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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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總論
◎論五行 五行者往來乎天地之間,而不窮者也,是故謂之行。 北方陰極而生寒,寒生水。 南方陽極而生熱,熱生火。 東方陽散而而生風,風生木。 西方陰止以收而生燥,燥生金。 中央陰陽交而生溫,溫生土。 其相生也,所以相繼,其相剋也,所以相治。
*論金 春忌見木,不能剋伐。夏忌見火,金嫌鬼盛。秋忌見金太剛則闕,旺則害物。冬忌見水,水流則金化, 金成則火煉器就,是金成則欲得火,金未成則不欲火也。又云:秋金得火方為良金,到巳酉丑亦可謂之成也。 金不煉不成器,聚金無火,難成脫樸之名,金重火輕,執事繁難。 金不利死衰之火,器象難完,金極火盛,為格最精,金輕火重,鍛煉消亡,大火煉金,幸功成而退速,純金湊水遇富顯以贏餘。 金成則火來,故金未成欲得見火,金已成器,不欲見火也。 金無水則乾枯,土重則埋沒不顯,水重則沉沒,不作福。 火滅金須成大器,金輕火重命難全。 金見子午寅亥,終始蹇塞之人,或成則破。 五行中其他長生皆在母氣臨官位,如木臨在寅,即為火長生之地,獨金長生在巳,土氣至巳絕,又是火臨官之位,遇剋我者,而反為長生,豈非金氣。 雖以至陰為體,然中含至陽之精,乃能堅剛,獨異眾物,若獨陰而不堅,則冰雪是也,遇陽則消矣。 六金中惟庚戌尤喜巳,蓋火庫中金也。 若見乙巳,雖納音屬火,而乙與庚合,化為真金亦無礙。
*論木 春忌見金,蓋死弱傷生,夏忌見火,火出木盡,秋忌見水,水盛則木漂,冬忌見死絕。 為春以前三陽未盛盤根在地,當是時金水火土不能害之,惟忌死絕年。甲戌乙亥木之源,生木欲火而秀,丙丁亦然。 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生木見金自傷,死木得火焚則盡,發則無憑也。無風即止,遇水返化其源。無風即止,亂也。遇水返化其源,盡也。 活木甲戌乙亥木之源,甲寅乙卯木之鄉,甲辰乙巳火木之生,死木甲申乙酉有暗金,甲午乙未有金剋,甲子乙丑金剋木。 天干納音木見水多,木氣浮輕,水氣漂流,營生每勞力,剋陷六親,浮散他鄉,無安適之地。水,小潤苗,大漂流。 木有金,則有惟高惟斂之德,仍愛土重,能蟠根萬仞,冬月宜土,春月宜水,表裏也。土少則有根危枝茂之患,凡木春生者,主一生不得閒。
*論水 四時皆忌火多,火多則受竭,忌見沖刑,沖刑則橫流,忌見土重,土重則不流,忌見金死,金死則水囚,忌木旺,木旺則水死。 天傾西北,水之源,地陷東南,水之府。天傾西北,亥為水出之方,地陷東南,辰為納水之海,逆流到申而作聲,故水不西行,水多則溢,反散漫而多不足也,土年亦然,卯巳同。 水之性潤下,逆則有聲,順則有容,年月日時,逆行十二辰者逆也,入格者主清貴有聲譽,順行十二辰者順也,主有度量,有吉神扶助乃貴格。 水不絕源,亦伏金而流遠,水不可太過,過則反傷。 水命動搖多主濁,凡水命不要太旺,更逢沖破,主常俗之人,或陰人不愛旺,多主淫蕩,愛自生自絕則吉。 水流清處遇冬天,壬癸難逢亥子全,最愛金生名秀氣,偏惟敗土濁其源。
