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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結合有可能是正緣、善緣、惡緣、孽緣之深入解析
(摘錄自鸞書拱衡雜誌67期17頁)
著書:修道心法演繹
無極九天玄女 降
第十七章:婚姻論 七章:婚姻論
婚者、姻者,人生之一大事也!正所謂未婚者求姻緣,已婚者論婚 姻,此事著實令人難解。婚姻有者幸福美滿;有者支離破碎;有者不堪 回首,有者根本毫無所得。 婚緣可分正緣、善緣、惡緣、孽緣,然無論緣屬何者,初時之因緣 聚會必定男女雙方或一方處於迷茫狀態。但也不難看出端倪,凡正緣與 善緣相聚會者,必男女雙方互有所心儀,唯差在相會合之時機,若得宜 ,當應所謂之「一見鍾情」,若相會合之時機提前,便須視男女雙方之 因果而定,必顯其一方對另一方較為重視,而另一方者較無所謂。而惡 緣與孽緣相聚合者,婚前必定已有多次爭端,正所謂「意見不合」,這 樣的姻緣在婚後必常為芝麻小事爭論,甚而鬥毆。世人對婚姻對象之選 擇豈可不慎也! 此婚姻之種種不順逆就連修道子亦有之,但大都為未入道求修前之 婚姻。未入道求修者對姻緣之尋求乃短視於對方之背景、財力與外表, 就因為如此,在社會上才有那麼多的婚姻問題產生。更有單親家庭之存 在,這雖是運勢使然,亦各人之累世業因所纏擾。 雖婚姻之責任在於男女雙方,但綜觀而論,重責應於男子,而一個 婚姻之幸福與否乃端在於男子對女方之重視程度而定,因一家之主總是 稱呼男子,故為女者對婚姻對象之選擇更要注意。以現實觀點來講,男 者只在於一個家族之傳宗接代而已;所謂女怕選錯郎,為人丈夫者若對 家庭不負責任,甚或三餐都不曾問津,此便為惡緣之使然。而善緣者必 是夫妻相敬如賓,遇事互為扶持,並於事物觀點有異議時能互為相讓, 此便為善緣之使然也。而惡緣有分純惡緣與半惡緣,乃怨大於恩之緣。 凡純惡之婚姻一旦業報消清便離散,從此互為陌路;而半惡緣者必定爭 爭吵吵打打鬧鬧,時而氣憤,時而又不捨,此種一旦業報消清亦恐同床 異夢。而怨大於恩者,婚姻必分分合合,正如船行於海中遇波浪,一波 又一波,待平靜不久又來一波浪,是以此等婚姻必常於分分合合中渡過 ;而善正之緣者,雖亦小偶鬧口,但總有一方會退讓包容,是以此等婚 姻必永恒美滿。 婚姻遇惡緣者當須注意,有者以為只要待孩子一出生便有所改善, 此論其實不然,須知女主內,一旦有了子累,加上本身經濟收入無門, 又逢丈夫不負責任,家計難依便拖累自身,飽受業惡纏擾;如若又逢子 女多者,須照顧已無暇,又如何去為自身尋收入,故希世上女子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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