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千代
|
分享:
▲
▼
五行总论
◎论五行 五行者往来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是故谓之行。 北方阴极而生寒,寒生水。 南方阳极而生热,热生火。 东方阳散而而生风,风生木。 西方阴止以收而生燥,燥生金。 中央阴阳交而生温,温生土。 其相生也,所以相继,其相克也,所以相治。
*论金 春忌见木,不能克伐。夏忌见火,金嫌鬼盛。秋忌见金太刚则阙,旺则害物。冬忌见水,水流则金化, 金成则火炼器就,是金成则欲得火,金未成则不欲火也。又云:秋金得火方为良金,到巳酉丑亦可谓之成也。 金不炼不成器,聚金无火,难成脱朴之名,金重火轻,执事繁难。 金不利死衰之火,器象难完,金极火盛,为格最精,金轻火重,锻炼消亡,大火炼金,幸功成而退速,纯金凑水遇富显以赢余。 金成则火来,故金未成欲得见火,金已成器,不欲见火也。 金无水则干枯,土重则埋没不显,水重则沉没,不作福。 火灭金须成大器,金轻火重命难全。 金见子午寅亥,终始蹇塞之人,或成则破。 五行中其他长生皆在母气临官位,如木临在寅,即为火长生之地,独金长生在巳,土气至巳绝,又是火临官之位,遇克我者,而反为长生,岂非金气。 虽以至阴为体,然中含至阳之精,乃能坚刚,独异众物,若独阴而不坚,则冰雪是也,遇阳则消矣。 六金中惟庚戌尤喜巳,盖火库中金也。 若见乙巳,虽纳音属火,而乙与庚合,化为真金亦无碍。
*论木 春忌见金,盖死弱伤生,夏忌见火,火出木尽,秋忌见水,水盛则木漂,冬忌见死绝。 为春以前三阳未盛盘根在地,当是时金水火土不能害之,惟忌死绝年。甲戌乙亥木之源,生木欲火而秀,丙丁亦然。 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生木见金自伤,死木得火焚则尽,发则无凭也。无风即止,遇水返化其源。无风即止,乱也。遇水返化其源,尽也。 活木甲戌乙亥木之源,甲寅乙卯木之乡,甲辰乙巳火木之生,死木甲申乙酉有暗金,甲午乙未有金克,甲子乙丑金克木。 天干纳音木见水多,木气浮轻,水气漂流,营生每劳力,克陷六亲,浮散他乡,无安适之地。水,小润苗,大漂流。 木有金,则有惟高惟敛之德,仍爱土重,能蟠根万仞,冬月宜土,春月宜水,表里也。土少则有根危枝茂之患,凡木春生者,主一生不得闲。
*论水 四时皆忌火多,火多则受竭,忌见冲刑,冲刑则横流,忌见土重,土重则不流,忌见金死,金死则水囚,忌木旺,木旺则水死。 天倾西北,水之源,地陷东南,水之府。天倾西北,亥为水出之方,地陷东南,辰为纳水之海,逆流到申而作声,故水不西行,水多则溢,反散漫而多不足也,土年亦然,卯巳同。 水之性润下,逆则有声,顺则有容,年月日时,逆行十二辰者逆也,入格者主清贵有声誉,顺行十二辰者顺也,主有度量,有吉神扶助乃贵格。 水不绝源,亦伏金而流远,水不可太过,过则反伤。 水命动摇多主浊,凡水命不要太旺,更逢冲破,主常俗之人,或阴人不爱旺,多主淫荡,爱自生自绝则吉。 水流清处遇冬天,壬癸难逢亥子全,最爱金生名秀气,偏惟败土浊其源。
