
不都是有人去举发
才会处理得吗???
In or Out
x
0
[5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
2009-05-01 23:43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411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