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800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end617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刑法]錯誤理論的法律效果????
在網路上爬了很多文章,但關於錯誤理論還是有許多不明白想要請問各位大大,麻煩大家了,感激不盡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寬頻 | Posted:2010-11-23 16:33 |
xox789uouo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請問反面構成要件錯誤的法律效果是什麼呢?
反面構成要件錯誤係指,行為人因不知或無知而誤認為存在一個實際上並不存在的客觀構成犯罪事實,
相信其行為將能實現不法構成要件。
與不能未遂的法律效果相同嗎?
由於行為人仍具有故意,故屬不能未遂。
2.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法律效果是從輕量刑嗎?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係指,行為人因為誤解阻卻違法事由的規範,而誤以為其經由阻卻違法事由合法
化的行為,係具有違法性的行為;可是在事實上,其行為已因符合阻卻違法事由而不具違法性,故非刑法
所加以制裁的行為。

不知道各位關於錯誤理論的部分都是怎麼讀的呢?實在覺得很容易搞混哀
建議去買本適合你的教科書來看,觀念才會清楚。









參考資料 林山田 刑法通論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行政院研考會 | Posted:2010-11-24 14:11 |
冰咖啡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8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xox789uouo 於 2010-11-24 14:11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2.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法律效果是從輕量刑嗎?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係指,行為人因為誤解阻卻違法事由的規範,而誤以為其經由阻卻違法事由合法
化的行為,係具有違法性的行為;可是在事實上,其行為已因符合阻卻違法事由而不具違法性,故非刑法
所加以制裁的行為。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不等於反面容許錯誤
所謂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或稱偶然防衛(避難),是指行為人違犯行為時不知存在有阻卻違法事由。
舉例:你討厭乙,拿石頭打破乙家的窗戶。哪知乙家瓦斯外洩,乙熟睡中不知情。你正好就了乙一命。

下面是引用 end617 於 2010-11-23 16:33 發表的: 到引言文
在網路上爬了很多文章,但關於錯誤理論還是有許多不明白想要請問各位大大,麻煩大家了,感激不盡

1.請問反面構成要件錯誤的法律效果是什麼呢?   與不能未遂的法律效果相同嗎?

2.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法律效果是從輕量刑嗎?

不知道各位關於錯誤理論的部分都是怎麼讀的呢?實在覺得很容易搞混哀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名字真長= =")的法律效果:
1.三階論→既遂。
2.二階論→未遂。


錯誤論要讀好,建議先把相關名詞的花名統整一下,定義熟了,要懂比較簡單。
(其實個人非常討厭正面反面表情 .......剛剛還去偷翻了一下書)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1-24 20:57 |
呆呆加瓜瓜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錯誤要先把三種錯誤類型先整理好,是構成要件錯還是阻卻違法錯還是罪責錯先分好是那一種,在看 表情 如果都沒分三種一起看只會發現來讀刑法是一整個錯誤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12-18 02:2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29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