*论火 春忌见木,恶其焚也,夏忌见土,火旺见土,则暗也,秋忌见金,不能克制,冬忌见水,水旺则灭形。 春火欲明,不欲炎,炎则不实,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则燥也。冬火欲生,不欲杀,杀则暗也。 火无不明之理,明无不灭之象,火多令人不实,火极明明不久也,不可无木,木能藏火,春火得明,到卯寅生也,火不利西。 然是春火亦宜晚明何也?火无不明之理,亦无不灭之象,火多发即死也。 火性炎上,不可太旺,太旺则酷烈暴物,生居离位者,果断有为,锐于建功立事,若居坎位,则畏事多礼之士。 火不长炎,惟托木以焰,火多无木者,不可发早,发早则无寿。 炎炎真火镇南方,不必辉光要扶藏,遇土不明多蹇塞,木逢旺处最为良,木死火虚难得求,早岁功名不久长。
*论土 五行之主,散在四维,故金木水火,依而成象,是四时皆有用,惟忌火死酉也,水旺子也。 火死土囚,水旺土虚,土得金火成大器,土高无贵,空惹灰尘。土聚则滞,五行聚处,生有福之人。 何故土聚复滞?古人云:土聚在辰未即贵,谓阳土聚于辰,阴土聚于未,辰未者土之正位也,丑戌亦土位,何不言之? 盖辰有伏水,未有匿木,水不能滋养万物,故合人贵,戌有藏火,丑有隐金,秋火冬金,能留万物,故令人不贵。 是土爱辰未,而不爱丑戌也,若五行有气,秉麻成行,晚年庄产无比,此乃生养之地,为福也。 天干纳音土,不可见水太过,少见则为财,多则为滞,水土同行终汨没。 土太过无水则不和柔,无木则不疏通,土命见火,女人多不生长。 土旺四季,惟戌土困弱,为人多瞌睡,辰未人好食,丑人清省。 土旺反虚,丑成卓立,凡土命不要太旺,反虚不实,见丑即吉,丑有良土,有癸水,故润而有膏,命遇此能卓立也。
*五行之象 火为太阳,性炎上。木为少阳,性腾上,而有所止。水为太阴,性润下。金为少阴,性沉下,而有所止。土无常性,视四时所乘,欲使相济得所,勿令太过不及。 金水象不可见土,谓水土浑杂,金气不见,水浑金暗,令人福浅,土岁亦滞,唯金水清白,集秀丽之容,水深金重逢水厄,遇水须教落深渊。假令癸酉年生,怕癸亥月,庚子日,辛巳时,主水厄也。 金火象不可见水,金火主血多,性好杀,往往因血主福,金重火轻发迟益寿。金轻火重发早退速。早发亏寿,利主兵刑之权也。 金木象活木畏金,见火成秀,死木得金,方成其造化,金重木轻,令人多骨痛,木重金轻,反化肺疾,金木相宜,造成颛平之象也。金轻木重损钱财,金重为殃彻骨灾。 金土象,土积成金,土多金少,其福厚着,金重土轻,福出艰辛,戊己土多有庚辛者,福厚,若庚辛多有戊己者福艰难也。 水火象,火多者性急多悔,水多者令人眼疾,此象日时忌之。入酉火死,水浴,其命艰难而死,更忌岁来临之。 水土象,土重水轻,令人有下部疾,虽有文章秀而不实,水重土轻却有科名。 火土象,火虚土聚不成物,若同水流成汨没,火虚土聚成何用,定是尘埃碌碌人。丙丁与戊己相夹,乃火虚土聚,时上逢水,土滞火灭。平生蹇塞薄,大火见土则暗,大土见火则虚,土轻火重不明,己卯日丙寅时是也。戊子、己丑、戊午、己未、丙辰、丁巳、丙戌、丁亥、皆火土杂之象,见壬癸则主汨没也。
