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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浅谈宪法与法律人(续古董琴)
没错没错版大说的对
不过如果您理解宪法能到某个层次的话,您就能理解该制度为何这样规定,而另一制度为何又那样规定,该两制度之间要如何运作才能恰如其分的该当其原来要达成的目的,也就是当在个别法遇到价值冲突时我们可以将其抽象,然后就相关价值碰撞在宪法相关法律原则里去找寻协调的方法。
宪法基于这样的意义,事实上在法理学上就近似于实质意义的法律,也是因此,才能保证有法律抵触宪法无效的效果。
法律之所以无效,绝对不是因为他违反宪法171,也更不是因为大法官说他违宪,而是因为该违宪无效的法律不值得有效。所以真正决定该法律是否有效的不是大法官,而是我们每一个人,是我们生活在该宪法下的每一个人---------的良知。
本于此,这就是今天大法官解释没有任何强制力效果的原因,因为大法官的权力根本不在他的地位与权威,而在我们对他贴近守护宪法能力与良心的信赖。所以如果今天有一号解释大家都不遵守,大家觉得那是屁,大法官也不能自己去强制执行,大法官不能强制行政权一定要听他的,也不能强制立法权你得要听我的照我说的作,不然我要处罚你,大法官没有任何强制处罚的权力。
既然法律值不值得有效在法治国原则下,应该可以从宪法相关原则(实质意义的法律)中推出,那么研究理解这些法律原则的透彻程度,就会影响您去解释理解各该法律法条价值操作的能力与深度。举个例子说明,民事诉讼法的本质与目的,现今通说采的是邱联恭教授的说法,而早在10几年前他就已经提出相关学说(当我还是学生),他的学说那时受到质疑的就是他是连结宪法而推导出的,大家不能理解,宪法那么抽象,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你只是藉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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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9-03-12 1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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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很长
从头到尾看了3次
说实在的~~~我觉得很深奥
似懂非懂
我的程度实在很难理解


下面是引用 luciferydog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法律之所以无效,绝对不是因为他违反宪法171,也更不是因为大法官说他违宪,而是因为该违宪无效的法律不值得有效。所以真正决定该法律是否有效的不是大法官,而是我们每一个人,是我们生活在该宪法下的每一个人---------的良知。


良知-----是道德伦理啰?
那就是恶法非法吗?
可是站在别的角度,在大法官未说他违宪前,即使真的是恶法,还是有效不是吗?

当我们遇到法律困难时,就要有两种能力,一种是向上抽象到法律价值的能力,另一种就是要向下具体到个案细节的能力,而灵活运用这两种能力才是我们学习法律真正的核心(否则您会陷于背法律,而不是思考法律更做不到推导法律)。


原来还要往上推喔
我最多往下想到个案就很厉害了
宪法看似好像不难,就那几条,可是又很抽象
被你们一教,深觉我好像都只懂皮毛表情

如果今天我们要每一个医生秉持父母心遵循医生誓言(医学之神的誓言)来为我们执业,可是另一方面我们又认为法律只是我生存的一项手段而已,今天我通过国考,当上律师司法官比较重要其他都是假的,那么宪法只考一科,我费那么大劲干麻,我背实务见解主流学说比较重要,我享受工作乐趣干麻,我有工作保障比较重要。


应该大多数都这么想吧,每次读了很多法律的东西,因为没有甚么社会经验,所以一看到有关的事情,就会很想求证,证明是不是和自己读的一样,结果一问被我爸骂,问这么多,他不懂法律的东西,但是生活上碰到了,他就会处理,我呢,只读理论,没碰过实际状况,所以就会冲突,我爸说,管你读甚么,就算你读的很烂,但只要考得上就好了。

国考就是这样吧,好像只有上榜才是王道。


Ohne Fleiss, kein Preis!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3-13 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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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所以有效不是因为他形式已经生效,所以有效,而是他实质有效所以才有效,举例而言
习惯法
当事人自主
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