*論火 春忌見木,惡其焚也,夏忌見土,火旺見土,則暗也,秋忌見金,不能剋制,冬忌見水,水旺則滅形。 春火欲明,不欲炎,炎則不實,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則燥也。冬火欲生,不欲殺,殺則暗也。 火無不明之理,明無不滅之象,火多令人不實,火極明明不久也,不可無木,木能藏火,春火得明,到卯寅生也,火不利西。 然是春火亦宜晚明何也?火無不明之理,亦無不滅之象,火多發即死也。 火性炎上,不可太旺,太旺則酷烈暴物,生居離位者,果斷有為,銳於建功立事,若居坎位,則畏事多禮之士。 火不長炎,惟托木以焰,火多無木者,不可發早,發早則無壽。 炎炎真火鎮南方,不必輝光要扶藏,遇土不明多蹇塞,木逢旺處最為良,木死火虛難得求,早歲功名不久長。
*論土 五行之主,散在四維,故金木水火,依而成象,是四時皆有用,惟忌火死酉也,水旺子也。 火死土囚,水旺土虛,土得金火成大器,土高無貴,空惹灰塵。土聚則滯,五行聚處,生有福之人。 何故土聚複滯?古人云:土聚在辰未即貴,謂陽土聚於辰,陰土聚於未,辰未者土之正位也,丑戌亦土位,何不言之? 蓋辰有伏水,未有匿木,水不能滋養萬物,故合人貴,戌有藏火,丑有隱金,秋火冬金,能留萬物,故令人不貴。 是土愛辰未,而不愛丑戌也,若五行有氣,秉麻成行,晚年莊產無比,此乃生養之地,為福也。 天干納音土,不可見水太過,少見則為財,多則為滯,水土同行終汨沒。 土太過無水則不和柔,無木則不疏通,土命見火,女人多不生長。 土旺四季,惟戌土困弱,為人多瞌睡,辰未人好食,丑人清省。 土旺反虛,丑成卓立,凡土命不要太旺,反虛不實,見丑即吉,丑有良土,有癸水,故潤而有膏,命遇此能卓立也。
*五行之象 火為太陽,性炎上。木為少陽,性騰上,而有所止。水為太陰,性潤下。金為少陰,性沉下,而有所止。土無常性,視四時所乘,欲使相濟得所,勿令太過不及。 金水象不可見土,謂水土渾雜,金氣不見,水渾金暗,令人福淺,土歲亦滯,唯金水清白,集秀麗之容,水深金重逢水厄,遇水須教落深淵。假令癸酉年生,怕癸亥月,庚子日,辛巳時,主水厄也。 金火象不可見水,金火主血多,性好殺,往往因血主福,金重火輕發遲益壽。金輕火重發早退速。早發虧壽,利主兵刑之權也。 金木象活木畏金,見火成秀,死木得金,方成其造化,金重木輕,令人多骨痛,木重金輕,反化肺疾,金木相宜,造成顓平之象也。金輕木重損錢財,金重為殃徹骨災。 金土象,土積成金,土多金少,其福厚著,金重土輕,福出艱辛,戊己土多有庚辛者,福厚,若庚辛多有戊己者福艱難也。 水火象,火多者性急多悔,水多者令人眼疾,此象日時忌之。入酉火死,水浴,其命艱難而死,更忌歲來臨之。 水土象,土重水輕,令人有下部疾,雖有文章秀而不實,水重土輕卻有科名。 火土象,火虛土聚不成物,若同水流成汨沒,火虛土聚成何用,定是塵埃碌碌人。丙丁與戊己相夾,乃火虛土聚,時上逢水,土滯火滅。平生蹇塞薄,大火見土則暗,大土見火則虛,土輕火重不明,己卯日丙寅時是也。戊子、己丑、戊午、己未、丙辰、丁巳、丙戌、丁亥、皆火土雜之象,見壬癸則主汨沒也。
