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解惑专区
»
[行政法]问题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134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luegirl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13
分享:
▼
x
0
[行政法]问题
这两条有何不同呢? 当事人和当事人能力 ?
第 20 条 本法所称之当事人如下︰
一、申请人及申请之相对人。
二、行政机关所为行政处分之相对人。
三、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5-17 11:11 |
down
级别:
小人物
x1
x83
分享:
▲
▼
当事人指事件的「主体」,也就是角色
当事人「能力」是指哪些人可以成为主体
x
0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8-05-18 02:16 |
我爱布布
级别:
小人物
x1
x109
分享:
▲
▼
当事人
民诉为两造(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
刑诉为检察官/自诉人/被告(第三条)
行政程序中为行政程序法20条所定之人
故当事人可理解为事件之主体(程序上对立之人)
有权利能力者有当事人能力(民诉40)
但无权利能力者有时亦有当事人能力(如行政程序法21条)
此乃为符合社会实际状态而由法律特别加以规定
简单说
原则上当事人等同于当事人能力(享受权利负担义务之主体/能力资格)
但 当事人能力系诉讼法上概念
因法律特别规定多采"权利义务主体+机关原则"
个人认为其范围较当事人广
不行~作废~驳回
放肆~无理~大胆
x
1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5-18 23:12 |
s8910326
级别:
小人物
x0
x25
分享:
▲
▼
有当事人能力
不见得是当事人
x
1
[3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08-05-24 13:49 |
lfu700215
级别:
小人物
x2
x26
分享:
▲
这两条有何不同呢? 当事人和当事人能力 ?
第 20 条 本法所称之当事人如下︰
一、申请人及申请之相对人。
二、行政机关所为行政处分之相对人。
三、与行政机关缔结行政契约之相对人。
四、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之相对人。
五、对行政机关陈情之人。
六、其他依本法规定参加行政程序之人。
第 21 条 有行政程序之当事人能力者如下︰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之团体设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
四、行政机关。
五、其他依法律规定得为权利义务之主体者。
简单来说...21条是20条的补充说明
也就是对20条"人"下了一个明确的范围与定义
x
0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8-05-24 23:04 |
MyChat 数位男女
»
解惑专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522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