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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etla 於 2009-11-08 20:43 發表的 : 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的行政處分,依法應予撤銷~~~
下面是引用 小海綿 於 2009-11-09 10:27 發表的: 我記得行政處分無效的條件在法條上有名載(AP111)~第一百一十一條 (行政處分無效之判斷標準)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所以如果是我判斷的話(B)行政處分若是違反.......會無效我會想到AP111上面那條法條馬上會覺得(B)怪怪的,AV的無效條件好像沒有跟法律保留無關~這條還是要記清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