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条件:
(一)本次甄选总计录取28名(含分类职位11名、评价职位17名),工作地点均位于新北市新店区。
(二)资格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
2.性别:不拘。
3.年龄:不限。
4.学历:
(1)分类职位: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独立学院以上学校或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外独立学院以上学校毕业得有证书者。
(2)评价职位: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职)以上学校或同等学校毕业得有证书者。
报名期间
(一)报名期间:102年1月21日09:00起,至2月4日18:00止,逾时恕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招考资讯及甄选简章同时建置于中央印制厂(
http://www.cepp.gov.tw)及台湾金融研训院测验专区(
http://www.tabf..../Exam/),请自行上网点阅或下载列印,不另行贩售。
2.一律采网路报名方式办理,不受理现场与通讯报名,为免网路壅塞,请尽早上网报名。
甄试简章:botexam.tabf.org.tw/tw/Ptc_101cepp/doc/cepp101xcrbyu9ni05ku8sersdxc53q.doc
测验日期、科目及时间
(一)第一试(笔试):102年3月2日(星期六)
注:
(1)共同科目1:国文-分类职位考论文及公文、评价职位考论文;以蓝、黑色原子笔(钢笔)于答案卷上作答。
(2)共同科目2:英文-均采测验式试题(含单、复选);以2B铅笔于答案卡上作答。
(3)专业科目1、2:题型均采申论式或混合式试题。
(4)试场设置于台北地区。
口试日期:102年4月15、16日(星期一、二),于中央印制厂办理。
录取进用及待遇
(一)分类职位:为公务员兼具劳工身分,录取人员不具公务人员任用资格,以分类3等1级(40,765元)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派用。
(二)评价职位:为纯劳工身分,录取后依以评价5等1级(27,180元)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