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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max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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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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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想告我朋友 我該怎麼告呢?
小弟日前有遇到一件算是自家人打自家人的情形,我想要提告,請問我是否適當?

狀況:我朋友在九月二號晚上來我家找我,要回家時,他因為機車快要熄火卻猛催油門,撞倒前方的機車(正是小弟的車)
導致我的車往左邊倒,摔到左側的車殼擦傷,雖然車殼擦傷輕微,但我這台新車才剛牽回來兩個月,心有不捨,再加上我私下跟對方家長索賠卻被敷衍了事,我心有不甘想要向法院提告,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補充說明:事發當時已經很晚了,而且對方家長急著趕他回家,我並沒有馬上報警處理,事後(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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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9-11 23:50 |
evomax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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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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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沒人知道提告流程嗎?
拜託~請幫幫忙,好嗎?
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9-12 03:04 |
SaintChris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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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去警察局,可以請警察幫忙移送...省時又方便。 我想,您上次應該只有備案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9-12 13:12 |
evomax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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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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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於2007-09-12 13:12發表的 :
既然有去警察局,可以請警察幫忙移送...省時又方便。 我想,您上次應該只有備案吧~
恩 只有備案...但我今天去找警員協助 他是勸我先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再不行就到法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9-12 15:08 |
smilehouse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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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evomaxpeng於2007-09-11 23:50發表的 我想告我朋友 我該怎麼告呢?:
小弟日前有遇到一件算是自家人打自家人的情形,我想要提告,請問我是否適當?
.......

既是"朋友"...要提告~是否適當表情
真提告..意味再也無此"朋友"..表情
或許趁此事故..看清楚所謂的"朋友"~是什麼東東.表情


巧智終歸庸俗
雄謀只餘虛話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7-09-13 21:26 |
kenken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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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機車輕微的損害,不論是朋友或是陌生人都不值得提告。

或許過一陣子,即便是再大一點的擦傷,你也不會在意,

雖然這樣大家都覺得不公平,但是這才是真實的社會。

你可以這樣同對方說:「還好,人平安就好,車子只是倒了,扶起來就好,你就別在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7-09-15 06:10 |
rt8001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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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evomaxpeng於2007-09-12 15:08發表的 :

恩 只有備案...但我今天去找警員協助 他是勸我先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再不行就到法院!
依照正常程序是先調解,如果不成才請警方移送訴訟


點下面的連結就是對我最大的回饋,並不花你半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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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小弟開版(有關社區管理或社區生活上的相關問題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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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9-24 11:52 |
i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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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大大說的很好~
不用為輕微事件興訟!
好來好去不是很好嗎?


知足是自然的財富,奢侈是人為的貧窮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9-28 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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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這麼小的案子興訟,
小心被法官訓斥浪費司法資源喔!
要知道到法院提告,
是要佔用許多司法資源低,
法官、書記官、通譯及其他人員等之薪資,
法院場地的成本,
維護法院的基本開銷......等,
零零總總加一加也不少錢,
這些都是納稅人的錢,
雖然提告要繳交裁判費,
不過以本案金額看,
那裁判費肯定不夠支應成本,
最後還是納稅人買單,
所以法官才會訓斥雙方,
建議還是如『kenken8168 』大大所言,
「還好,人平安就好,車子只是倒了,扶起來就好,你就別在意。」

不過話說回來,
偶不是來教訓人的,
還是應該回應一下
建議還是先到各鄉鎮市公所進行調解,
調解不成再到法院訴訟,
以本案規模及案情複雜度,
到簡易法庭提起簡易判決即可,
迅速又節省司法資源,
但要注意一點,
簡易判決屬二級審的制度,
如有不服,
只能上訴一次,
其上級審為地方法院,
上訴到地方法院後即判決定讞,
這與到地方法院提起一般訴訟程序的三級審不太一樣喔,
(地方法院之上級審為高等法院,再上去還有最高法院)
畢竟簡易判決就是要達到迅速、節省司法資源的目的,
如又上訴個沒完沒了那就沒意思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10-09 09:11 |
spiderman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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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提告的話,依這個情形,是沒有辦法提起刑事告訴的,因為毀損罪裡面並沒有處罰過失。這是第一點。因此,在這個地方你只能自己去提起民事告訴,這是小額事件,非常快就解決了。建議你對方如果沒有和解誠意,你先寄存證信函給他,請他自動來找你解決,如果他不理的話,法院有一種程序叫做非訟程序,你可以聲請發支付命令,如果一定時間對方不異議的話,效力等同於民事判決,如果對方異議的話,也有視同起訴的效果。你可以參考看看。不過要先付1000元的費用。你可以請求對方負擔,但是你要先出。這樣可能比較快。有些時候對方如果比較不懂,通常看到存証信函就會馬上找你講,要不然看到法院發的支付命令他如果理虧也會挫著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7-10-09 1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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