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leochen 於 2012-10-18 14:16 發表的 :
暈倒,才買給小孩子沒多久的"晶片悠遊卡(學生用的)",居然壞了!
我將那張壞掉的悠遊卡拿去捷運站辦理"退費"+"補卡".
PS: 我沒看到"外表有損壞",捷運站的工作人員也註明"無肉眼可視的損壞".
結果,悠遊卡公司居然只退卡內餘額,還"減去"5元的郵寄費!
又不是消費者的過失(人為損壞),
"消費者"需要從桃園拿去捷運站才能退!
沒補償消費者"車資",居然還扣去"退餘額的郵資"!
寫信去詢問"為什麼沒退卡費?",
居然回信說有"0.5公分的裂痕"!
怎冒出了個 "0.5公分的裂痕"?
卡都已經給他們了,他們才說有裂痕!
怎我跟"捷運站的工作人員"都看不出呢?
PS: 捷運站的工作人員在收"悠遊卡"時有做"目視檢查",再送去"悠遊卡公司".
PS: 我給小孩的"晶片悠遊卡"非"免費的,雖然也是"沒押金",但有一年的保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