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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592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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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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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大意]
1.下列對法律與命令之關係的敘述,何者為非?
 (A)法律須以命令公布    (B)命令須依法律訂定
    (C)命令解釋或補充法律之不足    (D)任何命令均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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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9-12-14 09:14 |
jan750406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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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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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財產權:著作財產權包含了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展示權、改作及編輯權及出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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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14 09:57 |
sudehu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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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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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對法律與命令之關係的敘述,何者為非?
 (A)法律須以命令公布   (B)命令須依法律訂定
  (C)命令解釋或補充法律之不足   (D)任何命令均不得牴觸法律

→為什麼答案是D呢?不對嗎?→總統公佈的緊急命令,可以抵觸法律!

2.下列何者為單獨行為?
 (A)契約之解除   (B)贈與   (C)買賣   (D)社團之成立

→為什麼答案是A呢?贈與不是單方面的嗎?
贈與的行為,是單務行為,非單獨行為!

單獨行為意指一方單獨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法律行為,例如:拋棄、契約解除、立下遺囑等等!

單務行為(單務契約)意指當事人僅一方須負擔債務的行為,而一方不須負擔!例如:贈與、保証、人事保証等!

若仔細深論,法律行為=意思表示+人數+行為
單獨行為=一個意思表示+1人+1行為
單務行為=二個意思表示+2人+1行為
3.下列何者屬於著作財產權?
 (A)重製權   (B)創作權   (C)匿名權   (D)姓名表示權
    →為什麼答案是A呢?創作權不是嗎?

著作財產權為通稱版權或重製權。
依著作財法3: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創作權,應屬憲法之表現自由,不特別專屬「著作財產」而已!例如:新產品的開發、新技術的創新等等!

憲法11(表現自由)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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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2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9-12-14 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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