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5891 个阅读者
 
<< 上页  3   4   5   6   7   8   9   10  下页 >>(共 18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阿增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4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杀了别人还不用判死刑,另外还要我们花钱养他,真不合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14 12:48 |
飞杨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0 鲜花 x5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豪仔 于 2010-03-13 07:0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觉得用人权去解释应该废除死刑是不恰当的
给罪犯生命权却剥夺它的人身自由权?!
受害者的生命权被剥夺了就算他活该?!
这是哪门子人权...
.......
我不知道如何去反驳您的观点,因为你说的非常的正确,“那受害者就白死了”要是给罪犯人权就面临这受害者不公,但我感觉死刑过于残忍.我只想从申下我的观点,人类延续几千年,并且不断的走向文明,大多华人从古至今,对杀人偿命这话都根深蒂固,人类在不断走向文明,从基础做起,加上配套的措施减少犯罪率,死刑和人类文明不符
哈佛大学的一个视频,孰对孰错 建议看看 按这里检视影片,登入论坛可以直接观看


爱祖国,更爱真理。在真理和历史面前,人人平等,不为长者讳,不为尊者讳,也不必为祖国讳。—— 伏尔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1 楼] From:加拿大Rogers | Posted:2010-03-15 04:19 |
阿恩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5 鲜花 x5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是反对废除死刑拉

若是废除死刑我也赞成..但是..有但是喔
但是要加上一条.........鞭刑..每个月执行一次(谜:你真狠..
让之生不如死......毕竟死刑就一了百了..一枪弊命不是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2 楼] From:台湾台湾基础开发 | Posted:2010-03-15 07:06 |
Fayeee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8 鲜花 x19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飞杨 于 2010-03-15 04:19 发表的: 到引言文

我不知道如何去反驳您的观点,因为你说的非常的正确,“那受害者就白死了”要是给罪犯人权就面临这受害者不公,但我感觉死刑过于残忍.我只想从申下我的观点,人类延续几千年,并且不断的走向文明,大多华人从古至今,对杀人偿命这话都根深蒂固,人类在不断走向文明,从基础做起,加上配套的措施减少犯罪率,死刑和人类文明不符


我想先暂时把死刑这议题放一旁~

想先问一个问题,有同意任何人的「生、死」,谁都不能妄加论断吗?
同意的话我再往下讲

同意在这世上要有规则(法律--->虽然不完美,但又不能没有它)来规范人吗?
同意的话我再往下讲

我现在打个很小的比方,让人好理解
指考、学测前都会有规定考生要遵守的事项,若犯了规,是不是就会有所惩罚及处置
若今天有同学考试做了弊,是要处罚不处罚呢?
还是说要原谅那位同学,让他通过呢?
当然不是,因为他要为自己做错的事「负责」!

什么是负责!
负责就是敢做就敢当
虽是短短几个字,说简单不简单,但说困难也不会很困难~
问题是你对「负责」这两个字认清了吗?

做错的事犯的小,处罚当然轻 ; 做错的事犯的重,处罚当然重!!
这是理所当然的!无须再讨论。

好,现在议题回到死刑犯身上

可知道,曾经有「某个人」让多位死刑犯得以假释,就把犯人放了出来,多数人出来没再杀人(但小罪不断),但有人(我忘了有几位)出来后杀死了一个刚退休的老教授(正要享受人生的时候却死了),和一位当兵放假出来的人 

要把那些无路用的犯人教成教授或保家卫国的军人我已经不奢望了,能悔过不再杀人我就要偷笑了
若能选择,当然要选择品种良好的人种活着!!!
(这时,你认为是杀人犯的错,还是那「某个人」的错,还是两个都有错?)

如果原谅他们有用的话,早就原谅了!!
还有,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提!也不是原谅这样就算了~
他要负起什么知道吗? 




就是             「    责     任     」!!!!




