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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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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父母子女-婚外情的题目,请帮帮忙:)
甲男已婚,因婚外情与乙女同居生下丙男,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甲男得提起认领丙男为其子女之诉
B甲男死亡后,丙男得以甲男之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认领之诉
C丙男死亡后,甲男亦得认领丙男为其子女
答案:B
A.C错在哪里有法条或学说吗?请指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7-20 17:02 |
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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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无当事人,如何认领?
当事人已死亡,如何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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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7-20 19:38 |
李明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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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596有稍微提到一下
不太清楚这样对不对
但如果没搞错的话
认领子女之诉由生母及其他法定代理人起诉才对吧!
所以A错

丙男死后就没有当事人资格
当然无法提起诉讼啦!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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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7-20 20:16 |
jade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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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067条
有事实足认其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认领之诉
前项认领之诉,于生父死亡后,得向生父之继承人为之,生父无继承人者,得向社会福利主管机关为之

由上可知,A选项是错的而B选项是对的

但C选项找不到适用的法条解释(我只找民法)
李明暻大大的意见虽然有道理
但是在实例上
若是考虑到要"认祖归宗"的传统思想
就算丙男已死亡,我认为仍然可以提出认领才合理
只是在民法中找不到相关法条..
(或许在法律中,当事人已死,关系就消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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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8-07-21 01:05 |
scot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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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说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7-23 16:12 |
a859343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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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   亲生父不得提起认领.....应为考量...会破坏家庭.... 表情简单回答您好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7-25 1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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