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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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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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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acclaim于2008-03-26 16:50发表的 :
我想请问
"永久停考"是规定在哪几条
我一直都找不到呢
感谢 表情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7条第一项
汽车驾驶人,曾依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之二第五项、第三十五
条第一项、第三项后段、第四项后段、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第五十四条、
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后段规定吊销驾驶
执照者,终身不得考领驾驶执照

整理如下;(以下〝吊销驾照〞皆为终身不可考领)
1.汽车行驶于应缴费之公路、桥梁、隧道或轮渡,汽车驾驶人逃避缴费,致收费人员受伤或死亡者,吊销其驾驶执照。

2.汽车装载货物超过核定之总重量、总联结重量者,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吊销其驾驶执照。
  汽车装载货物超过所行驶桥梁规定之载重限制者,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吊销其驾驶执照。

3.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经测试检定有一、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标准。
                                  二、吸食毒品、迷幻药、麻醉药品及其相类似之管制药品。
  (A)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吊销其驾驶执照,并不得再考领
  (B)致人受伤者,并吊扣其驾驶执照二年,并于吊扣期间再有第一项情形者,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吊销其驾驶执照,并不得再考领。
  (C)拒绝接受测试检定者,且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吊销其驾驶执照

4.计程车驾驶人,在执业期中,犯故意杀人、抢劫、抢夺、强盗、恐吓取财、掳人勒赎或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二十九条、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惩治走私条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各罪之一,经第一审法院判决有罪或依检肃流氓条例裁定交付感训处分后,吊扣其执业登记证。其经法院判处罪刑或交付感训处分确定者,废止其执业登记,并吊销其驾驶执照。

5.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销其驾驶执照:
一、利用汽车犯罪,经判决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
二、抗拒执行交通勤务之警察或依法令执行交通稽查人员之稽查,因而引起伤害或死亡。

6.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致人受伤或死亡者,应即采取救护措施及依规定处置,并通知警察机关处理,不得任意移动肇事汽车及现场痕迹证据,若驾驶人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销其驾驶执照,并不得再考领。

(若有引用错误烦请指正告知,谢谢^^)


[ 此文章被medea在2008-03-26 20:33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0 楼] From:台湾索尼So-net网 | Posted:2008-03-26 20:02 |
jog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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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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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对笔记的用心~~我感觉得出来!!愿意分享出来~~你得到的比我们更多喔@@感恩


改变自己,面对自己的问题!!
一个人的态度会决定一个人的未来!!
失败是把钥匙,开启美好的将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3-30 21:09 |
Infinit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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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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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推极品
好ㄚ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3-31 00:02 |
ju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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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大分享
一起加油吧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3-31 12:35 |
米萨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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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用心的整理 大大真棒
这样好记又好背 感谢大大唷


哇哩累!!哇哩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4-01 17:44 |
mini7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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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表情 超感谢滴啦~粉不错呢~~谢谢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4-04 20:42 |
kiggy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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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资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6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4-08 00:15 |
wanru163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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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喔...祝考试顺利...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7 楼] From:东森 Cable | Posted:2008-04-09 13:49 |
rede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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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8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4-09 19:51 |
zz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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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9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04-10 1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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