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是否还记得13年前的北京天安门广场,法*功制造的那起令人震惊的自焚事件。在那起事件中,有一个年仅12岁的小女孩,跟痴迷法*功的妈妈一起,被一把邪火夺走了生命,她叫刘思影。如今,那场自焚的幸存者都已经从噩梦中醒来,回归了正常社会。而小思影和她的妈妈,却永远地告别了这个世界。
那一天,小思影跟随妈妈来到天安门广场,她想到被火烧会痛的。可妈妈说:“火烧不着你,只是从身上过一下,一瞬间就到了天国,那是一个美妙的世界。”可事实却不是那样的。那把火带给小思影的不是美妙,而是难忍的剧痛。她呼唤妈妈,呼喊救命,歇斯底里。可是,拼命的哭喊却没能阻挡她与生命告别。
曾经活泼可爱的小思影 小思影自焚后的惨状
在这个世界上,谁不知道生活的美好,谁不知道生命的宝贵呢?对小思影来说,家乡的大地那样美丽,天空那样辽阔,生活是那样多彩。她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天天从唱歌跳舞中感受快乐,在主持活动中体验成功。每当老师们表扬她,每当同学们喊她“开心果”,她都会喜不自禁。她刚刚12岁,应该还有好多个12年可以度过,还有好多好多的乐趣等着她去体验……可是,这一切都离她远去了。
是谁让小思影失去了这美好的一切?
是小思影自己吗?是她自愿放弃的吗?那时候小思影才12岁,她还不懂得选择。爸爸离开了她,妈妈是她最亲的人,是她唯一的依靠,她一刻也离不开妈妈。她要听妈妈的话,做妈妈的乖孩子,哪怕是妈妈错了。她经常对妈妈说:“妈妈,我是你甩不掉的小尾巴。”妈妈要走,她凭什么留下来呢?
是妈妈害了她吗?在烧灼的痛苦中,小思影意识到“天国”的虚幻。她对护士阿姨说:“妈妈骗了我。”可是她也知道,妈妈是疼她爱她的,妈妈是真心想让她好。妈妈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好去处”,那里“到处都是金子”,她想带宝贝女儿一起去。糊涂的妈妈啊,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妈妈是糊涂了,身不由己了。
那么,到底是谁,让小思影失去了这美好的一切?
是法*功!是法*功害了小思影,害了她的妈妈!
法*功用荒诞的邪说蛊惑人。它虚构了荒诞的神话,用根本不存在的“天国”、根本不可能的“圆满”迷惑了善良的人们。经历过不幸婚姻的刘春玲找到了寄托,以为真的能升入“天堂”,把你奉若珍宝,捧着怕摔了,含着怕化了。为了能专心修炼,她不但把含辛茹苦养育她成人的养母赶出家门,还把这些邪说当作“金苹果”塞给小思影,把自己的女儿变成了“小弟子”。法*功用无法兑现的承诺控制了刘春玲,也害死了小思影。
法*功用恶毒的招数控制人。李洪志说“放下生死就能上天堂”,可他自己为什么不去天堂?那些发号施令的人为什么不去天堂?刘春玲和那些跟她一样无辜的人,完全丧失了理智,她们心里装着的只有“圆满”,脑子里想着的只有“师父”的话。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李洪志利用了她们的无知,暗示她们去献身“大法”。可怜的刘春玲,恐怕失去“最后的得法机会”,恐怕被“慈悲的师父”抛弃,恐怕以前的修炼化为乌有,放弃了拥有的一切,牵着小思影走向生命的尽头。
法*功用虚假的承诺欺骗人。13年前,刘春玲等人选择自焚,是想体验真正的“圆满”,是为了“证实法的存在”。李洪志一遍遍地叫嚷“走向圆满”,可是,当刘春玲母女放弃所有之后,却并未得到一句“圆满”的认定。难道她们这样做还不算“放下执着”吗?李洪志口口声声说“师父有无数法身”、“弟子在哪都能受到保护”,可“师父”为什么没有保护这些自焚的人呢?
法*功用卑鄙的手段戏弄人。在那次自焚中,小思影和妈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郝慧君、陈果母女被烧得双手残疾、面目全非、惨不忍睹。法*功残害了无辜,不但没有丝毫的忏悔,反而一再地推脱责任。先是指使“御用媒体”否认七名自焚者是“大法弟子”,把法*功跟自焚者划清界限;而后又发布《“天安门广场自焚”疑点大全》,无耻地把责任推向别人。更加令人发指的是,为了掩饰自身的邪恶,它竟然对自焚者实施人身攻击,诬衊刘春玲是妓女!卑鄙的法*功,害人的伎俩何其多!
法*功,就是杀人的恶魔!就是它,害死了小思影和她的妈妈!当年自焚的组织者王进东、薛红军可以作证,被严重烧伤的陈果母女可以作证,无数的知情者可以作证!事实确凿,休想抵赖!
如果小思影还活在世上,就已经25岁了。她的同学和伙伴们都已经羽翼丰满,开始用智慧和双手编织自己的多彩生活。可是,对可怜的小思影来说,哪怕是再呼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再沐浴一次温暖的阳光,也都成了永远的奢望。这都是法*功造的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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