*長生十二運 一曰受氣,又曰絕,曰胞,以萬物在地中,未有其象,如母腹空未有物也。 二曰受胎,天地氣交氤氳而造物,其物在地中成形,始有其氣,如人受父母之氣也。 三曰成形,萬物在中成形,如人在母腹中成形也。 四曰長生,萬物發生而向榮,如人始生而向長也。 五曰沐浴,又曰敗,以萬始生而形體柔脆,易為所損,如人人生後三日,以湯浴之,幾至困絕也。 六曰冠帶,萬物漸榮秀,如人具衣冠也。 七曰臨官,萬物既秀實,如人之臨官也。 八曰旺,萬物成熟,如人之興旺也。 九曰衰,萬物形衰,如人之氣衰也。 十曰病,萬物病,如人之病也。 十一曰死,萬物死,如人之死也。 十二曰墓,又曰庫,以萬物成功而藏之庫,如人之終而歸墓也。
◎論五行自生旺庫死絕 甲申水,丙寅火,己亥木,辛巳金,戊申土,此五行自長生也,故四時不能與之興衰,超然自生之理,人若稟之,當敏快高明,貴者得之,其進以漸,富者得之,其利收厚,以至貧賤者得之,亦收向榮,而得其所以生也。 丙子水,戊午火,辛卯木,癸酉金,庚子土,此五行自旺者也,不待四時,而能自致其旺,則其為旺也孰?此五行福力,奮震無偏擬者也。 壬辰水,甲戍火,癸未木,乙丑金,丙辰土,此五行之印庫也,乃五行歸根複本之時,凡庫之所在,必欲物聚之,則其庫充矣。設壬辰水為之主,欲得眾水交歸,然後為重,更有金木與之往往來相生,當得清權,倘若水制火,火制金,更或天中臨之,是謂負印不起也。 乙卯水,丁酉火,壬午木,甲子金,己卯土,此五行自死者也。生則勞,死則息,其理自然,不有死之地,其物無自而歸,又有所謂自死者,得其真歸之理焉,凡命遇此,穎特高明,多慧少福,以靜默為體,而不利有位,以澹薄為事,而不利與起,惟可學道訪仙,超生死之門也,更在消息。 癸巳水,乙亥火,庚申木,壬寅金,丁巳土,此五行自絕者也,天之道無可絕為,蓋乾支適會,已絕則更生,凡遇此者,憂喜未定,設如癸巳絕水,得癸酉旺金符之,是謂絕中水更生也。
凡命帶甲子、乙卯、己卯、壬午、丁酉,不可便以死論。 壬寅、癸巳、丁亥、庚申、乙亥,不可便以絕論。 丙寅、辛巳、甲申、戊申、己亥,不可便以生氣論。 乙丑、壬辰、丙辰、癸未、甲戌,不可便以墓氣論。 須是用月令,以辨清濁貴賤言之。
壬寅正得艮位,故不得謂之絕,丁巳正得火祿,故不得謂之絕,而尤堅壯也。 君相五行止於納音也,凡五行以生旺為君,臨官為相,若納音是木,生月日時遇寅卯兩位,金遇申酉,水遇亥子,火遇巳午皆主貴。
至若勾陳得位,不虧小信以成仁,真武當權,知是大才而分瑞。 勾陳為土將,其於常也為信,真武乃水之神,其於常也為智,若生屬旺地,福德加臨,可謂得位,當權處之器,此二神,蓋言水土之性耳。
自生自旺事如何,印墓同華更自殊,權殺定須臻相位,無權當得配金魚。 如貴格丙子壬辰庚子丙辰是也,不入格駁雜辛巳見丙子、癸酉見丙寅是也。
死絕宮中隨順生,更和天乙祿來並,人生值此終當貴,無祿還須亦貴名。 如壬午見丁卯,丁壬交互,丁祿在午,積財後貴。
◎論五行之性 夫五行之性,各致其用,水者其性智,火者其性禮,木者其性仁,金者其性義,逮夫土則信而已,重厚寬博,無所不容。 以之水,則水附之而行,以之木,則木讬之而生。 金不得土,則無自出,火不得土,則無自歸,必損實以為通,致虛以為明也。 五行之用,多則太過,少則不及,其氣其數,有餘不足,皆能致凶,抑揚歸中,然後為福,功成者貴於退藏也,將來者貴於榮振也。 功成者謂五行稟旺氣者也,旺而能止息,是謂退藏,將來者五行在冠帶胎養之地,其氣虧而未盈,故欲子母相生,以益其氣,則有榮進振發之道也。 如水非其時則涓固,衰則為梗介,死絕則枯槁故為梗介。金旺太過,則動作凶。 炎炎者貴乎熄,不息則有自焚之災。滔滔者貴乎止,不止則有自溺之患。 夫火行南陸而化熱,盛則災,烈而害物,至酉亥則陰能翕之,然後溫燠。 水行北陸而化寒,盛則嚴冷而殺物,至卯巳則陽能闢之,然後能滋生萬物。 此言水火止熄則和也,陰不得陽則沉陷而不興,陽不得陰則燥進而不複。
