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博湧
台灣能否維持競爭力,創造下一個成長契機,與企業能不能持續創新有關。
由於生命周期較短,高科技產業能否持久,相當倚賴產品或商業模式的不斷創新。即使是產品生命周期比較長的傳統產業,也必須保持創新,創新的迫切壓力,是不分產業的。
三種模式 創造新需求
首先,創新的定義是:「把發明或發現的東西透過商業化活動,為消費者創造價值。」我們要先釐清,「發明」是無中生有,「發現」是原本就存在而無人知道。然而這兩者的產生,都不見得能對消費者產生價值,成本太高、過於昂貴可能是主要原因,例如鐳的發現,提煉非常昂貴,早期的積體電路及LCD面板亦然。
相對的,福特汽車的生產線革新,就是一種有價值的創新,讓汽車的製造成本降到很低、每個人都可以負擔。
創新有兩個特點:一、是一種發明或發現的後續活動,二、是一種商業活動,必須對顧客有價值。熊彼得(Schumpeter)定義「創新是創造一種不連續的過程」,即所謂的「破壞性的創造」,目的在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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