*长生十二运 一曰受气,又曰绝,曰胞,以万物在地中,未有其象,如母腹空未有物也。 二曰受胎,天地气交氤氲而造物,其物在地中成形,始有其气,如人受父母之气也。 三曰成形,万物在中成形,如人在母腹中成形也。 四曰长生,万物发生而向荣,如人始生而向长也。 五曰沐浴,又曰败,以万始生而形体柔脆,易为所损,如人人生后三日,以汤浴之,几至困绝也。 六曰冠带,万物渐荣秀,如人具衣冠也。 七曰临官,万物既秀实,如人之临官也。 八曰旺,万物成熟,如人之兴旺也。 九曰衰,万物形衰,如人之气衰也。 十曰病,万物病,如人之病也。 十一曰死,万物死,如人之死也。 十二曰墓,又曰库,以万物成功而藏之库,如人之终而归墓也。
◎论五行自生旺库死绝 甲申水,丙寅火,己亥木,辛巳金,戊申土,此五行自长生也,故四时不能与之兴衰,超然自生之理,人若禀之,当敏快高明,贵者得之,其进以渐,富者得之,其利收厚,以至贫贱者得之,亦收向荣,而得其所以生也。 丙子水,戊午火,辛卯木,癸酉金,庚子土,此五行自旺者也,不待四时,而能自致其旺,则其为旺也孰?此五行福力,奋震无偏拟者也。 壬辰水,甲戍火,癸未木,乙丑金,丙辰土,此五行之印库也,乃五行归根复本之时,凡库之所在,必欲物聚之,则其库充矣。设壬辰水为之主,欲得众水交归,然后为重,更有金木与之往往来相生,当得清权,倘若水制火,火制金,更或天中临之,是谓负印不起也。 乙卯水,丁酉火,壬午木,甲子金,己卯土,此五行自死者也。生则劳,死则息,其理自然,不有死之地,其物无自而归,又有所谓自死者,得其真归之理焉,凡命遇此,颖特高明,多慧少福,以静默为体,而不利有位,以澹薄为事,而不利与起,惟可学道访仙,超生死之门也,更在消息。 癸巳水,乙亥火,庚申木,壬寅金,丁巳土,此五行自绝者也,天之道无可绝为,盖干支适会,已绝则更生,凡遇此者,忧喜未定,设如癸巳绝水,得癸酉旺金符之,是谓绝中水更生也。
凡命带甲子、乙卯、己卯、壬午、丁酉,不可便以死论。 壬寅、癸巳、丁亥、庚申、乙亥,不可便以绝论。 丙寅、辛巳、甲申、戊申、己亥,不可便以生气论。 乙丑、壬辰、丙辰、癸未、甲戌,不可便以墓气论。 须是用月令,以辨清浊贵贱言之。
壬寅正得艮位,故不得谓之绝,丁巳正得火禄,故不得谓之绝,而尤坚壮也。 君相五行止于纳音也,凡五行以生旺为君,临官为相,若纳音是木,生月日时遇寅卯两位,金遇申酉,水遇亥子,火遇巳午皆主贵。
至若勾陈得位,不亏小信以成仁,真武当权,知是大才而分瑞。 勾陈为土将,其于常也为信,真武乃水之神,其于常也为智,若生属旺地,福德加临,可谓得位,当权处之器,此二神,盖言水土之性耳。
自生自旺事如何,印墓同华更自殊,权杀定须臻相位,无权当得配金鱼。 如贵格丙子壬辰庚子丙辰是也,不入格驳杂辛巳见丙子、癸酉见丙寅是也。
死绝宫中随顺生,更和天乙禄来并,人生值此终当贵,无禄还须亦贵名。 如壬午见丁卯,丁壬交互,丁禄在午,积财后贵。
◎论五行之性 夫五行之性,各致其用,水者其性智,火者其性礼,木者其性仁,金者其性义,逮夫土则信而已,重厚宽博,无所不容。 以之水,则水附之而行,以之木,则木托之而生。 金不得土,则无自出,火不得土,则无自归,必损实以为通,致虚以为明也。 五行之用,多则太过,少则不及,其气其数,有余不足,皆能致凶,抑扬归中,然后为福,功成者贵于退藏也,将来者贵于荣振也。 功成者谓五行禀旺气者也,旺而能止息,是谓退藏,将来者五行在冠带胎养之地,其气亏而未盈,故欲子母相生,以益其气,则有荣进振发之道也。 如水非其时则涓固,衰则为梗介,死绝则枯槁故为梗介。金旺太过,则动作凶。 炎炎者贵乎熄,不息则有自焚之灾。滔滔者贵乎止,不止则有自溺之患。 夫火行南陆而化热,盛则灾,烈而害物,至酉亥则阴能翕之,然后温燠。 水行北陆而化寒,盛则严冷而杀物,至卯巳则阳能辟之,然后能滋生万物。 此言水火止熄则和也,阴不得阳则沉陷而不兴,阳不得阴则燥进而不复。