这些不是法律说他有效他才有效的,纵使法律没有提及,根于人民对该不成文非形式规范的功能尊重,而自愿受其拘束,也就发生了相当于法的效力。

反之,有些法律失去了实质意义,纵使他是形式意义的法律,也是会丧失有效的基础,(效力损伤)该效力损伤的程度愈强,该法律有效的正当性就愈弱,就是说该法律无效的正当性就愈强。但是在有效无效之间是不是要那么绝对,目前我国大法官采取的是折衷的方式,这也是一种程度化的裁量,有赖实务的积累成法则。

精确说起来,大法官说某法律无效,并不是该法律无效的真正原因,而是该法律自己已经无效了,大法官基于平等原则法安定性来宣示他无效。采这样的看法才能有效的理解,大法官是倚赖哪个法理说该法律无效的,这样的道理正正等同某人犯不犯罪,是他为该行为时就已经存在的,而不是法官判他有罪时他才有罪的,法官只是认事用法而已,并宣布基于此而生的判断。

因此我们承认法官不是神,所以就有司法可以进步的空间,也就是大法官也有错误的时候,那么也才能说明人民不服从与良心的拒绝的法理(市民不服从)。否则如果认为恶法亦法,那么市民不服从与良心拒绝的为首者势必要被视为有罪而牺牲了,我相信这是秉持着自然法学的诸法学家所不认同的,反面说,刑法21阻却违法事由的依法令而为不罚,该构成要件的法令究为何指,如果您没有以上的认知,就有可能将其解为形式意义的法令,也就是依立法院三读总统通过的法律(及依法通过的命令),那么就会产生法律漏洞,因此21的法令不能解为形式意义的法令,而应当解为符合形式意义及实质意义的法令。
PS有实质意义而无形式意义的法律在此应解为法理,而视性质归为超法规的阻却违法事由或责任事由。

如果您具备分析宪法的抽象能力,就有整合各该法律的能力,尤其是公法与私法间的价值整合,避免挂万漏ㄧ。

最后上榜是不是王道我不知道,我确认的是学习法律的目的是启蒙自己的思想,而不是谋生的必要工具(应该还有其他的谋生可能),我也相信那些领导法律思维的人,大部分也都不把法律当成谋生的唯一工具,而且如果只把法律当成谋生唯一工具,你就只能追随在别人的见解后面(因为你怕谋不了生),而不能本于法理创新见解弥补法律漏洞。

从现实来看,你怕考不好所以就不敢表达自己的良知,这样的想法每个考试委员也都曾经,所以你愈采这样的学习态度,就愈只能得到中等的成绩,他们都已经知道这样的心路历程,所以他们就知道要怎样排除这样的见解(或是出怎样的题可以鉴别出这样的考生)。

考试就像人生,你愈怕输就不能表达真实的自己,你愈想赢就失去真诚的自己,如何拿捏控制自己怕输跟想赢的弱点与欲望,就是人生的秘密。

你爸是对的,法律不等于法条,法律生活更不等于法院政府的活动而已,而是散布在每一处每一刻的人行社会里。一个没修过大学物理的篮球选手,他的投球可能最有利于得分,这可以由物理学上证明,但他并不是学了物理才投出这样的球,而是不断的在实战与练习中反覆修正,经过对手的贡献与他自己不屈不挠的努力。每一个人行社会的意志坚持者,某方面而言都是英雄。

最后要说的是,法律必须反思,在行政学上类似反熵作用、在逻辑上称为递回、在经济学类似外部作用与内部的交互影响,我们每提出一个见解就要不停的反思,从上推从下推,从原告的利益从被告的利益,从国家的利益从世界的利益,然后平衡,类似数学的验算,同时也要注意您的见解会去影响社会,社会也会再回头来影响你的见解,这是比较复杂,类似反致与定性的原理。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3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3-13 15:57 |
cmcarp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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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看的好观念!!


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It has been Experience.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是经验
Oliver Wendell Holmes.Jr 1841-1935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3-16 1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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