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46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魔力小樱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请问民法中代位权的行使...
这题答案是D,但我想请问下面这题的C选项是什么意思呢??可有大大可以用这句话举例吗?好抽象说.... 表情

下列关于代位权之叙述,何者错误?
(A)债权人系以自己名义行使
(B)债权人因行使代位与第三人之诉讼,其判决结果及于债务人
(C)第三人不得以债权人之抵销抗辩对抗债权人
(D)行使之结果,其利益直接归属债权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8-09-29 22:02 |
jadegod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4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甲欠乙钱,乙又欠丙钱
所以,丙是债权人,乙是债务人
甲是乙的债务人,对丙而言则是第三人

丙(债权人)可依法向甲(第三人)行使乙(债务人)的代位权
请求甲支付对乙的欠款

而(C)这个选项:
第三人不得以债权人之抵销抗辩对抗债权人

即是表示:丙也有欠乙钱(真是够乱的!)
甲不能用抵销(乙丙相互欠钱)的方式来拒绝丙的代位权请求
但是乙可以用抵销(乙丙相互欠钱)的方法来拒绝丙的清偿请求

不知道我有没有理解错误(若有,请各位高手指正..)


[ 此文章被jadegod在2008-09-30 01:22重新编辑 ]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8-09-30 01:0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910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