这是比判他死刑更不好做的事
他想死我还不想让他死
他要负起照顾受害者家属的责任
问题是,他做的到吗?做不到的话又要如何呢??
也不是他处死刑就能把失去的一切救回来!就像有些人说的!处犯人死刑又能如何?还不就是多加一条亡魂

难不成就这样就算了?算死者衰~
我要很遗憾的说,是的!就是死者「衰」!因为说的没错!人死了就是死了,再也回不来了

但事后的处理还要不要处理?
还是要…
剩下的,就是只求「公义」了!不然又能如何?

但怎么处理?????  (负责的开始)

我想,这很难说的全,法律订那么多条都还是有缺陷了,更别说实在有太多的情况了。
但还是要订,是不是?
每个死刑犯的情况都不一样,要怎么判当然也都是不一样,都是一人一个犯罪纪录本。
这时候我想问,要是你,你会怎么处理~如果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没有配套措施),那我当然可以很大声的告诉你
废除死刑是很不负任的话,不只你,连王清峰及其它赞成废除死刑的人都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利或能力可以废除死刑

最后,我想说的,就是

不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决定任何人的生或死
但有一件事是可以确定的,要对自己做错了的事负责!

考试,在你写错的那一刻就把分数扣掉了---->小事,仍可再悔改
杀人,在你杀人那一刻,人权在你身上已经消失---->废除死刑容易,但要学习如何负责任就是一门很大的学问了!

还有一件事提一下,很多时候,不是事后的弥补就代表你的罪能消去,很多事是你再怎么弥补也补不回来的!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犯错」!

如果就是犯了的话呢!就是「忍不住」还是犯了的话呢!
那至少至少,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已经是再基本不过的处置方法了)

但要怎么负责?这就是我想留给某些人真正要去想的议题,要对废除死刑的行为负起责任!
而要知道,死刑是重罪,想要废除死刑~~~责任可不轻!!!!



PS:如果,负责跟处死,我可以选择前者。问题是,又有谁能担保这能比处死更好执行呢!?能保证他不再杀人?越狱?找麻烦?还是说放他出来「练习」一下!看看效果如何??而这样的做为,是不是又出现另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呢??








另外,我想加一个「趣味题」~
想请那些赞成废除死刑的人签担保书,担保内容是「若死刑犯"又"犯了杀人罪,担保人要连同犯人一同处死,以示负责!」
一人担保一位。
试问,你敢不敢签???
不敢签的话,是不是就表示你自己也不确定呢?
如果不确定!遑论大家就是要接受废除死刑这档事。
还有,你敢签,我还不敢答应让你签。为什么就要平白无故让你们做「实验」!如果失败了要找谁讨?
找死刑犯?找担保人?找上帝?我想你我心知肚明,找谁讨都来不及了!


=====================================================================================

最后不要忘了!要学会「负责」!!知道吗!!!
只是看你负的起负不起这个责任了!
犯人要负责,主张废除死刑的人同样也要负起公义的责任!还有!犯人没脑袋,废除死刑者的责任相对重大!
这个重担可「不轻」
这是比处死更值得令人探讨的部份!让他们死还算便宜了他们!
(我是语重心长,有些人就是狗改不了吃屎!)不要滥用你的善心去同情他们了…
反倒是想为亲人报仇的人,也就是「非法正义」,我是举双手赞成不处那种人死刑~
再说下去我打不完…就这样了吧…


[ 此文章被Fayeee在2010-03-15 22:10重新编辑 ]


太多事可写,反而不知道写什么好了~哈
天天开心啰~~~~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15 16:12 |
豪仔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Evolution~        Evolution~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休闲哈啦, 数位影视
推文 x89 鲜花 x12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飞杨 于 2010-03-15 04:1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不知道如何去反驳您的观点,因为你说的非常的正确,“那受害者就白死了”要是给罪犯人权就面临这受害者不公,但我感觉死刑过于残忍.我只想从申下我的观点,人类延续几千年,并且不断的走向文明,大多华人从古至今,对杀人偿命这话都根深蒂固,人类在不断走向文明,从基础做起,加上配套的措施减少犯罪率,死刑和人类文明不符
哈佛大学的一个视频,孰对孰错 建议看看

只是提出不同观点出来讨论而已^^

我之所以说用人权论来主张废除死刑是很荒谬的事
因为真正的人权到底是什么?
人权是否与道德规范有相抵触?
又人权是否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但其实人权不就是由少数人(古代)去定义 而到现在逐渐变成一套理论学说
而既然制订了法律 又用人权去申论不就成了两套标准 那该如何取舍呢?!