夫五行之性,大概以胎生旺库为四贵,死绝病败为四忌,余为四平。 然有生而不生,旺而不旺者,此为凶乃先吉也,有死而不死,绝而不绝者,此为吉乃先凶也。 如水见戊申土,此生而不生也,水见庚子土,此旺而不旺也,遇此多成而反败,因喜而反忧。 如水见癸卯金,此死而不死也,水见辛巳金,此绝而不绝也,五行气尽,而得父母之德以生益之,则其气复生矣。遇之者危中有福,穷而通,屈而伸也。 生旺太过,则福中藏祸,死绝太过,则福无可托。若夫死绝逢子,殃变能逃。火土最先,金水尤后,火绝得土,曰睿肤作圣。 火以土为子,火绝于亥,而见丁亥是也,又得土则藏性于土者思而致道者也,此绝火为清明复性之火,见丁亥有气之土,是谓精思,而所感皆通睿则作圣矣。
土绝得金而不忌曰寿。 土绝在巳,得辛巳金是也,金者赤土也,是土之成器者,但生于土而别于土也,传气而成金,虽死而不亡也。
金绝得水,精复继体。 金绝于寅,得甲寅水是也,金有气也,气绝于寅水者精也,水至寅卯为精啬之地,然精啬则全,精全则神应气化,而形复于本矣。
水绝得木,魂复天游。 水绝于巳,得己巳木是也,水者精也,绝则精丧,精丧则神离气散而形消,可谓凶矣,然木主魂,能从神而往来者谓之魂,得性归真,随体离形,同于大道者也。
木绝得火,火出木烬,灰飞烟灭,故独为凶,蛇马无胆于焉是证。 木绝于申,得丙申火是也,盖木滋火水土之性,假合而生,脉绝而枯槁,则还水也,灼之而为火,则还火也,腐之而为土,则还土也,亡形失性,故独为凶。
五行之中,唯土者万物之母也,水火金木,因之以入,命中得水火木金全,而唯乏土字则夭。 盖五行无土主之,则生复不定,在金命人言之,其夭尤速,为金是土之子,故金既无土,从何而生,故云无救无疗。
凡生旺固好,然为死绝加临之,则为驳杂多难,小薄之命。 凡死绝固不好,然为生旺加临之,却反为纯粹,此即为福禄之命。
◎论纳音气数 纳音者天地之气数也,驿马学堂居长生之位,才能官职在旺相之乡,文章富贵处印库之地,如逢衰败则减三分之一,更遇死绝则去十分之半。 切忌空亡冲克,不宜刑害,吞食,故同源相成顺数为上,杂数次之,则天地气全,基本强壮。同类相伤,则支神气散,理无复合,如丁未刑丁丑是也。 五行互旺,虽冲气完,五行相克,虽合气散。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过与不及,则为乖道。 故高者抑之使平,下者举之使崇,或益其不及,损其太过,所以贵在折归于中道,使无有余不足之累,即贵人驿马之微意也。 行运亦如之,悟其微意,则于命之说,思过其半矣。 过与不及,犹物颠倒,气数中庸,应期而发。五行喜刚柔得中,三命忌盛衰太过。
*五行相生相克要法 相生相得事如何,仍须禄马位包罗,六合天乙来相照,身居两府定无蹉,绝处逢生是福媒,纳音支荫应微富。
五行相克最为不好,如是福聚之地克他处,却从好断之。 如其他来克福聚之地,即大不好,五行相生最为佳,然以祸相生则为凶,以福相生则为吉。
