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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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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緒1
有關消費者保護法中所稱之企業經營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b
 
(A)以法人為限 (B)自然人也有可能成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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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14 14:58 |
sudehu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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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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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消費者保護法中所稱之企業經營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b
 
(A)以法人為限 (B)自然人也有可能成為企業經營者
(C)以繳交營業稅者為限 (D)以營利為目的者為限

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


請問D 錯哪 ? 看起來是以營利為目的 為主   非營利的交易也有用到消費者保護法歐 ?
個人想法:
以民法中的法人成立之目的,分為營利法人與公益法人,但像台電、中油、台鐵等雖以營利為主,但仍負有「政策上的配合」,例如:電價、油價、票價的凍漲等等(此為特別為台電、中油公司成立亦有其特別法)!

依公司法第2條:無限公司股東二人、有限公司股東一人、兩合公司一有限股東與一無限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為二人股東、政府或法人一人,故自然當然可能為企業經營者!

因此,若以民法為普通法而相對於消保法、公司法為特別法的角度來看,B的選項似乎比較正確!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1-06-14 18:13 |
aesculap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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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樓上補充說明一下: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條:本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營業,不以營利為目的者為限。


冷伯率領的麻倉家族,功力已快達化境,十里之內,草木皆冰,人畜共寒...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14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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