我们都知道事情有一体两面
而死刑相对于受害者所受的苦应该轻上许多
又怎么会残忍呢?

如果冤案或不当判决
在现今体制下还出现的话
那么代表制度还不够健全
立法者和主事者就应该努力去改善
而不是害怕这种情况发生而拒绝执行死刑或废除死刑
这也是目前台湾社会所主要批评的地方

人类从原本的极权统治走向民主平权 知识普及功不可没
不过早在两千多年前东西方就都有哲学家、思想家在教化人民
尤其中国的孔子 他的一些儒家思想在现今社会下有何不妥
他也曾经在其鲁国成功过 但在今天讲求民主的社会里 为何还是无法天下大同呢
原因除了人口更多、道德礼教沦丧外 还有改不了的人性贪婪呀
又像一些欧美国家 它们有宗教意志去帮忙规范 而讲求自由化的台湾呢

台湾虽然号称文明社会 但新型态的犯罪模式还是层出不穷
前法务部长说愿为死刑犯下地狱 废除死刑是时代潮流 是尊重人权...
但搞到自己先下了台 却也没有为废除死刑做任何必要的修法
废除死刑也不只是看法律层面而已 政经社教都要考虑进去
不然谁会相信现在废除死刑会带给善良百姓好处呢

那个视频主要是论述结果主义与绝对主义的异同
若以哲学、道德甚至人权去探讨其所提出的几个议题
那么孰对孰错只能端论你以何种角度去看待
也因此必须要有法律规范 才能让事件单纯化

今天会被判死刑的 都是罪大恶极之人
杀人偿命也是法律规范下所执行的
在有妥善的杀人不用偿命的替代方案下
我也会赞成废除死刑的 但现在什么都没有 要赞成啥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16 01:21 |
飞杨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0 鲜花 x5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在你杀人那一刻,人权在你身上已经消失
========================
这段有不同的看法,人权不可以消失,你和我,还有死刑犯都有人权,是谁都剥夺不了 
还有一点,杀错了怎么办 那是不是也要支持死刑的人担保呢
一对一担保,万一杀错了,就把担保执行死刑的人也杀了,这是什么理论
可以判死刑 但不同意执行死刑 
这样的问题争议性太大 目前就这么拖着吧
其实我没有资格讨论这个问题,我是大陆人,我们这枪毙都全球第一
我估计我们这应该有冤案,宁可放过一千也不能错杀一个
所以我对死刑是强烈的反对,但并不是说台湾
但你们台湾是民主自由的文明国家,也应该和西方那些民主自由的国家站一起
 拒绝杀戮.
那些说废除死刑犯罪比例会上升的请出示证据,很多地方废除死刑犯罪率都下降了
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事情,我前些时候在教堂也问过四个基督教徒是否支持废除死刑,只有一个同意死刑
全球大多自由民主国家都支持废除死刑,台湾应该加入他们


[ 此文章被飞杨在2010-03-16 05:11重新编辑 ]


爱祖国,更爱真理。在真理和历史面前,人人平等,不为长者讳,不为尊者讳,也不必为祖国讳。—— 伏尔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5 楼] From:加拿大Rogers | Posted:2010-03-16 02:49 |
飞杨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0 鲜花 x5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豪仔 于 2010-03-16 01:2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只是提出不同观点出来讨论而已^^
我之所以说用人权论来主张废除死刑是很荒谬的事
因为真正的人权到底是什么?
人权是否与道德规范有相抵触?
.......
 