夫五行之性,大概以胎生旺庫為四貴,死絕病敗為四忌,餘為四平。 然有生而不生,旺而不旺者,此為凶乃先吉也,有死而不死,絕而不絕者,此為吉乃先凶也。 如水見戊申土,此生而不生也,水見庚子土,此旺而不旺也,遇此多成而反敗,因喜而反憂。 如水見癸卯金,此死而不死也,水見辛巳金,此絕而不絕也,五行氣盡,而得父母之德以生益之,則其氣複生矣。遇之者危中有福,窮而通,屈而伸也。 生旺太過,則福中藏禍,死絕太過,則福無可讬。若夫死絕逢子,殃變能逃。火土最先,金水尤後,火絕得土,曰睿膚作聖。 火以土為子,火絕於亥,而見丁亥是也,又得土則藏性於土者思而致道者也,此絕火為清明複性之火,見丁亥有氣之土,是謂精思,而所感皆通睿則作聖矣。
土絕得金而不忌曰壽。 土絕在巳,得辛巳金是也,金者赤土也,是土之成器者,但生於土而別於土也,傳氣而成金,雖死而不亡也。
金絕得水,精複繼體。 金絕於寅,得甲寅水是也,金有氣也,氣絕於寅水者精也,水至寅卯為精嗇之地,然精嗇則全,精全則神應氣化,而形複於本矣。
水絕得木,魂複天游。 水絕於巳,得己巳木是也,水者精也,絕則精喪,精喪則神離氣散而形消,可謂凶矣,然木主魂,能從神而往來者謂之魂,得性歸真,隨體離形,同於大道者也。
木絕得火,火出木燼,灰飛煙滅,故獨為凶,蛇馬無膽於焉是証。 木絕於申,得丙申火是也,蓋木滋火水土之性,假合而生,脈絕而枯槁,則還水也,灼之而為火,則還火也,腐之而為土,則還土也,亡形失性,故獨為凶。
五行之中,唯土者萬物之母也,水火金木,因之以入,命中得水火木金全,而唯乏土字則夭。 蓋五行無土主之,則生複不定,在金命人言之,其夭尤速,為金是土之子,故金既無土,從何而生,故云無救無療。
凡生旺固好,然為死絕加臨之,則為駁雜多難,小薄之命。 凡死絕固不好,然為生旺加臨之,卻反為純粹,此即為福祿之命。
◎論納音氣數 納音者天地之氣數也,驛馬學堂居長生之位,才能官職在旺相之鄉,文章富貴處印庫之地,如逢衰敗則減三分之一,更遇死絕則去十分之半。 切忌空亡沖剋,不宜刑害,吞食,故同源相成順數為上,雜數次之,則天地氣全,基本強壯。同類相傷,則支神氣散,理無複合,如丁未刑丁丑是也。 五行互旺,雖沖氣完,五行相剋,雖合氣散。 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過與不及,則為乖道。 故高者抑之使平,下者舉之使崇,或益其不及,損其太過,所以貴在折歸於中道,使無有餘不足之累,即貴人驛馬之微意也。 行運亦如之,悟其微意,則於命之說,思過其半矣。 過與不及,猶物顛倒,氣數中庸,應期而發。五行喜剛柔得中,三命忌盛衰太過。
*五行相生相剋要法 相生相得事如何,仍須祿馬位包羅,六合天乙來相照,身居兩府定無蹉,絕處逢生是福媒,納音支蔭應微富。
五行相剋最為不好,如是福聚之地剋他處,卻從好斷之。 如其他來剋福聚之地,即大不好,五行相生最為佳,然以禍相生則為凶,以福相生則為吉。