凡相生相克,遇五行交错,方可论之,如六合、三合、刑害、冲破之类,皆为五行之交错也。 大率五行尚其变,而不尚其常,贵其隐而不贵其显,死绝有救则为还魂,生旺有克者气散。 若夫彼我之相生,顺则益本,逆则夺气,彼此之相克,顺则势强,逆则有伤。 设如木火相生,顺推之而相生,则益气而荣盛。 若命属木,而火来投之,则逆而夺气矣。 如命属金,而见木相克,则有强盛之势。 如命属木,而金来克之,则为伤残之咎也。 生旺破坏而福浅,死绝有救而贵显。
死绝有救者,如辛巳金绝在寅,而见戊寅土,最贵,以戊干神阳土,压辛之阴金,金绝在寅,见戊寅纳音土,亦生辛巳纳音金,六辛贵在寅,五行绝处逢生是父母,故为福。
纳音逢支荫者,如丁卯火命地支见亥卯未三合全,虽有癸亥水克,亦主富,上下皆得木气生。 身土遇火生而渐利,命水得金乃优长,金多须火或从革以成命,木重得金揉曲直而任使。 水流不止,须土以攘之,火盛无依,惟水以济之。
身命喜于生旺福,干不嫌克制,假如火至盛旺,左右无木,须得水制,方成既济,火轻则不然。 五行用得其宜,虽相克而为福,五行用失其宜,虽相生而为灾。 如水遇土而止,土遇木而秀,木遇金而成器,金遇火而熔铸,火遇水而灭形, 水生木,木通则水竭,木生火,火旺则木焚,火生土,土旺而火痊,土生金,金贵则土贱,金生水,水旺则金沉,是也, 又如金克木,金气和则成器,否则伐木。 木克土,木气和则成林麓,否则茅次。 土克水,土气和则水流,否则成渊塞。 水克火,水气和则既济,否则各灭形质。 火克金,火气和则熔铸,否则损模也。
*分清浊等差 清者是因浊而清也,五行有所制伏之谓也,假令水病见土则浊,却非土堤防则不能止息,既止息,则清之有渐也,不可太过不及。 浊者五行无制伏也,如金多无火,水多无土,火多无水,木多无金,土多无木也,故五行有反极之说。 假如丁卯年火,丁未月水,乙酉日水,甲申时水,鬼气生旺而极也,水极生木,木生火,故极则变,变则通也。 又如丁卯年火,辛亥月金,庚戍日金,庚辰时金,是金极变丙水为火官,寅戍为魁星矣。 又如丙寅年火,庚寅月木,丁未日水,壬寅时金,无克制富贵而寿,盖四柱下生上而粹为实也。 又如乙丑年金,己丑月火,癸巳日水,丁巳时土,虽作二十年从官,而不在君侧,无妻无子。 盖四柱下克上也,寿亦短于庄,如此制伏,千变万化,不能穷尽,略举四命以较之。
火不畏水,藉之然后以济物,木须赖金,制之然后以成器。 五行之内,火虽畏水,火不得水,则又不能济物,木虽畏金,木不得金,则又不能成器。 火人得水者,在格曰未济,言其终得相济也,木人得金者在,格曰断轮,言其终得用也。 火少而水多者,火之势不及于水,乃畏其水也,金寡而木众者,金之势不及于木,乃困于木也。 金火全,名铸印,犯丑字,即为损模。木金等,曰断轮,向秋生,而为伤斧。 金亦两得,火亦两得,在格谓之铸印,怨恶见丑字,盖铸印必藉土为模,辰戍丑未皆土也,丑为破坏之字,得之者乃铸印损模,模既损,则火散金消,反致殃矣。 木亦两得,金亦两得,在格谓之断轮,偏恶秋生,盖秋为肃杀之时,乃断轮伤斧,斧既伤,则木弱金阙,反致矣。
◎论五行太过与不及 凡命五行下生上,曰助气,主一生享福,凡事容易受人福力。上生下曰盗气,主一生为人谋,多庇荫他人,供他人之福。 凡命五行下克上,主沉滞难发。上克下,主有威势,害物,不利妻妾子孙,大抵皆孤独,生旺则差慢。 假如年月日时胎,纳音皆是木,看如何旺,若时上木败尤好,以其太旺则刚暴,须有柔弱以御之,运行金乡无害,取其不嫌于克制故也。 假如命得金为福,但有一金又无气,而为火土所战,皆不得力,水火土皆然。
