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关于高铁炸弹案竞合的问题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510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qoo72924
级别: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x
0
[求助] 关于高铁炸弹案竞合的问题
高铁炸弹案是适用186-1还是187呢
因为炸弹未引爆
但186-1条第4项有规定未遂犯之处罚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台湾台固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3-05-07 03:25 |
TJQAZ
级别:
初露锋芒
x5
x284
分享:
▲
▼
对于刑法理解,先从课本举例为主~
不要课本不熟悉,就想解实例题,这样只会让自己失去学习的心态,因为会爆受打击。 呵呵~(小弟是很认真地说~)
就你的问题在于,高铁案,其目的为何(这不是现在检调所欲查明的事实真相吗??)
如果是为了造成股汇市惨跌~(恐怖攻击,而人心惶惶)
其所为目的就是杀人也在所不惜,既然为了杀人犯罪,让人误为恐怖攻击,在台发生~
其所放置炸弹,当然就是为了犯罪所用。与单纯持有爆炸物图发生爆炸致人于死伤有别。
考试如果只写187当然也挂~ 还有其他法条可资准绳~
加油~
这一题还没被洗到版~ 突然看见~
看到L大进来晃晃~
还是晃回书本较实在~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x
0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3-05-07 22:05 |
misasa
级别:
小人物
x3
x92
分享:
▲
▼
如果你是被告律师就朝不能犯辩护吧
如果你是检察官就朝刑法183起诉吧
两造各编一个"故事",看法官喜欢哪个故事.....
x
0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3-05-08 09:08 |
shl651029
级别:
小人物
x0
x76
分享:
▲
▼
186-1条 不法使用爆裂物加重危险犯 ;本罪有处罚未遂犯
187条 意图使用于犯罪 而制造贩卖持有本条所定之危险物品
这两条 我认为是一行为两罪,但持有危险物与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有别法优先竞合
所以是两罪并合处罚
x
0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3-05-15 01:56 |
a561825008
级别:
小人物
x0
x6
分享:
▲
如果你是被告律师就朝不能犯辩护吧
如果你是检察官就朝刑法183起诉吧
x
0
[4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13-05-15 22:53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292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