凡相生相剋,遇五行交錯,方可論之,如六合、三合、刑害、沖破之類,皆為五行之交錯也。 大率五行尚其變,而不尚其常,貴其隱而不貴其顯,死絕有救則為還魂,生旺有剋者氣散。 若夫彼我之相生,順則益本,逆則奪氣,彼此之相剋,順則勢強,逆則有傷。 設如木火相生,順推之而相生,則益氣而榮盛。 若命屬木,而火來投之,則逆而奪氣矣。 如命屬金,而見木相剋,則有強盛之勢。 如命屬木,而金來剋之,則為傷殘之咎也。 生旺破壞而福淺,死絕有救而貴顯。
死絕有救者,如辛巳金絕在寅,而見戊寅土,最貴,以戊干神陽土,壓辛之陰金,金絕在寅,見戊寅納音土,亦生辛巳納音金,六辛貴在寅,五行絕處逢生是父母,故為福。
納音逢支蔭者,如丁卯火命地支見亥卯未三合全,雖有癸亥水剋,亦主富,上下皆得木氣生。 身土遇火生而漸利,命水得金乃優長,金多須火或從革以成命,木重得金揉曲直而任使。 水流不止,須土以攘之,火盛無依,惟水以濟之。
身命喜於生旺福,干不嫌剋制,假如火至盛旺,左右無木,須得水制,方成既濟,火輕則不然。 五行用得其宜,雖相剋而為福,五行用失其宜,雖相生而為災。 如水遇土而止,土遇木而秀,木遇金而成器,金遇火而熔鑄,火遇水而滅形, 水生木,木通則水竭,木生火,火旺則木焚,火生土,土旺而火痊,土生金,金貴則土賤,金生水,水旺則金沉,是也, 又如金剋木,金氣和則成器,否則伐木。 木剋土,木氣和則成林麓,否則茅次。 土剋水,土氣和則水流,否則成淵塞。 水剋火,水氣和則既濟,否則各滅形質。 火剋金,火氣和則熔鑄,否則損模也。
*分清濁等差 清者是因濁而清也,五行有所制伏之謂也,假令水病見土則濁,卻非土堤防則不能止息,既止息,則清之有漸也,不可太過不及。 濁者五行無制伏也,如金多無火,水多無土,火多無水,木多無金,土多無木也,故五行有反極之說。 假如丁卯年火,丁未月水,乙酉日水,甲申時水,鬼氣生旺而極也,水極生木,木生火,故極則變,變則通也。 又如丁卯年火,辛亥月金,庚戍日金,庚辰時金,是金極變丙水為火官,寅戍為魁星矣。 又如丙寅年火,庚寅月木,丁未日水,壬寅時金,無剋制富貴而壽,蓋四柱下生上而粹為實也。 又如乙丑年金,己丑月火,癸巳日水,丁巳時土,雖作二十年從官,而不在君側,無妻無子。 蓋四柱下剋上也,壽亦短於莊,如此制伏,千變萬化,不能窮盡,略舉四命以較之。
火不畏水,藉之然後以濟物,木須賴金,制之然後以成器。 五行之內,火雖畏水,火不得水,則又不能濟物,木雖畏金,木不得金,則又不能成器。 火人得水者,在格曰未濟,言其終得相濟也,木人得金者在,格曰斷輪,言其終得用也。 火少而水多者,火之勢不及於水,乃畏其水也,金寡而木眾者,金之勢不及於木,乃困於木也。 金火全,名鑄印,犯丑字,即為損模。木金等,曰斷輪,向秋生,而為傷斧。 金亦兩得,火亦兩得,在格謂之鑄印,怨惡見丑字,蓋鑄印必藉土為模,辰戍丑未皆土也,丑為破壞之字,得之者乃鑄印損模,模既損,則火散金消,反致殃矣。 木亦兩得,金亦兩得,在格謂之斷輪,偏惡秋生,蓋秋為肅殺之時,乃斷輪傷斧,斧既傷,則木弱金闕,反致矣。
◎論五行太過與不及 凡命五行下生上,曰助氣,主一生享福,凡事容易受人福力。上生下曰盜氣,主一生為人謀,多庇蔭他人,供他人之福。 凡命五行下剋上,主沉滯難發。上剋下,主有威勢,害物,不利妻妾子孫,大抵皆孤獨,生旺則差慢。 假如年月日時胎,納音皆是木,看如何旺,若時上木敗尤好,以其太旺則剛暴,須有柔弱以御之,運行金鄉無害,取其不嫌於剋制故也。 假如命得金為福,但有一金又無氣,而為火土所戰,皆不得力,水火土皆然。