一水生三木,枯槁 三水一木,飘溢,贵于阴阳等也。此不入格。 一土生三金,蹇滞。 三土生一金,福盛。惟土生金,土多金少,无碍,转为福寿。 一水命得三金,太过不均,早发早亡,是乘父母之福。 一金生三水,虚弱。 一木得三金,必克伐。 一金得三木,自钝。然金以木为财,木多者,不可克也。 一金三火,是贵,金人不畏火,若在上位,得火者为上。 一火人得三金,亦不名财,然火克金,火轻故也。 两金两木,粗得。 两木两水,粗得。 两金两土,造化。 两土两金,粗得。 两火两木,粗得。 两木两火,闲弱。 两金两水,闲弱。 两水两金,清秀。 两金两火,最上。 两火两金,足财。 两土两木,造化。 两水两土,造化。 其余仿此消息,更看天干交涉。
水盛泛而不止,主好阴谋,后遇其伤。 土强不见于木,情多欺罔,性定顽愚鄙执。 木繁不逢金制,初辛苦而晚岁孤贫。 火炎不遇水济,神性凶暴,多招横祸。 金刚无火,凶顽夭寿,金刚火强,多则损己。 木柔土和,盛亦伤身。 轻得地,而可敌重衰,重无地,而制之轻败。 如土制水,则丙辰丁巳之土,能制丙子癸亥之水。 壬申癸酉之金虽重,却遇戊子、己丑、丙寅、丁卯之火,虽金重亦受制于火,盖火向旺,而金向绝也。
各衰如旺,轻重自然 如辛酉见癸酉,戊午见丙子,乃旺处相敌,支气不比,却有相敌,为变化发扬也。 甲寅水见庚午辛未土,力气各衰,水土和柔,则有化育之道,余彷此。
至若体轻用重,不免漂沉,本重末轻,广谋自胜,主客相容,优游享福 如庚午辛未,土体轻也,见壬戌癸亥丙子之水,是体轻用重,反散流也。 如庚子辛丑土,见癸巳乙卯水,是本重末轻,广谋自胜之人也。 五行主客轻重相等,制用有法,水土和柔,金火相得,则康宁。
五行相敌轻重相等,遇鬼二则凶,一重鬼凶中反吉。 凡命纳音鬼多,主本当时,名曰官星乘旺,纳音财多,主本无气,名曰财多害身,主富而多恶疾。
*五行返制 五行之数最难详,闲位须防胜位亡,火多金少浑闲事,火少金多大不祥。 阴阳偏出,造化不成,五行大抵要克制,有理稍出意外,则有过与不及之患。 且如火多金少,聚散不得成形,虽有制抑,亦苦不害。 若火少金多,既不成销铄,火则反有灰飞烟灭之厄,造化之功当曲尽。
*五行俱全 五行全者论和柔,杂乱徒然一世休,相交克剥岂为佳,此命寻常恰似麻。 五行全,未必便贵,须支干有用,其间有正气、真气、官气者,可许为上。 正气者印也,真气者五行旺,官气者真气来克也。 如甲子年金,丁丑月水,丁卯日火,辛丑时土,戊辰胎木,此天干杂,纳音无正气、真气、官气,只有辛字用,被丁多所制,不能旺也。虽五行全,贫下。 如壬申年金,戊申月土,乙巳日火,丙子时水,己亥胎木,天元有戊之贵气,化气真火,故卿监。
*五行一字 五行一字福来朝,赏舆君王宰朝谋,初主运以无蹇滞,布衣何处不封侯。 纳音一字最为强,切忌遭逢死绝乡,生旺相兼并库墓,入文出武贵非常。 五行一字者,谓年月日时胎,纳音俱成一字,须是带禄马贵人有气,则为两府,若只带禄马或贵人为两制,会禄马贵人,但只有气,亦卿大夫之命。 如辛酉年,辛卯月,癸丑日,辛酉时,壬午胎,木旺于卯,禄马往来相善,故作两府。 如丙午年,癸巳月,癸卯日,甲寅时,甲申胎,虽禄贵全,不临建旺,故作两制。 如甲子年、癸酉月、壬申日、辛亥时,以此为至贵之命,盖有所归,如壬申癸酉,此无归,故作下命。 如丙申年月日时,无寸土,暴起至富,子孙渐贫矣。 一要逢生,一要逢旺,更带正库,当为贵格,若逢死绝则无用。 五行一字,最忌以死绝运。
