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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長
2013-01-14 23:54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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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條件:(一)本次甄選總計錄取28名(含分類職位11名、評價職位17名),工作地點均位於新北市新店區。 (二)資格條件: 1.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性別:不拘。 3.年齡:不限。 4.學歷: (1)分類職位: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評價職位: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報名期間 (一)報名期間:102年1月21日09:00起,至2月4日18:00止,逾時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招考資訊及甄選簡章同時建置於中央印製廠(http://www.cepp.gov.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測驗專區(http://www.tabf.org.tw/Exam/),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2.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甄試簡章:botexam.tabf.org.tw/tw/Ptc_101cepp/doc/cepp101xcrbyu9ni05ku8sersdxc53q.doc 測驗日期、科目及時間 (一)第一試(筆試):102年3月2日(星期六) 註: (1)共同科目1:國文-分類職位考論文及公文、評價職位考論文;以藍、黑色原子筆(鋼筆)於答案卷上作答。 (2)共同科目2:英文-均採測驗式試題(含單、複選);以2B鉛筆於答案卡上作答。 (3)專業科目1、2:題型均採申論式或混合式試題。 (4)試場設置於台北地區。 口試日期:102年4月15、16日(星期一、二),於中央印製廠辦理。 錄取進用及待遇 (一)分類職位: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錄取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以分類3等1級(40,765元)試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派用。 (二)評價職位:為純勞工身分,錄取後依以評價5等1級(27,180元)試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僱用。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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