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88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imyumi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對於賴帳的人該如何提起請求權
請問大大
甲欠乙12萬,乙經幾次口頭追討,甲不出面說明原因,故意躲避
乙欲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給予救濟
請問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23 17:41 |
kino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依強制執行法4條取得執行名義
強制執行,依左列執行名義為之:
一、確定之終局判決。
二、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
  裁判。
三、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
四、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
五、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
  執行之裁定者。
六、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
------------
有符合其中一款,即可向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
於民事訴訟最快也最常用的方法,是督促程序
法院發支付命令到達債務人,債務人不於二十日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者,依民事訴訟法521I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以此執行名義,即得向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是銀行業者常用的作法

若有行使請求權後可產生時效中斷嗎
還是借貸15年期間一到,時效就消滅?
依民法129條
消滅時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斷:
一、請求。----但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中斷-130
二、承認。
三、起訴。----督促程序與起訴有同一效力-129II1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24 17:34 |
imyumi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那麼民事訴訟實際執行程序是如何呢
到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做簡易訴訟嗎
還是找律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26 17:15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上司法院網站或到法院訴訟輔導,有書記官會教如何寫支付命令聲請狀.(督促程序),先打電話問要帶那些資料.
不是,鄉公所調解.
當然也可以去調解.但當事人不來,則也不能調解成立.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補充解答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2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26 17:3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87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