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0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tgily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請各位幫忙 關於車禍的責任問題
上星期我載我女朋友出去,結果在我家附近的巷子口被一個酒駕的人撞到,我人沒事,但是我女朋友很嚴重
開了好幾次刀還在腦抽了好多的血水,前幾天情況好轉已經轉入普通病房
現在女朋友的家人說我是駕駛也有肇事責任,要我也賠償他們住院費
現在那個酒駕的人避不見面,留的電話也是親戚的電話,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2 01:17 |
冰咖啡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8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ctgily 於 2009-11-12 01:17 發表的 請各位幫忙 關於車禍的責任問題: 到引言文
上星期我載我女朋友出去,結果在我家附近的巷子口被一個酒駕的人撞到,我人沒事,但是我女朋友很嚴重
開了好幾次刀還在腦抽了好多的血水,前幾天情況好轉已經轉入普通病房
現在女朋友的家人說我是駕駛也有肇事責任,要我也賠償他們住院費
現在那個酒駕的人避不見面,留的電話也是親戚的電話,打去都說找不到人
前幾天在病房看到他去探望我女朋友,結果他就說他沒錢,隨便我們要怎麼辦
我只是在超商做大夜班的店員,一個月薪水不到兩萬
我已經先拿了一萬積蓄給女朋友的家人
我爸媽離婚之後都再娶了,我是歸我爸養,但是後來繼母不喜歡我們,我爸就跟我斷絕關係
現在我沒有家人可以幫我,我女朋友家人一直要我賠償,我根本沒那麼多錢,他們堅持要告

--------------------------------------------------------------------
上面是我朋友前幾天跟我講的,我想要幫他,但是我沒有法律的知識
想請各位幫忙一下,他要怎麼辦才能解決他現在的困境
可以依據哪些法律讓他無罪嗎
謝謝各位的幫忙

先請警方釐清肇事責任再談吧!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2 07:01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有無強制險?
報案?
去法律服務中心.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2 07:07 |
sephiroth727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無罪是被推定的 (說是這樣說啦..),告你朋友的人才要負舉證責任

單就這樣說很難說誰對誰錯,實際車禍情況描述的不是很清楚@@,也不知你朋友有沒有違規在先,譬如逆向行駛、未開頭燈、還有朋友所在之馬路是幹道還是支道等..不過對方酒駕責任是無法免責的,至少有不能安全駕駛罪...

如果車禍當時有叫警察來,就先請警察釐清責任吧...也可以去法律扶助基金會問看看,若到時真的有告上法庭而你朋友經濟上有問題的話,若符合標準可以請免費的律師為你朋友辯護。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台灣寬頻 | Posted:2009-11-12 07:28 |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你們先把事情搞清楚:
雙方可能變親家
不要傷和氣
1.醫藥費只要報案就可以申請強制險給付http://www.south-china.com.tw/...168&bh_sn=45
不用長期看護
醫藥費就不是問題
2.責任問題就交給司法
小倆口醫療完了同心對外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09-11-12 09:2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844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