*鬼论 窠中鬼者,如丙子见庚子、丁丑见辛丑之类是也。 隔壁鬼者,如庚子见癸丑之类是也, 墓中鬼者,如水中见丙辰,土人见戊辰之类是也, 空亡鬼者,如甲戌见甲申乙酉之类是也。
御鬼者,如木命人,得火月金日时之类是也,主立身于艰难之中,凡事必就他人之力。 助鬼者,如水命人,得土月火日时之类,主小胆,凡百举事,欲为不为。 鬼中有鬼者,如土命人,生木月,金日时之类是也,主有官势威权根基,若劣弱太凶。五行切忌下贼上,平生不足事相萃。 损气者,如土命人,四柱有木金之类是也,主平生歇灭,劳而无功,难至远大。
◎论五行正印 乙丑金印、癸未木印、壬辰水印、甲戌火印、丙辰土印,以上正印,凡人遇之,得本家印最佳。 若水命人得壬辰为日时者,为得本家印,是其中更带禄马,夹贵、华盖,须作出将入相断之。 若非本家印,凡人遇之亦好,只是须要旺,并同类作库于上,更带禄马、华盖、夹贵,亦须作两府两省也。 既非本家印,只有同类来作库,并不带禄马夹贵,亦作正郎上下断之。 既非本家印,又无同类作库,却有华盖、夹贵来临之,或带禄马,亦须作清要近侍之职。 又非本家印,如不带禄马夹贵华盖,又无同类来作库,孤迥冷澹,只作薄禄,或富民进纳之命。 如见克破,并空亡,只作无成举人,或僧道,若更带杀,则作贫劣不善终,百姓命。
◎论财库 年干克下是天财,克墓之乡正库开,财入库时多谷帛,家豪谷物积成堆。 禄命身三等财库者,取我克者为财,为甲子金命。 甲为禄属木,木克土,故土为禄财,土墓在辰,是为禄财库也。 子为命属水,水克火故火为命财,火墓在戌,是为命财库也。 纳音金为身,金克木,故木为身财,木墓在未,是为身财库也。
库中财富,千斯仓而万斯箱,绝处无依,百件谋而一不遂。 五行墓处为仓库,若命中带仓库,又遇太岁所克之五行加之,则谓之仓库中有财也,其人必丰富。 若命带墓绝,而反值太岁所畏之五行加之,谓之绝处无依,其人必迍滞。 库中有财者,木人得辛未、火人得庚戌、土人得壬辰,水人得甲辰,金人得癸丑是矣。 绝处无依者,木人得乙未、火人得壬戌、土人得戊辰、金人得己丑,水人得丙辰是矣。
人生以财命为主,五行所克者之谓财。 财与命皆得属于五行生旺之地,虽四柱背禄亦不至于贫贱也。 或命与财二者无气,虽得建禄,亦不能致富贵也。 财命宜旺地,如庚寅木命,庚禄在申,见丁亥土,木生土旺,虽背了申之庚禄而不贫,次如火归巳地,逢金土,向申中遇水,皆曰财命有气。 财绝命衰者,戊戌木命,见丁巳月生,虽云压禄财乡,其隶命衰财绝,虽建禄而不富,此法不但月上时日皆然。 凡命纳音财多而旺者,有财贿而浊在死墓处,逢财主富,而悭贪无义,亦主因死人而得财。
身衰不能克财,如金克木为财,若壬寅金见戊辰木,安能克制翻成损气,如丁卯火自败,不足以制癸酉自旺之金,五行同此。 小盈大亏,恐是劫财之地,如丙辰土命,见癸巳,丙禄在巳,以水为财,劫杀却居巳,财既绝矣,命又衰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