     你只要追问受害人的权利这一点就可以了,因为这样说是反驳不了的
所以我不想围绕这个来谈这问题
其实罪犯和受害人,我更加同情受害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再去杀戮
 好人坏人都一样 你我都犯个过错,只有犯错的大小,中华民国作为一个民主文明的国家
能在这里判处死刑,那肯定是犯了很大很大的错,杀掉犯罪人可以让受害人活过来吗
要是杀掉罪犯可以让受害人活过来,我坚决支持.
我感觉永远的失去自由,不会比死刑轻.
可能大多数人对失去自由和失去生命.都会选择前者
要是我永远的失去自由,那我宁可死掉
     是的     只是观点不同,我在你们的论坛才有言论自由,而不用担心自己被抓,我是大陆人
那些提出废除死刑的台湾政客很优秀,他下台我感到很悲伤,你们台湾文明,民主人权
都走在华人前面,为何不再向前走一步.给我们大陆树立一个好的教材 
   那怕不向前走,也不要退后一步,保持现状,拒绝杀戮.不要执行


[ 此文章被飞杨在2010-03-16 05:07重新编辑 ]


爱祖国,更爱真理。在真理和历史面前,人人平等,不为长者讳,不为尊者讳,也不必为祖国讳。—— 伏尔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6 楼] From:加拿大Rogers | Posted:2010-03-16 03:43 |
jef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鲜花 x49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赞成废除死刑。

一、上天有好生之德,没有人可以决定另外一个人的生死,因为连上帝也不会。
二、天地间有无形因果定律在运行;善、恶终将有报,只是时候未到。
三、人间有时活着比死还痛苦,死亡也不会只是一种解脱。灵界所受的苦绝对比人间肉体受的苦还要苦。
四、人死不灭,肉体终会毁坏归于无,但灵性永恒不灭。
五、极刑: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六、人人都应要守法,但法律有时不一定保护好人,很多时后是懂的人才会操弄,正义有时来自法律之外。
七、锥心的伤痛,最需要的解药是放下与宽容,真的真的很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7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03-16 08:46 |
Fayeee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8 鲜花 x19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飞杨 于 2010-03-16 03:43 发表的: 到引言文
 
  要是杀掉罪犯可以让受害人活过来,我坚决支持.

我珍惜你这句话,也让我想到你为什么会觉得「冤冤相报何时了」这句话无任何盲点,
但我要跟你说,就是有人放出来再杀人,放出来再杀人,放出来再杀人………
而你所保护的就是这种人你知道吗?
但你知道我所要保护的是谁你知道吗?
就是那些「很有机会」又被杀掉的善良百姓

这时你会怎么做?
关住他,夺取他的自由?
你的意思是说叫他吃免钱的牢饭?整天发呆?不用负责??
那我可不可以说我不接受呢?
我可不可以说叫他赔偿(负责)呢?
如果他今天杀掉的是一个家庭的支柱呢?
那他是不是要替代那位死去的支柱的位置
他是否有能力(并且乖乖的)完全替代这位置我还不计算在内(让步了)
还要每天担心他是不是又会越狱,再去杀其他人
我想问你,这种问题你想过吗?
这就是你负责任的态度吗?
跟你说
要是你生存在野外(没有纪律的地方,这就是那些没救了的犯人的生活态度),而你是一个家庭的支柱,我可以跟你说
你家肯定会死的一个人都不剩
用人打比喻你可能听不懂,你把你们家当成是一群水牛,犯人是老虎,或许你会比较知道我的意思
就是说,你要叫老虎不吃牛的肉是难上加难,可以说是不可能。
为什么你知道吗?因为那就是它(他)的天性
能撑得上一时不犯错,但能撑得上一世吗?
我也没说绝对要判死刑啊?
只是我真的很怀疑你的方法有用吗
配套措施在哪里
我只看到你写要「夺取他的自由」就没了?
就这样?
没下文了吗?
不用负责的意思就是了?
把他关起来整天吃免钱饭就是你所谓负责任的意思?
那受害家属那边呢?
你的方案又在哪里??
如此随随便便的方案,我要是受害家属,真的会被你气死你知道吗?
再来,我要跟你说一件事
真的要实行把老虎关起来好好做事可不是你想像中那样容易
你的理论要跟现实能配合,才能够说服大众,知道吗?

