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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25 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之规定,下列何者正确?
25 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之规定,下列何者正确?
(a)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受送达者,得留置送达
(b)邮务送达以法院将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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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28 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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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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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之规定,下列何者正确?
(a)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受送达者,得留置送达  民诉139条有明文

(b)邮务送达以法院将文件交付邮政机关之时间为送达时
民诉133条:当事人或代理人经指定送达代收人向受诉法院陈明者,应向该代收人为送达。
说白一点等于:邮务将文件送到当事人家里,可能他不在家,由他的代理人伐收,邮务应向他代理人表示已为他送来了

(c)邮差在应送达处所不获会晤应受送达人,得将文件交付邻居代为收受以为送达  
民诉137条:送达于住居所不获会晤应受送达人者,得将文书付与有辨别能力之同居人or受雇人。这叫补充送达!

(d)对于在监所人为送达者,得将文书交付其家属以为送达     民诉130条应嘱托该监所首长为之

Ans:(a)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受送达者,得留置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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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7-28 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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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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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20081102


感恩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28 16:27 |
vito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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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选项是依民诉第1139条的规定
B选项在新法已经删除了
C选项邻居是不可以代为收受,除80民听1字第0621号公寓大厦管理人可以代为收送,需签名或盖章,宜并盖用大厦公寓管理,以明示其身分
D选项是依照民诉第130条应嘱托该监所首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7-28 16:51 |
yygg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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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过
没有删除民诉第 133 条
请问输入引言 vito1234 如何认为已经删除?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28 1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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