一水生三木,枯槁 三水一木,飄溢,貴於陰陽等也。此不入格。 一土生三金,蹇滯。 三土生一金,福盛。惟土生金,土多金少,無礙,轉為福壽。 一水命得三金,太過不均,早發早亡,是乘父母之福。 一金生三水,虛弱。 一木得三金,必剋伐。 一金得三木,自鈍。然金以木為財,木多者,不可剋也。 一金三火,是貴,金人不畏火,若在上位,得火者為上。 一火人得三金,亦不名財,然火剋金,火輕故也。 兩金兩木,粗得。 兩木兩水,粗得。 兩金兩土,造化。 兩土兩金,粗得。 兩火兩木,粗得。 兩木兩火,閒弱。 兩金兩水,閒弱。 兩水兩金,清秀。 兩金兩火,最上。 兩火兩金,足財。 兩土兩木,造化。 兩水兩土,造化。 其餘仿此消息,更看天干交涉。
水盛泛而不止,主好陰謀,後遇其傷。 土強不見於木,情多欺罔,性定頑愚鄙執。 木繁不逢金制,初辛苦而晚歲孤貧。 火炎不遇水濟,神性凶暴,多招橫禍。 金剛無火,凶頑夭壽,金剛火強,多則損己。 木柔土和,盛亦傷身。 輕得地,而可敵重衰,重無地,而制之輕敗。 如土制水,則丙辰丁巳之土,能制丙子癸亥之水。 壬申癸酉之金雖重,卻遇戊子、己丑、丙寅、丁卯之火,雖金重亦受制於火,蓋火向旺,而金向絕也。
各衰如旺,輕重自然 如辛酉見癸酉,戊午見丙子,乃旺處相敵,支氣不比,卻有相敵,為變化發揚也。 甲寅水見庚午辛未土,力氣各衰,水土和柔,則有化育之道,餘徬此。
至若體輕用重,不免漂沉,本重末輕,廣謀自勝,主客相容,優游享福 如庚午辛未,土體輕也,見壬戌癸亥丙子之水,是體輕用重,反散流也。 如庚子辛丑土,見癸巳乙卯水,是本重末輕,廣謀自勝之人也。 五行主客輕重相等,制用有法,水土和柔,金火相得,則康寧。
五行相敵輕重相等,遇鬼二則凶,一重鬼凶中反吉。 凡命納音鬼多,主本當時,名曰官星乘旺,納音財多,主本無氣,名曰財多害身,主富而多惡疾。
*五行返制 五行之數最難詳,閒位須防勝位亡,火多金少渾閒事,火少金多大不祥。 陰陽偏出,造化不成,五行大抵要剋制,有理稍出意外,則有過與不及之患。 且如火多金少,聚散不得成形,雖有制抑,亦苦不害。 若火少金多,既不成銷鑠,火則反有灰飛煙滅之厄,造化之功當曲盡。
*五行俱全 五行全者論和柔,雜亂徒然一世休,相交剋剝豈為佳,此命尋常恰似麻。 五行全,未必便貴,須支干有用,其間有正氣、真氣、官氣者,可許為上。 正氣者印也,真氣者五行旺,官氣者真氣來克也。 如甲子年金,丁丑月水,丁卯日火,辛丑時土,戊辰胎木,此天干雜,納音無正氣、真氣、官氣,只有辛字用,被丁多所制,不能旺也。雖五行全,貧下。 如壬申年金,戊申月土,乙巳日火,丙子時水,己亥胎木,天元有戊之貴氣,化氣真火,故卿監。
*五行一字 五行一字福來朝,賞輿君王宰朝謀,初主運以無蹇滯,布衣何處不封侯。 納音一字最為強,切忌遭逢死絕鄉,生旺相兼並庫墓,入文出武貴非常。 五行一字者,謂年月日時胎,納音俱成一字,須是帶祿馬貴人有氣,則為兩府,若只帶祿馬或貴人為兩制,會祿馬貴人,但只有氣,亦卿大夫之命。 如辛酉年,辛卯月,癸丑日,辛酉時,壬午胎,木旺於卯,祿馬往來相善,故作兩府。 如丙午年,癸巳月,癸卯日,甲寅時,甲申胎,雖祿貴全,不臨建旺,故作兩制。 如甲子年、癸酉月、壬申日、辛亥時,以此為至貴之命,蓋有所歸,如壬申癸酉,此無歸,故作下命。 如丙申年月日時,無寸土,暴起至富,子孫漸貧矣。 一要逢生,一要逢旺,更帶正庫,當為貴格,若逢死絕則無用。 五行一字,最忌以死絕運。