但我懒得等你回应了,现在就可以跟你说你说的那种方法实行的如何
因为已经有做过「实验」了
相信你应该有印象,我有讲过,就是有「某个人」把犯人放出来后,他还是杀了人
我说的如此明白,或许你还是有你的看法
或许你会觉的我很残忍
但这就是我保护我所爱的人的方法!

还有,我等待废除死刑那天的到来!
如同jef大大所讲的一样,善恶终将有报,只是时候未到
我不用等「正义使者」来替我报,因为,我要当那位正义使者,只是我不告诉你那个人就是我
就让你们认为他就是恶有恶报,这样你们会比较好接受吗?
到时我顶多被关而已,没差了~
幸好就算我杀了人,我还是有人权~对我真是太有利了
我前面讲的什么负责任?哈!就当我没讲~


还有一点,杀错了怎么办 那是不是也要支持死刑的人担保呢
一对一担保,万一杀错了,就把担保执行死刑的人也杀了,这是什么理论

听不懂你写什么「杀错了怎么办」这句?
你是说误判吗?有冤情的那种人吗?
那种人并不是我讨论的范围~
因为连罪证确凿的人都说不出一个所以然了,没时间谈其他案件耶…
而且,我也说过这是趣味题,当然不是真的呀~
这题的重点,是想知道你倒底有没有负责任的心态~
你敢签的话,意思就是说「通过废除死刑」这件事的意思呀~
敢通过的话,就是代表你有十足的把握,不是吗?
所以我希望听到的是你能否说出一套不错的方案
只是你的方案让我失望了
如此而已~

(顺道一提,我会以赞成废除死刑的人当担保人做为比喻,是因为赞成废除死刑的不就是你们这些人通过的吗,也是你们口口声声「担保」的话不是吗?不叫你们当担保人,难不成是叫我们反对方担保你们的行为,这不是很奇怪?)

我知道你很努力的想让世界更美好,知道你的心肠很好~
而我也希望世界能真的如你所说的那样好
但在此同时,我也希望你能了解你在说什么~
希望在你说出赞成废除死刑这句话的同时,能真的让大众信服
看你如此确定你没说错,相信你有十足的把握吧!
我这么相信你,希望你别让我「失望」好吗?
因为我不想当你实验的白老鼠,这样可以吗?



最后再送你一些话:
值得原谅的人,我自然会原谅~
不值得原谅的人!我会像钟魁收恶鬼一样把它收了!
不用等他变成鬼,还在半人半鬼的时候就可以收了。
就像把人体的癌细胞手术拿掉一样,我是不会迟疑的~
还有,若有另一颗地球给你当实验室的话,我期待你成功拿出「疫苗」给我的时刻
让癌细胞变正常
但先跟你说,这不容易哦,通常都要失败好多次~你要有心痛的心理准备~
而我也会一直跟杀人犯一样「残忍」到你成功的那天,我就会终止我「残忍」的行为~



还有,我想你应该很怨恨国父吧~
因为国父也是不相信掌权的人能改变变成好人,所以才会用「残忍」的手段革命~
不是说我就跟国父一样伟大,而是我的心态跟国父是一样的~
你有没有想过,没有国父的革命,会有机会像今天这样民主的社会给你生存吗?
你会像今天活的这么快乐吗?

ps:因为我说的太多,怕你会把重点条件给忘了,所以最后再提醒你一次,这次的讨论范围是:罪证确凿、丧心病狂之人


[ 此文章被Fayeee在2010-03-16 18:26重新编辑 ]


