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47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爱小贼QQ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1.6] mp_consistency 0<-这个要打哪里
不是有些模组用好之后要打上mp_consistency 0
那请问那要打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07-23 17:33 |
CSGOD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鲜花 x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按~ 会出现一个打指令的视窗

打上去按确定 这样懂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固网公司 | Posted:2009-07-23 17:52 |
爱小贼QQ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 (by amore12) | 理由: 已提醒..这类万用灌水文请勿在发..屡劝不听者..禁言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07-23 18:24 |
hn8500491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鲜花 x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按~ 会出现一个打指令的视窗 打上去按确定
打完案开始就可以玩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7-24 15:17 |
polo4376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是打在 cstrike\autoexec.cfg 里面
这样就可以不用每次进游戏都要打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7-24 23:12 |
tonyyoung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89 鲜花 x56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polo4376 于 2009-07-24 23:12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是打在 cstrike\autoexec.cfg 里面
这样就可以不用每次进游戏都要打


恩 我也是= =
不过如果是有加模式转换的话这招就无效了
举例来说 像我常常玩ZP
ZP的话 在你每次转换模式时 你说的那个档案就会被覆盖一次
这个时候 找到cstrike\MODE\ 把里面的档案用笔记本打开
找出形式跟autoexec一样的档案
用笔记本加入该指令后储存即可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24 23:54 |
a03475944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8 鲜花 x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polo4376 于 2009-07-24 23:12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是打在 cstrike\autoexec.cfg 里面
这样就可以不用每次进游戏都要打

一定要唯读优 XD~~不然还˙使没有用 XD~~本 人测试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7-25 08:1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228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