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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906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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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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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民法-物权

张三主张以其所有土地向王五设定100万之抵押权,为经法院调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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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1-03-11 09:34 |
sierfa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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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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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860条规定:称普通抵押权者,谓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其债权担
保之不动产,得就该不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之权。
所谓债务人→指张三
所谓第三人→指张三担保李四向王五之借款
所以都不能主张债权不存在~~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1-03-12 1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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