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解惑专区
»
[宪法]96一个疑问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92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erylgobby
级别:
初露锋芒
x23
x169
分享:
▼
x
0
[宪法]96一个疑问
有一题9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问题,想请教大家:
关于总统、副总统之罢免事由,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身为一道彩虹,雨过了就该闪亮整片天空
让我深爱的你感到光荣
身为一道彩虹,尽全力也要换你一段笑容
够了 我爱你 不必人懂
x
0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
2009-06-30 15:42 |
pwterwen
级别:
小人物
x3
x1046
分享:
▲
1.宪法条文及增修条文并无明文规定罢免总统、副总统之(事由)。 (但有规定罢免的宪政程序)
2.答案B的意思跟题目没有关系。(因为你联想到宪法第52条)
3.宪法第52条是总统的(刑事豁免权)并不是题目要问的意思。
4.宪法第52条是总统所犯为内乱外患罪以外之罪,尚须先启动罢免或弹劾程序,
使之解职后始得追究刑事责任故宪法第52条可解释为:
A.总统犯内乱外患罪,不须经解职,即应受刑事诉究
B.总统犯内乱外患罪以外之罪,经罢免或解职后可受刑事诉究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x
2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9-06-30 19:59 |
MyChat 数位男女
»
解惑专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413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