*鬼論 窠中鬼者,如丙子見庚子、丁丑見辛丑之類是也。 隔壁鬼者,如庚子見癸丑之類是也, 墓中鬼者,如水中見丙辰,土人見戊辰之類是也, 空亡鬼者,如甲戌見甲申乙酉之類是也。
御鬼者,如木命人,得火月金日時之類是也,主立身于艱難之中,凡事必就他人之力。 助鬼者,如水命人,得土月火日時之類,主小膽,凡百舉事,欲為不為。 鬼中有鬼者,如土命人,生木月,金日時之類是也,主有官勢威權根基,若劣弱太凶。五行切忌下賊上,平生不足事相萃。 損氣者,如土命人,四柱有木金之類是也,主平生歇滅,勞而無功,難至遠大。
◎論五行正印 乙丑金印、癸未木印、壬辰水印、甲戌火印、丙辰土印,以上正印,凡人遇之,得本家印最佳。 若水命人得壬辰為日時者,為得本家印,是其中更帶祿馬,夾貴、華蓋,須作出將入相斷之。 若非本家印,凡人遇之亦好,只是須要旺,並同類作庫於上,更帶祿馬、華蓋、夾貴,亦須作兩府兩省也。 既非本家印,只有同類來作庫,並不帶祿馬夾貴,亦作正郎上下斷之。 既非本家印,又無同類作庫,卻有華蓋、夾貴來臨之,或帶祿馬,亦須作清要近侍之職。 又非本家印,如不帶祿馬夾貴華蓋,又無同類來作庫,孤逈冷澹,只作薄祿,或富民進納之命。 如見剋破,並空亡,只作無成舉人,或僧道,若更帶殺,則作貧劣不善終,百姓命。
◎論財庫 年干剋下是天財,剋墓之鄉正庫開,財入庫時多穀帛,家豪穀物積成堆。 祿命身三等財庫者,取我剋者為財,為甲子金命。 甲為祿屬木,木剋土,故土為祿財,土墓在辰,是為祿財庫也。 子為命屬水,水剋火故火為命財,火墓在戌,是為命財庫也。 納音金為身,金剋木,故木為身財,木墓在未,是為身財庫也。
庫中財富,千斯倉而萬斯箱,絕處無依,百件謀而一不遂。 五行墓處為倉庫,若命中帶倉庫,又遇太歲所剋之五行加之,則謂之倉庫中有財也,其人必豐富。 若命帶墓絕,而反值太歲所畏之五行加之,謂之絕處無依,其人必迍滯。 庫中有財者,木人得辛未、火人得庚戌、土人得壬辰,水人得甲辰,金人得癸丑是矣。 絕處無依者,木人得乙未、火人得壬戌、土人得戊辰、金人得己丑,水人得丙辰是矣。
人生以財命為主,五行所剋者之謂財。 財與命皆得屬於五行生旺之地,雖四柱背祿亦不至於貧賤也。 或命與財二者無氣,雖得建祿,亦不能致富貴也。 財命宜旺地,如庚寅木命,庚祿在申,見丁亥土,木生土旺,雖背了申之庚祿而不貧,次如火歸巳地,逢金土,向申中遇水,皆曰財命有氣。 財絕命衰者,戊戌木命,見丁巳月生,雖云壓祿財鄉,其隸命衰財絕,雖建祿而不富,此法不但月上時日皆然。 凡命納音財多而旺者,有財賄而濁在死墓處,逢財主富,而慳貪無義,亦主因死人而得財。
身衰不能剋財,如金剋木為財,若壬寅金見戊辰木,安能剋制翻成損氣,如丁卯火自敗,不足以制癸酉自旺之金,五行同此。 小盈大虧,恐是劫財之地,如丙辰土命,見癸巳,丙祿在巳,以水為財,劫殺卻居巳,財既絕矣,命又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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