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5291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4   5  下頁 >>(共 5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涵兒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創作大師獎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鮮花 x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覺得男女本來生而不同,如果完全一樣標準,才算是不公平
就像國家的法律,很多都為弱勢族群立法的,就要使社會趨於平等
因為很多東西生來就不平等,如果把巡邏這項去掉
可以叫女警做其他類別的工作,工作量男女一樣,
這樣我覺得會更好.........畢竟夜裡遇到壞人都是女生遭殃!

如果多用關懷的心情去想這件事情,感受會不同
而不是只在意男女到底誰要值班!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1-05 18:50 |
思昕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如果輪值夜勤 基層女警就要反彈~~
那就不要做麻~~
一天到晚要求兩性平等~~
遇到事情時卻又抗議不停~~
那如果哪一天男女警察都各半~~
男性員警都給他半夜值勤到爆肝~~
女性員警都早上到外面走走路晃一晃~~
這就算公平的話~~那當初要招考女警幹麻~~
女警還要男警的陪伴一起巡邏~~
多浪費一個人力~~真是~~~~~~


人生~~可悲的是不能重來~~可喜的是它也不會重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11-05 21:27 |
airflash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4 鮮花 x36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笑了...這就是人性總是會為自己的懦弱找藉口
試問有人去可憐過「女性監所管理員」?
她們的工作絕對絕對很痛苦的,相信我,只有你體會過的人才知道
打個比方,她們的工作就好比是「國家出錢,讓妳去被人關一樣」。=.=
人性往往都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社會上很多人天天都在忙碌找工作,
試問考上的人難道不應該惜福嗎?
要比較嗎?可以去看看美國的女警的工作待遇內容就知道了,台灣其實很保護女警了。

先撇開性別不談
其實不論誰因為體能或後來過度值夜勤
放棄警察的工作改投入別的行業...
一樣通通都是「人」..受不了離開很正常
我就認識一個94年基警服務一年多的朋友,今年準備離職了
他說趁年輕還可以轉換跑道趕快動,因為那個工作並不適合他的屬性
他說:「讓出來讓有緣者來工作也不錯」

很多人都知道基警的錄取率高,所以其實他們是被補習班騙去考的
....問題以後的工作環境,他們並沒有去考慮到.....
我深深認為:千萬不要只因為錄取率高就去考...那是關乎未來的工作環境
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與特色,各安其位才是各位要做的,而非亂槍打鳥希望打中一隻

世道真是「瓦釜雷鳴,皇鐘毀棄」,什麼怪事都有。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0 (by 霞客) | 理由: 嗯....之前問一個法律系的 幹啥不從監管考起 先求有再求好 他張大眼對我說 天阿!讀了那麼久的法律 竟然把自己考進去關? 後來知道監管的苦 才體會他所言...


天秤之兩端,太極之黑白。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1-05 21:55 |
vulwu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7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從警二十五年的侯姓女警則說,警察工作不應男女有別,「男警做得到的,女警同樣做得到。」

我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

既然你選擇走這條路

自己就應該要很清楚自己的工作

要不然~你以為女警是去當花瓶的喔?

那既然這樣就請林志玲就好啦


既然~知道先天就比男人弱

那選擇這條路

就應該訓練自己 不是嗎?

所謂男女平等~

都領一樣薪水

就應該盡職 表情

害怕就不要去當女警阿~ 表情


~努力是成功的關鍵~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1-05 22:12 |
toto740904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其實當女警是我的志向


不過好幾個月前去大X海問

他跟我說大概已經是末代考試

我也搞不懂

ˊˋ"我又沒專科跟大學畢業

好苦惱喔

表情


謝謝哩 表情

25歲阿...那我...還勝兩年...ㄠㄨ


[ 此文章被toto740904在2007-11-05 22:36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0 (by 霞客) | 理由: 警專校長有說 以後沒基特 沒年特 沒警專 通通改為一種考試 限25歲以下
財富:0 (by airflash) | 理由: 我的資訊落伍了,誤導妳不好意思^^"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1-05 22:15 |
triankle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女生可以做的和男生一樣~~
雖然生理上的限制,可能導致效率不同,
但是...既然現在社會上都要求男女平等,就不應該有職務上的不公平待遇吧!
而且,要求女警深夜值班,應該會配額和男警搭檔吧,
不可能說整個派出所或警察局只有一位女警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1-05 22:40 |
badizson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9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覺得反正女警不管值夜班或臨檢~~
應該還是會有尊重女警的規定啦~~
不要大驚小怪的~~男生可以,女生也可以的啦~~
不要小看女生~~
表情


困難的背後,隱藏著通往成功的階梯
完成一個小目標,會把自己推向一個大目標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1-05 22:41 |
霞客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2 鮮花 x10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女警也得服深夜勤務。有人認為「很公平」,但也有女警吃不消,揚言若無法兼顧家庭將另謀他就。

講這什麼屁話 雖然講這話的一定是我學姐
但我還是要說
就她有家庭要顧 其他男警都沒家庭要顧?
都幾歲人了 還當警察 講這種何不食肉糜的話

舉國何不食肉糜之風狂漫 也是異像


塵與土. 雲和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7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7-11-05 22:50 |
qwer999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3 鮮花 x2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幫版主推一下下 不用送錢錢給我 我不會像那些政客一樣黑錢錢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8 樓] From:臺灣中華寬頻網 | Posted:2007-11-05 22:56 |
toto740904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說真的


女生是有比較弱勢的地方


深夜執勤是真的很可怕


不過如果有男警員陪同應該是還好吧


我知道有的女孩子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還瞞白目的 表情


男同事應該也覺得其實很想扁人吧


表情


上次才看旅遊頻道

加州海灘救生員一向是男人的專利

結果各項體能比賽勝出竟然是位女性

表情

真是太傑出了

女性同胞們!


別小看自己!!


我們也行滴!!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9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1-05 23:12 |

<< 上頁  1   2   3   4   5  下頁 >>(共 5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593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