太多事可写,反而不知道写什么好了~哈
天天开心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16 14:05 |
豪仔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Evolution~        Evolution~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休闲哈啦, 数位影视
推文 x89 鲜花 x12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飞杨 于 2010-03-16 03:4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你只要追问受害人的权利这一点就可以了,因为这样说是反驳不了的
所以我不想围绕这个来谈这问题
其实罪犯和受害人,我更加同情受害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再去杀戮
 好人坏人都一样 你我都犯个过错,只有犯错的大小,中华民国作为一个民主文明的国家
能在这里判处死刑,那肯定是犯了很大很大的错,杀掉犯罪人可以让受害人活过来吗
要是杀掉罪犯可以让受害人活过来,我坚决支持.
我感觉永远的失去自由,不会比死刑轻.
可能大多数人对失去自由和失去生命.都会选择前者
要是我永远的失去自由,那我宁可死掉
     是的     只是观点不同,我在你们的论坛才有言论自由,而不用担心自己被抓,我是大陆人
那些提出废除死刑的台湾政客很优秀,他下台我感到很悲伤,你们台湾文明,民主人权
都走在华人前面,为何不再向前走一步.给我们大陆树立一个好的教材 
   那怕不向前走,也不要退后一步,保持现状,拒绝杀戮.不要执行

ok 所以我说用人权论来废除死刑是行不通的
既然要废除死刑 就要先想好有什么方式比处死刑更有约束力
但是我们当政者都没有去做 也因此让我觉得那只是喊喊口号做做样子而已
现在就贸然废除死刑 然后说是顺应世界潮流是尊重人权的表现 不是很可笑吗
难不成世界上的法律都统一了 连犯罪模式也都统一了
而你觉得很优秀的那位政客还觉得挡住罪证确凿的死刑判决是件光荣的事
盖章执行才让它有罪恶感 还认定自己成了刽子手...

台湾现在即使判无期徒刑还是有机会假释出狱的
而且现在监狱人满为患 根本没多余的地方收容那些"高级"罪犯
很多"人"更因此早早就假释出狱或仅易科罚金 然后不久又犯了 如此重复着...

除了死刑争议外 台湾在司法审判时并没有陪审团参与
常常就是交给几个法官去定夺 因此出现一些争议判决也没救
像袭胸没超过5秒不算性骚扰 获判无罪
毒贩枪杀刑警还罪证确凿 结果一样被检律法玩到无罪释放
检警吃案的更说不完...
有太多这种不公不义的司法人员存在着 却没有任何制衡的力量
监察院也只是幌子 到头来还不是官官相护嘛
要说台湾走在华人社会面前 我还真不敢这样讲
民众的民主素养、法治观念都还不够健全 怎么和西方先进国家比呢
或许是因为您是大陆人士所以才这样觉得吧

除非真的有不受污染的正义之士当权改革
不然现在废除死刑才是开倒车的行为

有部电影台湾叫"刺激1995" 大陆可能叫"肖申克的救赎"
里面杀人犯都集中管理 而且是要强迫工作的
关个几十年之后就尚失社会能力 犯人可能觉得待在监狱里还比被假释好
而现在犯人都不用工作 就算只待个几年出狱也很难找到工作
所以对那些重刑犯而言 待在监狱一辈子可能还算划算的
就像人家说的 杀一命偿一命 杀十命也是偿一命
那换成杀一命关一辈子 杀十命也是关一辈子呢
在比较一些利害关系下 这样会比较有约束力吗

嫌犯也许只看它犯了什么罪可能会被处罚什么
它当下觉得划算就会去做 就算不划算也有可能冲动去做
而若有犯案之外的选择 它还会执意去做吗
所以废不废死刑和犯罪率应该没有直接关系
只看这个政府、法律到底为人民做了什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3-17 02:09 |

<< 上页  3   4   5   6   7   8   9   10  下页 >>(共 18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193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