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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9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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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请问关于抵押权
1. 甲对乙有500万元的债权,乙将A屋设定抵押权予甲,以资担保.
嗣后甲将债权让与丙并通知乙,惟疏未提及抵押权一事.
而甲将债权让给丙之后,抵押权归谁?

ANS: 丙

2. 甲将A屋为丙设定抵押权,担保乙对丙的债务.
之后丁与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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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6-17 22:24 |
arel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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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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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在考民法后面物权的问题 表情
这只是在考民法前面债篇中的"债权让与及债务承担"的问题!~ 大哥您搞错方向了 表情


我们政府真是学人精~啊~~~~~~
哦~我的天呐~ 希望茂德跟茂矽一样有败部复活的机会~"~

人生如雾亦如梦 缘生缘灭 还自在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06-17 23:01 |
s89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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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真的不懂
可以说的详细一点吗

我看民法295

让与债权时,该债权之担保及其他从属之权利,随同移转于受让人。但与让与人有不可分离之关系者,不在此限。

关于第一题,法条是这一条吗?

第二题的部分,我找了一下,是不是民法304?

由第三人就债权所为之担保,除该第三人对于债务之承担已为承认外,因债务之承担而消灭。

如果不是的话可以跟我解释一下民法304的意思吗?
还有这题我真的是不懂,虽然我答案是选对了,
可是我还是不了解。麻烦指点。非常感谢!!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6-17 23:25 |
arel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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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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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楼主所言~ 你已经找到答回啰~ 第一题 没什么问题了~ 就是那条~
第二题,304没错~
甲之所以会为乙的债务背书,在通常情况下一定有原因嘛,有可能是甲与乙有很深的关系如亲情等..,也或许是甲对乙的财力有信心,就算我帮他背书保证也只不过是个顺水人情...等等的考量,才当了呆人~哦~ 是保人~;后来丁与丙约定承担乙之债务了,乙退出债务关系,此时丁变成债务人了,除非甲有同意为丁背书保证,不然甲的保证依民法304之规定,当然消灭,如果不是如此规定,将会有很大的问题,例如:丙如果去随便找个阿猫阿狗,来为乙承担债务,之后还不出来,再来请求甲履行保证责任,那不是本末倒置了,且甲的权益也会受损。


我们政府真是学人精~啊~~~~~~
哦~我的天呐~ 希望茂德跟茂矽一样有败部复活的机会~"~

人生如雾亦如梦 缘生缘灭 还自在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06-18 1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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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我也自己找到答案了呢(真高兴)
^^献花给两位帮助我的你们 感恩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8-06-18 1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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