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x0
|
[閒話家常] 八合一選舉來了!103年投票 畢其功於一役
立院委員會審查增訂地方制度法第83條之一,將縣市長等六項公職人員任期調整至103年12月25日止,與北高市長及議員任期一致;屆時全國將同時舉辦8種選舉,對選務工作而言,將是前所未有的挑戰!對明年底縣市長及議員選舉布局也不無影響。
縣市部分,屆時將會有包括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代表、村里長等5種選舉將合併舉辦;北、高兩市則有市長、市議員及里長3種選舉同時舉辦,同時有8種選舉,全台選民可畢其功於一役,可以提高對選舉的參與率。
立委謝國樑、李乙廷及吳育昇等提案增訂地方制度法第83條之一條文,將明年底選出之縣市長、縣市議員任期延長至民國103年12月25日,與北高市長、市議員同步選舉。
提案說明修法理由為,目前地方公職人員包括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代表及村里長等任期皆為四年,但任期屆滿之時間不一致,造成選舉次數頻繁,競選過程中的動員耗費社會成本及造成政府財政負擔。大型動員活動,也容易造成政治立場不同支持者的對立衝突。乃考量頻繁選舉的負面影響,以下屆北高市長及市議員任期屆滿日為基準,調整縣市長及縣市議員任期,以利合併選舉活動。
內政部次長賴峰偉代替辦理選舉業務的中選會表示,中選會之前已經有辦理三合一選舉的經驗,多項選舉同時舉辦,應該沒有問題,對此修正表示樂觀其成。
依該提案內容本僅調整縣市長及議員任期,但委員會討論結果,由謝國樑、吳育昇、李嘉進、蔡錦隆等四位委員提出修正動議,擴大將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各縣市村里長、北高兩市里長之任期屆滿日一併調整為民國103年12月25日,並獲無異議修正通過,不需再經過朝野協商。
吳育昇發言時表示,該提案版本不是憑空發想,是經過與國民黨智庫討論,認為選舉技術本身若沒有問題,就應該畢其功於一役,讓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可以同時舉辦,以改善目前村里長選舉投票率只有三成左右,選民參與率過低、不利台灣政治改革的問題。
依該修正版本,下屆縣市長任期將延長近一年,縣市議員及鄉鎮市長延長十個月,鄉鎮市民代表及縣市村里長延長近五個月,北、高兩市里長則縮短22天,是唯一被縮短任期的地方公職。
該項修法將影響政治人物選舉布局,可以預見明年底縣市長、縣市議員等選舉,將因此更形激烈。
資料來源:yahoo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