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解惑專區
»
民法87條用法,函授班民法問題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005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olitomo
級別:
路人甲
x0
x1
分享:
▼
x
0
民法87條用法,函授班民法問題
真的不好意思,小弟是今年過年後去x光買了一整組函授四等的資料回家讀但有的題目並無答案沒結答,自已寫不知道是對還是錯,沒有答案就自已寫自已找答案,非是回家作業。也沒有老師、同學問只能上網找找資料錯誤煩請幫忙補充或是提點感恩。
甲有位於內湖之透天厝一棟,於今年二月初將該屋賣給乙,幾日後,甲聽聞將有大財團要投資該地,興建大型的百貨公司,預計會形成一個新的商圈,又加上鄰近正在興建的捷運,故附近的房價隨之水漲船高。甲見該區房價飆漲不斷,因此反悔以太低價賣給乙,為避免乙嗣後強制執行該屋,乃與丙做成假買賣,並為該屋之所有權移轉登記,交付該屋與丙。後丙因急需用錢,乃將該屋出賣並移轉登記善意的丁,請問:
一.甲對丙和丁各得為如何主張?(只會這一題而只寫這一題 >.<川 )
二.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me llamo sky fernado
x
0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11-03-12 02:37 |
vn521344
級別:
小人物
x0
x20
分享:
▲
▼
基本上答題方向沒什麼問題,但有幾個小建議:
1.贅字太多:基本上跟答題沒相關的地方可以不用寫出來,例如什麼因房價利潤高漲,而謀求更高之利益等等,因為考試時間只有短短幾分鐘,不相關的詞語盡量不要寫出來,否則最後可能有時間不夠用的情形。
2.答題較無層次感:雖然知道你要表達的意思是什麼,但是句子間的流暢性還不夠,很難找到最後要表達的意思。
3.最後你引的第118條,前面寫第1項,但是你寫出來卻是第2項的內容,但依本題應該是引第1項為合適。
4.最後我po出自己的答案,提供你參考一下。
(一)甲丙間之通謀虛偽表示:
1.民法第87條規定:「表意人與相對人間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其意思表示,無效。但
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其無效,即為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均屬無效。
2.本題中,甲丙間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將房屋買賣及交付予丙,依上開條文規定,其
買賣契約及交付契約均屬無效,故丙未取得該房屋所有權,其房屋所有權仍屬於甲。
(二)丙丁間之買賣移轉行為:
1.丙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丙買賣交付該屋的行為乃無權處分。其買賣契約,不以處分
權為必要,故丙丁間之買賣契約有效。但交付行為屬物權契約,丙係屬無權處分,依
民法第118條第一項規定,需經原權利人甲承認始生效力。
2.依民法第87條但書規定,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然丁為
善意取得該屋,故即使甲不承認丙丁間之契約,丁仍取得該屋之所有權。
(三)結論:丁為善意取得該屋,故甲不得向丁請求返還該屋之所有權。
因題目未問到乙如何主張,故只就甲丙跟甲丁間之行為作答。
[ 此文章被vn521344在2011-04-03 22:54重新編輯 ]
x
1
[1 樓]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
2011-04-03 22:45 |
皇甫瓏
級別:
小人物
x0
x38
分享:
▲
thanks your ans,perfection,push......
yamasaki
x
0
[2 樓]
From:臺灣教育部 |
Posted:
2011-04-24 09:11 |
MyChat 數位男女
»
解惑專區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458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