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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e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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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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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行政法一事不二罰---選擇題1題
行政罰一事不二罰 那個正確

1在台北往高雄的高速公路上被測速照相器拍到超速多次 僅能罰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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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09 12:41 |
luciferydog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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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你何者為"一事"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9 12:47 |
yee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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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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痾... 表情

只有指一件事的意思嗎

這幾個答案看起來都好像 表情

請多指教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09 12:56 |
ELISHA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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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yee550 於 2009-03-09 12:41 發表的 行政法一事不二罰---選擇題1題: 到引言文
行政罰一事不二罰 那個正確

1在台北往高雄的高速公路上被測速照相器拍到超速多次 僅能罰一次 




這個不是可以罰很多次嗎???
記得上課好像有聽到表情


Ohne Fleiss, kein Preis!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9 13:16 |
kb19791109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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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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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版的高手太多,我不便詳述。
就以下四題,簡單解答一下囉!
1在台北往高雄的高速公路上被測速照相器拍到超速多次 僅能罰一次---錯,被照幾次就罰幾次。


2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並紅燈右轉 從一重處罰---錯,分別罰之。


3未開統一發票且因此漏報銷售額逃稅 從一重處罰---正確。

4未申請營業登記與逃漏稅 從一重處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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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法律之核心在於:尊重
看輕別人,只會讓別人更看不起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09 13:25 |
terry41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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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牽涉的法條太多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9 15:42 |
luciferydog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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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未申請營業登記與逃漏稅 從一重處罰     可能也可以分別處罰

錯了不要打我 畢竟一行為很難界定 表情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9 16:41 |
ELISHA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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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503號

納稅義務人違反作為義務而被處行為罰,僅須其有違反作為義務之行為即應受處罰;而逃漏稅捐之被處漏稅罰者,則須具有處罰法定要件之漏稅事實方得為之。二者處罰目的及處罰要件雖不相同,惟其行為如同時符合行為罰及漏稅罰之處罰要件時,除處罰之性質與種類不同,必須採用不同之處罰方法或手段,以達行政目的所必要者外,不得重複處罰,乃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之基本原則。是違反作為義務之行為,同時構成漏稅行為之一部或係漏稅行為之方法而處罰種類相同者,如從其一重處罰已足達成行政目的時,即不得再就其他行為併予處罰,始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


我覺得
應該從一重處罰吧
表情 不知道啦~~~實在很難分


Ohne Fleiss, kein Preis!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9 17:05 |
大麗絲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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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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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罰「一事不二罰」,大學行政法教授用詞已漸趨一致
   建議改用「一行為不二罰」
(二)
相關大法官解釋
釋字503號: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03
釋字604號: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04
(三)法律規定:行政罰法
第24條: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
定裁處。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
前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
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如從一重處罰已足
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
一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其他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受處罰,如已裁
處拘留者,不再受罰鍰之處罰。
第26條: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
。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
亦得裁處之。
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之裁判確定
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

數行為之處罰:行政罰法25條
數行為違反同一或不同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者,分別處罰之。
(三)案例事實
1在台北往高雄的高速公路上被測速照相器拍到超速多次 僅能罰一次
 (1)於自始至終油門未放鬆之情形,即一路保持超速之情形:於
    事實上可能被看作一行為,但透過交通法規的規定,把它當
    作數行為。換句話說,在法律上卻被視為數行為,即以不同
    空間及時間為區隔的數行為。釋字604號解釋的長時間違
    規停車,則是以時間為區隔的法律上數行為。 
 (2)若其間有減速後再加速,則不論事實上或法律上均視為數行為
   
 既為數行為,依行政罰法第25條,分別處罰之。

2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並紅燈右轉  從一重處罰
 未戴案全帽與紅燈右轉,顯然是二行為,且其所觸犯的法條亦不同,

 依行政罰法25條,分別處罰之。

3未開統一發票且因此漏報銷售額逃稅 從一重處罰 -答案
 一行為同時違反營業稅法不同之規定。

 依行政罰法24條第一項規定, 從一重處罰。

4未申請營業登記與逃漏稅  從一重處罰 
 為二行為,分別違反下列法令,依行政罰法25條規定,分別處罰之。

 未申請營業登記-違反商業登記法
 逃漏稅:違反營業稅法或所得稅法


[ 此文章被kch22467200在2009-03-09 22:19重新編輯 ]


感恩惜福!
獻花 x1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09 2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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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503是指kch224672002大大的第3案例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9 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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