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6176 個閱讀者
04:00 ~ 4:30 資料庫備份中,需等較久的時間,請耐心等候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z5488200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血親發生的事由
千華出版的民法親屬篇概要
課文有寫 血親之發生,事由有「出生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22 15:09 |
sudehui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9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課文有寫 血親之發生,事由有「出生」、「認領」、「婚姻」以及「收養」
出生就是自然血親,收養法定血親,認領也算是,唯婚姻應該是姻親吧?跟血親發生之事由有什麼關係呢?

個人想法:
血親之發生事由為
1.出生:親生父母
2.認領、收養:養父母
3.婚姻:繼父母與繼子女!

所以,婚姻當然也是發生血親的事由!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1-07-22 17:18 |
skybox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繼父母與繼子女是姻親喔
繼父母是血親之配偶
繼子女是配偶之血親

我想大概是
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
沒有婚姻就不會有這種血親發生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Posted:2011-07-23 11:5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778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