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79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upside 手機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補網 速修正個資法
補網 速修正個資法
記者王珮華/專題報導

網站遭駭,被植入惡意程式案件層出不窮,個人資料岌岌可危,資訊安全專家認為,企業對網站資安不夠重視,導致網站體質不佳;其次,應儘速修正個資法,讓收集個人資料的網站都需對資料外洩負責,才是治本之道。

「政府公部門被攻破,電信龍頭也難倖免,民間企業已遍地烽火。」資安人雜誌編輯部總召集人侍家驊形容我國資安環境,已到了亟需面對處理的時刻。他說,收集個人資料的企業,面對資料外洩一事消極以對,如誠品書店、東森購物等資料外洩事件,企業並未主動通知受害客戶,反而盡量遮掩,受害者不知受害,導致詐騙者有機可乘。

根據資安之眼網站的統計,2007年至今,被入侵或被植入惡意程式的.com.tw網址共有1,507個,顯示企業網站仍是遭駭的主流。侍家驊指出,國內企業對網站安全的重視程度不足,只想到有個網站提供服務,卻少考慮資安問題,造成網站體質不佳,容易被重複入侵。

而多數遭植入木馬的使用者,電腦並不會有明顯「症狀」,使用者多無法察覺,侍家驊表示,單一防毒軟體只能掃出二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的病毒或木馬,使用者自保有一定困難。侍家驊認為,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罰責太輕,執行也不佳,無法達到嚇阻作用,而要求受害者舉證因資料洩漏遭受損害,不利一般弱勢民眾,均須修法改善。

根據行政院版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將適用對象擴大到蒐集個資的所有企業,不再侷限於現行的八大類企業;一旦個人資料遭洩漏,負責保管資料的企業須通知當事人,受害者將有機會請求損害賠償,不再被蒙在鼓裡。而凡是要蒐集個人資料的企業,都應採取適當安全措施,預料個資法修正案上路後,將有一波資訊安全服務與產品商機。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原文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pr/25/today-e20-3.htm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04-26 10:01 |
kevin966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希望有關單位能加油 表情


kevin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索尼So-net網 | Posted:2008-04-26 10:3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941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