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项,买到一本书,那就是属于“私有财产”,只要是不翻印、抄袭,整本影印,合理引用并注明资料来源,那怎么处理,是各人家里的事。
3选项,备份是经常上演的戏码,只要不是营利的事情,自己备份自己用,是可以的。
4选项,俗称「水货」,采取“平行输入”,真品〈正品〉、公开贩售,不论自己买的、人家送的〈拐偷骗是另一回事〉,从国外带回,那是「我家的事」,和着作权人风马牛不相及。只要是少量〈自家用〉、非仿冒或违禁品〈该申报的就申报〉,那么就属于是合法的,没关系。关于“平行输入”,可参见: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008042901371 。
至于2选项,比较麻烦些,不要说小吃店,连开客运的司机先生,现在都不太敢:播放音乐!很简单,莫名其妙的着作权问题,有谁愿意吃官司?老板未经着作权人同意将买来的音乐光碟出租他人,以营利为目的,的确是不妥当。音乐着作,能否出租,在下个人不了解。但公开播放,如果是经着作权人有授权〈其实,也就是说付费买版权播放〉,应该是可以的。
以上所说的,废话一堆,属于个人心得,没有详细翻阅法条。因为个人写过书,一直在注意法令!「我不犯人」,未必「他人不犯我」。区区一本考试用书,不知花费多少心血编写;后来者居上,「依样画葫芦」〈包括个人见解及错误在内〉,差点出版社就打算打官司,告对方!真正的是:“前人种树,后人砍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